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沅陵县水利灌溉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建设项目的批复
关于核准沅陵县水利灌溉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建设项目的批复
沅发改审〔2024〕146号
你单位报来的《沅陵县水利灌溉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建设项目申请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依据
依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发〔2016〕3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湖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湘政发〔2017〕2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7〕42号)、《 (略)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等文件有关规定。
沅陵 (略) 提交的《沅陵县水利灌溉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建设项目申请报告》;沅陵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沅陵县水利灌溉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意见》;沅陵县水利局出具的《关于沅陵县水利灌溉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建设项目的审查意见》;中环建(北京) (略) 娄底分公司出具的《沅陵县水利灌溉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建设项目申请报告评估报告》。
三、核准内容
1.项目单位:沅陵 (略) 。
2.项目名称:沅陵县水利灌溉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建设项目。
3.项目代码:2407-*-04-05-*。
4.建设地点:沅陵县官庄镇、凉水井镇、筲箕湾镇、麻溪铺镇、肖家桥乡、七*坪镇、马底驿乡、盘古乡、北溶乡、大合坪乡、火场土家族乡、二酉苗族乡、借母溪乡、明溪口镇、沅陵镇共15个乡镇。
5.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对沅陵县15个乡镇包含荆竹溪、八一、童家田等44座水库及灌溉设施进行提质改造,具体包括:(1)库区水环境生态治理。主要对水库库区进行综合治理,包括水质净化、修建截水沟、护坡护岸、更新排水闸、 (略) 面改造、配套生态流量监测设备等。①水质净化:通过投放水生植物3080亩、投放水生动物281t、投放微生物制剂*.18kg的生物净化方式改善水库水质。②水库基础构筑物改造加固:对年代久远的水库基础构筑物进全面加固,具体包括改造*㎡ (略) 面、改造1654m溢洪道、建设3.26km截水沟、护坡护岸*m3、更新排水闸、改造6596.9m渠系建筑、其它设备更新及工程建设等。(2)灌溉设施提质改造。主要包括现有干渠、支渠和农渠改造,新建引水上山灌溉渠道,改造灌溉泵站,变电站等。①原有干渠、支渠和农渠改造:对78.6km原有干渠、支渠、农渠进行加固、防渗等改造。②引水上山工程:为积极应对高温干旱极端天气、助力“近水解近渴”,通过改造引水上山泵站37座、引水管道101.21km、蓄水池135座、变电站2座、智能集控设备1项。
6.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总投资为*.*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银行贷款。
7.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四、其他事项
1.请据此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确保项目依法依规。项目开工建设前须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好包括但不限于自然资源(规划)、环保、水利、农业、安全评估等与该项目相关的前期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项目单位要加强风险管控,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位。要进一步落实项目资金,保障建设项目顺利实施。要抓紧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争取尽快动工,确保项目建设进度,保质保量按期完工。
3.本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内已开工建设的,无需申请延期,核准文件继续有效。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核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4.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投资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沅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10日
沅发改审〔2024〕146号
你单位报来的《沅陵县水利灌溉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建设项目申请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依据
依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发〔2016〕3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湖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湘政发〔2017〕2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7〕42号)、《 (略)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等文件有关规定。
沅陵 (略) 提交的《沅陵县水利灌溉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建设项目申请报告》;沅陵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沅陵县水利灌溉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意见》;沅陵县水利局出具的《关于沅陵县水利灌溉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建设项目的审查意见》;中环建(北京) (略) 娄底分公司出具的《沅陵县水利灌溉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建设项目申请报告评估报告》。
三、核准内容
1.项目单位:沅陵 (略) 。
2.项目名称:沅陵县水利灌溉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建设项目。
3.项目代码:2407-*-04-05-*。
4.建设地点:沅陵县官庄镇、凉水井镇、筲箕湾镇、麻溪铺镇、肖家桥乡、七*坪镇、马底驿乡、盘古乡、北溶乡、大合坪乡、火场土家族乡、二酉苗族乡、借母溪乡、明溪口镇、沅陵镇共15个乡镇。
5.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对沅陵县15个乡镇包含荆竹溪、八一、童家田等44座水库及灌溉设施进行提质改造,具体包括:(1)库区水环境生态治理。主要对水库库区进行综合治理,包括水质净化、修建截水沟、护坡护岸、更新排水闸、 (略) 面改造、配套生态流量监测设备等。①水质净化:通过投放水生植物3080亩、投放水生动物281t、投放微生物制剂*.18kg的生物净化方式改善水库水质。②水库基础构筑物改造加固:对年代久远的水库基础构筑物进全面加固,具体包括改造*㎡ (略) 面、改造1654m溢洪道、建设3.26km截水沟、护坡护岸*m3、更新排水闸、改造6596.9m渠系建筑、其它设备更新及工程建设等。(2)灌溉设施提质改造。主要包括现有干渠、支渠和农渠改造,新建引水上山灌溉渠道,改造灌溉泵站,变电站等。①原有干渠、支渠和农渠改造:对78.6km原有干渠、支渠、农渠进行加固、防渗等改造。②引水上山工程:为积极应对高温干旱极端天气、助力“近水解近渴”,通过改造引水上山泵站37座、引水管道101.21km、蓄水池135座、变电站2座、智能集控设备1项。
6.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总投资为*.*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银行贷款。
7.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四、其他事项
1.请据此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确保项目依法依规。项目开工建设前须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好包括但不限于自然资源(规划)、环保、水利、农业、安全评估等与该项目相关的前期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项目单位要加强风险管控,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位。要进一步落实项目资金,保障建设项目顺利实施。要抓紧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争取尽快动工,确保项目建设进度,保质保量按期完工。
3.本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内已开工建设的,无需申请延期,核准文件继续有效。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核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4.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投资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沅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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