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6日拟对输变电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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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6日拟对输变电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江苏常州钱资湖~涑渎11 (略) 工程

金坛区

国 (略) (略)

建设钱资湖~涑渎110k (略) ,1回, (略) 径总长约8.45km,其中新建四设单 (略) 路径长约4.87km,新建双设单 (略) 路径长约3.49km,利用南沿江高铁已建综合管廊敷设单 (略) 路径长约0.09km。

(一)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及敏感目标处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规定的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二)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应要求;施工场地扬尘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中相应要求。

(三)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理;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建设沉淀池、表土堆场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19-*

通讯地址: (略) 龙城大道128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江苏常州钱资湖~涑渎11 (略) 工程

金坛区

国 (略) (略)

建设钱资湖~涑渎110k (略) ,1回, (略) 径总长约8.45km,其中新建四设单 (略) 路径长约4.87km,新建双设单 (略) 路径长约3.49km,利用南沿江高铁已建综合管廊敷设单 (略) 路径长约0.09km。

(一)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及敏感目标处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规定的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二)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应要求;施工场地扬尘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中相应要求。

(三)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理;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建设沉淀池、表土堆场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19-*

通讯地址: (略) 龙城大道128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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