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塘厦镇~地块规划选址评估及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的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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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塘厦镇~地块规划选址评估及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的批前公示

公示内容:

2024年7月,我镇 (略) 塘厦镇2024-03~2024-10地块规划选址评估及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草案。 (略) 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对规划选址评估草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情况

(一)项目位置:项目选址于塘厦镇石鼓社区, (略) ,南至岭南大道, (略) , (略) 及 (略) ,范围面积18.96公顷。

(二)用地性质:*、*、*、*、*地块规划为一类工业用地(M1),*、*、*地块规划为公共绿地(G1)。

(三)控制指标:*、*、*地块容积率为3.5, *、*地块容积率为4.0, 建筑密度统一为50%,建筑限高统一为60米。

(四)道路交通: (略) ( (略) - (略) 段)与*地块同步实施, (略) ( (略) -岭南大道段)与*地块同步实施。

二、公示时间

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9月4日。

三、公示方式

(略) 塘厦镇2024-03~2024-10地块规划选址评估及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草案的具体内容,将通过以下方式公示:

(一)网上公示: (略) 自 (略) 站(http://**);

(二)现场展示:塘厦镇迎宾大道13号行政办事服务大厦一楼对外公告栏;

(三)媒体公示:东莞日报及东莞电视台至少连续三天在黄金时段播出。

四、意见反馈

凡是对本次规划草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对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意见。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规划审批的参考。

(一)将意见表投入设在现场展示的意见收集箱;

(二)网站留言;

(三)*@*63.com;

(四)将意见表邮寄到 “塘厦镇迎宾大道13号行政办事服务大厦4楼塘厦镇规划管理所”,信封表面须注明“ (略) 塘厦镇2024-03~2024-10地块规划选址评估及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公示意见”。

五、联系方式

(略) 塘厦镇规划管理所,联系电话0769-*。

六、其他

利益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内向塘厦镇规划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略) 塘厦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6日


相关文件:
*_01-公示-控制图则-塘厦2024-03~2024-10地块(*).pdf

公示内容:

2024年7月,我镇 (略) 塘厦镇2024-03~2024-10地块规划选址评估及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草案。 (略) 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对规划选址评估草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情况

(一)项目位置:项目选址于塘厦镇石鼓社区, (略) ,南至岭南大道, (略) , (略) 及 (略) ,范围面积18.96公顷。

(二)用地性质:*、*、*、*、*地块规划为一类工业用地(M1),*、*、*地块规划为公共绿地(G1)。

(三)控制指标:*、*、*地块容积率为3.5, *、*地块容积率为4.0, 建筑密度统一为50%,建筑限高统一为60米。

(四)道路交通: (略) ( (略) - (略) 段)与*地块同步实施, (略) ( (略) -岭南大道段)与*地块同步实施。

二、公示时间

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9月4日。

三、公示方式

(略) 塘厦镇2024-03~2024-10地块规划选址评估及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草案的具体内容,将通过以下方式公示:

(一)网上公示: (略) 自 (略) 站(http://**);

(二)现场展示:塘厦镇迎宾大道13号行政办事服务大厦一楼对外公告栏;

(三)媒体公示:东莞日报及东莞电视台至少连续三天在黄金时段播出。

四、意见反馈

凡是对本次规划草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对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意见。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规划审批的参考。

(一)将意见表投入设在现场展示的意见收集箱;

(二)网站留言;

(三)*@*63.com;

(四)将意见表邮寄到 “塘厦镇迎宾大道13号行政办事服务大厦4楼塘厦镇规划管理所”,信封表面须注明“ (略) 塘厦镇2024-03~2024-10地块规划选址评估及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公示意见”。

五、联系方式

(略) 塘厦镇规划管理所,联系电话0769-*。

六、其他

利益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内向塘厦镇规划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略) 塘厦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6日


相关文件:
*_01-公示-控制图则-塘厦2024-03~2024-10地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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