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向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划拨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向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划拨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区《 (略) 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划拨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绵经开管〔2024〕2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 (略) (略) 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颁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将位于经开区塘汛街道涪沿社区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划拨宗地面积*.15平方米,土 (略) 道路用地。

二、划拨土地成本157.*元, (略) 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自取得《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之日起1年内足额支付。 (略) 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足额支付划拨土地费用后,按程序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三、 (略) 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必须按照《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及《道路规划条件》(绵自然资规道设〔2023〕58号)规定的用途、使用条件开发建设和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此复。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6日

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区《 (略) 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划拨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绵经开管〔2024〕2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 (略) (略) 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颁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将位于经开区塘汛街道涪沿社区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划拨宗地面积*.15平方米,土 (略) 道路用地。

二、划拨土地成本157.*元, (略) 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自取得《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之日起1年内足额支付。 (略) 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足额支付划拨土地费用后,按程序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三、 (略) 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必须按照《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及《道路规划条件》(绵自然资规道设〔2023〕58号)规定的用途、使用条件开发建设和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此复。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6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