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县锡电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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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龙县锡电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信息公示

云龙县锡电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信息公示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 (略) 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我公司自2024年8月开始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部第38号)《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4年第二批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告》(2024年7月10日)和《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4年第二批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将我公司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略) 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云龙县 (略)

法人代表

李自元

单位地址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云龙县漕涧镇铁厂村

人数

70

成立时间

2008年5月

注册资金

*元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72G

2023年产值

*元

生产规模产品

生产规模:*吨/年,开采矿种:锡矿

公司简介:云龙县 (略) (以下简称云龙锡矿),前身为云龙县的国有企业,始建于70年代,经营范围是锡矿的采选、销。成立于2008年05月9日,矿区面积:0.604k㎡。采用湿法工艺,重力选矿, (略) 是原矿经筛分破碎后入磨机,磨制到一定细度后进入摇床,利用重力原理,除去杂质,提高品位,得到锡精砂,精砂经过处理包装 (略) 场。公司座落于云南省云龙县漕涧镇铁厂村,公司现采用总经理负责制,设有财务部、采购部、安全环保部、后勤部、办公室采矿部、选矿部等职能部门。

公司环保手续情况

1、2020年2月云龙县 (略) 完成《云龙县 (略) 云龙锡矿*吨/年采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并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并于2020年3月9日取得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同意《云龙县 (略) 云龙锡矿*吨/年采矿项目》环保备案的函(云环函【2020】107号)。根据《云龙县 (略) 云龙锡矿*吨/年采矿项目》现状评价报告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矿山矿区范围为0.604km2,设计开采标高为2316~1970m,开采规模为*吨/年,服务年限为6.63年。开采方式为露天+地下开采建设内容包括:南露天采场、北露天采场、地下采场等主体工程,以及配套的原矿堆场、外排土场、内排土场等, 采矿权人、 矿山名称、开采方式、开采矿种与原采矿证一致,未发生变化。 ”

2、202 (略) 获得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编号:*-2020-14-M。

3、2020年8月2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72G001X。

4、2022年4月29日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以《大环审【2022】1-10号》文对公司《采选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

污染物排放及监测情况

企业大气排放污染物及总量控制:颗粒物0.74(t/a),TSP:0.74(t/a),PM10:0.036(t/a),油烟少量。

排放标准要求

废水

项目选厂及尾矿库产生的生产废水经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全部回用于选厂生产用水。选厂废水沉淀后均作为回水再利用;尾矿浆经脱水系统处理后后作为回水再利用;尾矿库渗水、雨水经涵洞排水口设置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尾矿堆积面降尘用水,不外排;而办公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则依托办公生活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绿化 (略) 洒水降尘,执行《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质》(GB/T*- 2020)中标准中的 (略) 清扫标准。

废气

(1)有组织废气

①原矿堆场扬尘,拟建500m2原矿堆场,设置顶棚并进行三面围挡、顶部设置洒水降尘设施。根据监测结果,处理后的废气中各项污染物均达到颗粒物执行无组织浓度监控限值1.0mg/Nm3;锡及其化合物执行《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4)修改单表7 规定的限值。

②破碎筛分粉尘(有组织)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收集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根据监测结果,处理后的废气中各项污染物均达到锡矿破碎筛分时,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 2014)修改单表5

中规定的限值。

③尾矿库堆积面扬尘,尾矿库废水收集池内的水回喷至堆积面。根据监测结果,处理后的废气中各项污染物均达到颗粒物执行无组织浓度监控限值1.0mg/Nm3;锡及其化合物执行《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4)修改单表7规定的限值。

(2)无组织废气

破碎筛分粉尘(无组织),破碎筛分设备采用彩钢瓦结构半封闭、物料输送皮带加防尘罩。根据监测结果,处理后的废气中各项污染物均达到颗粒物执行无组织浓度监控限值1.0mg/Nm3;锡及其化合物执行《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4)修改单表7规定的限值。

噪声

项目运营过程中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生产设备噪声源强为75-95dB(A)。针对不同的噪声源,项目已采用减震、隔声等措施进行降噪,根据监测结果,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


