和龙边境经济合作区总体规划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和龙边境经济合作区总体规划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和龙边境经济合作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程序及要求,现对和龙边境经济合作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公众参 (略) 络公示。欢迎公众对该规划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和龙边境经济合作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

2、规划范围:本次规划分为工业集中区和南坪片区,总面积为9.32平方公里(包括代管范围4.06平方公里)。

工业集中 (略) 北部。规划范围:东起颖文街,西至海兰江,北至海兰江与 (略) 交汇处, (略) 。总面积5.05平方公里,包括和龙工业集中区管辖范围4.5平方公里,代管范围0.55平方公里。工业集中区规划范围内城镇开发边界规模3.54平方公里。

南坪片区位于南坪镇。规划范围:东至图们江、西 (略) 、南 (略) 站场、北至图们江,临近南坪口岸。总面积4.27平方公里,包括和龙边境经济合作区管辖范围0.76平方公里,代管范围3.51平方公里。南坪片区规划范围内城镇开发边界规模3.25平方公里。

4、评价主要结论

《和龙边境经济合作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在指导产业布局,协调周边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促进开发区绿色高质量发展,本次评价针对开发区多年发展进行了开发现状回顾,识别了主要环境问题及制约因素,开展了生态环境现状及变化趋势分析,充分评价了开发区未来发展的生态环境质量基础条件,进行了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和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识别了开发区规划发展的潜力和制约,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规划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意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和环境管理及环境准入要求。

本次评价认为,《和龙边境经济合作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与相关政策要求、区域发展战略及上层规划、吉林省“三线一单”和相关功能区划总体协调,在发展定位和规划目标、产业布局、发展规模、基础设施规划等方面较为合理,在严格落实产业政策和空间管制要求,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强化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落实资源环境保护和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要求,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严格入区项目生态环境准入,建立健全环境监测体系,强化风险防范等要求后,该规划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

公众若要查询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及电子版,或者需要进一步了解该项目有关情况,请与规划实施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联系。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规划区内及其周边的公民、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其他为关心本项目实施和环境保护的有关专家、相关主管部门等。您如果是规划区内及其周边居民,欢迎您针对规划区环境现状及规划内容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建议,并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向规划实施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指定的地址发送邮件、信函等方式提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反馈信息。

五、公众 (略) 络链接

本公示下方同步附有公众意见表。

六、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和龙边境经济合作区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吉林省 (略)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 邮箱:*@*q.com

七、公示期限

本公告信息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

,吉林, (略) ,吉林

和龙边境经济合作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程序及要求,现对和龙边境经济合作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公众参 (略) 络公示。欢迎公众对该规划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和龙边境经济合作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

2、规划范围:本次规划分为工业集中区和南坪片区,总面积为9.32平方公里(包括代管范围4.06平方公里)。

工业集中 (略) 北部。规划范围:东起颖文街,西至海兰江,北至海兰江与 (略) 交汇处, (略) 。总面积5.05平方公里,包括和龙工业集中区管辖范围4.5平方公里,代管范围0.55平方公里。工业集中区规划范围内城镇开发边界规模3.54平方公里。

南坪片区位于南坪镇。规划范围:东至图们江、西 (略) 、南 (略) 站场、北至图们江,临近南坪口岸。总面积4.27平方公里,包括和龙边境经济合作区管辖范围0.76平方公里,代管范围3.51平方公里。南坪片区规划范围内城镇开发边界规模3.25平方公里。

4、评价主要结论

《和龙边境经济合作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在指导产业布局,协调周边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促进开发区绿色高质量发展,本次评价针对开发区多年发展进行了开发现状回顾,识别了主要环境问题及制约因素,开展了生态环境现状及变化趋势分析,充分评价了开发区未来发展的生态环境质量基础条件,进行了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和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识别了开发区规划发展的潜力和制约,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规划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意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和环境管理及环境准入要求。

本次评价认为,《和龙边境经济合作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与相关政策要求、区域发展战略及上层规划、吉林省“三线一单”和相关功能区划总体协调,在发展定位和规划目标、产业布局、发展规模、基础设施规划等方面较为合理,在严格落实产业政策和空间管制要求,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强化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落实资源环境保护和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要求,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严格入区项目生态环境准入,建立健全环境监测体系,强化风险防范等要求后,该规划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

公众若要查询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及电子版,或者需要进一步了解该项目有关情况,请与规划实施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联系。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规划区内及其周边的公民、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其他为关心本项目实施和环境保护的有关专家、相关主管部门等。您如果是规划区内及其周边居民,欢迎您针对规划区环境现状及规划内容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建议,并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向规划实施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指定的地址发送邮件、信函等方式提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反馈信息。

五、公众 (略) 络链接

本公示下方同步附有公众意见表。

六、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和龙边境经济合作区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吉林省 (略)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 邮箱:*@*q.com

七、公示期限

本公告信息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

,吉林, (略) ,吉林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