,云龙县
云龙县锡电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信息公示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 (略) 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我公司自2024年8月开始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部第38号)《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4年第二批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告》(2024年7月10日)和《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4年第二批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将我公司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略) 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云龙县 (略)

法人代表

李自元

单位地址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云龙县漕涧镇铁厂村

人数

70

成立时间

2008年5月

注册资金

*元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72G

2023年产值

*元

生产规模产品

生产规模:*吨/年,开采矿种:锡矿

公司简介:云龙县 (略) (以下简称云龙锡矿),前身为云龙县的国有企业,始建于70年代,经营范围是锡矿的采选、销。成立于2008年05月9日,矿区面积:0.604k㎡。采用湿法工艺,重力选矿, (略) 是原矿经筛分破碎后入磨机,磨制到一定细度后进入摇床,利用重力原理,除去杂质,提高品位,得到锡精砂,精砂经过处理包装 (略) 场。公司座落于云南省云龙县漕涧镇铁厂村,公司现采用总经理负责制,设有财务部、采购部、安全环保部、后勤部、办公室采矿部、选矿部等职能部门。

公司环保手续情况

1、2020年2月云龙县 (略) 完成《云龙县 (略) 云龙锡矿*吨/年采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并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并于2020年3月9日取得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同意《云龙县 (略) 云龙锡矿*吨/年采矿项目》环保备案的函(云环函【2020】107号)。根据《云龙县 (略) 云龙锡矿*吨/年采矿项目》现状评价报告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矿山矿区范围为0.604km2,设计开采标高为2316~1970m,开采规模为*吨/年,服务年限为6.63年。开采方式为露天+地下开采建设内容包括:南露天采场、北露天采场、地下采场等主体工程,以及配套的原矿堆场、外排土场、内排土场等, 采矿权人、 矿山名称、开采方式、开采矿种与原采矿证一致,未发生变化。 ”

2、202 (略) 获得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编号:*-2020-14-M。

3、2020年8月2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72G001X。

4、2022年4月29日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以《大环审【2022】1-10号》文对公司《采选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

污染物排放及监测情况

企业大气排放污染物及总量控制:颗粒物0.74(t/a),TSP:0.74(t/a),PM10:0.036(t/a),油烟少量。

排放标准要求

废水

项目选厂及尾矿库产生的生产废水经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全部回用于选厂生产用水。选厂废水沉淀后均作为回水再利用;尾矿浆经脱水系统处理后后作为回水再利用;尾矿库渗水、雨水经涵洞排水口设置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尾矿堆积面降尘用水,不外排;而办公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则依托办公生活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绿化 (略) 洒水降尘,执行《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质》(GB/T*- 2020)中标准中的 (略) 清扫标准。

废气

(1)有组织废气

①原矿堆场扬尘,拟建500m2原矿堆场,设置顶棚并进行三面围挡、顶部设置洒水降尘设施。根据监测结果,处理后的废气中各项污染物均达到颗粒物执行无组织浓度监控限值1.0mg/Nm3;锡及其化合物执行《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4)修改单表7 规定的限值。

②破碎筛分粉尘(有组织)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收集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根据监测结果,处理后的废气中各项污染物均达到锡矿破碎筛分时,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 2014)修改单表5

中规定的限值。

③尾矿库堆积面扬尘,尾矿库废水收集池内的水回喷至堆积面。根据监测结果,处理后的废气中各项污染物均达到颗粒物执行无组织浓度监控限值1.0mg/Nm3;锡及其化合物执行《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4)修改单表7规定的限值。

(2)无组织废气

破碎筛分粉尘(无组织),破碎筛分设备采用彩钢瓦结构半封闭、物料输送皮带加防尘罩。根据监测结果,处理后的废气中各项污染物均达到颗粒物执行无组织浓度监控限值1.0mg/Nm3;锡及其化合物执行《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4)修改单表7规定的限值。

噪声

项目运营过程中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生产设备噪声源强为75-95dB(A)。针对不同的噪声源,项目已采用减震、隔声等措施进行降噪,根据监测结果,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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