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澎晟冶金炉料有限公司  年产14万吨工业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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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澎晟冶金炉料有限公司  年产14万吨工业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一、依据

  我单位拟建设《内蒙古 (略) 年产*吨工业硅项目》,已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征求公众意见。具体如下: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内蒙古 (略) 年产*吨工业硅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内蒙古 (略)
  3.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单小峰 联系电话:*
  4.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内蒙古华泰 (略)
  5.建设地点:内蒙 (略) 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项目厂址中心坐标为:
  E:108°30′52.10″
  N:41°18′26.78″
  6.建设内容:本项目性质为新建项目,计划总投资*万元。拟建设6台*kVA 矿热炉。配套建设配置1×40MW余热发电机组1套,以及配套的环保、公辅设施。
  7.建设规模: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年产工业硅*吨。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填写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 提取码: unf4)。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单小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63.com
  邮寄地址:内蒙 (略) 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内蒙古 (略)
  五、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特此公告!
  内蒙古 (略)
  2024年8月6日

  一、依据

  我单位拟建设《内蒙古 (略) 年产*吨工业硅项目》,已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征求公众意见。具体如下: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内蒙古 (略) 年产*吨工业硅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内蒙古 (略)
  3.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单小峰 联系电话:*
  4.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内蒙古华泰 (略)
  5.建设地点:内蒙 (略) 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项目厂址中心坐标为:
  E:108°30′52.10″
  N:41°18′26.78″
  6.建设内容:本项目性质为新建项目,计划总投资*万元。拟建设6台*kVA 矿热炉。配套建设配置1×40MW余热发电机组1套,以及配套的环保、公辅设施。
  7.建设规模: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年产工业硅*吨。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填写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 提取码: unf4)。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单小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63.com
  邮寄地址:内蒙 (略) 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内蒙古 (略)
  五、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特此公告!
  内蒙古 (略)
  2024年8月6日

  一、依据

  我单位拟建设《内蒙古 (略) 年产*吨工业硅项目》,已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征求公众意见。具体如下: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内蒙古 (略) 年产*吨工业硅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内蒙古 (略)
  3.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单小峰 联系电话:*
  4.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内蒙古华泰 (略)
  5.建设地点:内蒙 (略) 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项目厂址中心坐标为:
  E:108°30′52.10″
  N:41°18′26.78″
  6.建设内容:本项目性质为新建项目,计划总投资*万元。拟建设6台*kVA 矿热炉。配套建设配置1×40MW余热发电机组1套,以及配套的环保、公辅设施。
  7.建设规模: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年产工业硅*吨。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填写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 提取码: unf4)。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单小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63.com
  邮寄地址:内蒙 (略) 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内蒙古 (略)
  五、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特此公告!
  内蒙古 (略)
  2024年8月6日

  一、依据

  我单位拟建设《内蒙古 (略) 年产*吨工业硅项目》,已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征求公众意见。具体如下: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内蒙古 (略) 年产*吨工业硅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内蒙古 (略)
  3.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单小峰 联系电话:*
  4.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内蒙古华泰 (略)
  5.建设地点:内蒙 (略) 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项目厂址中心坐标为:
  E:108°30′52.10″
  N:41°18′26.78″
  6.建设内容:本项目性质为新建项目,计划总投资*万元。拟建设6台*kVA 矿热炉。配套建设配置1×40MW余热发电机组1套,以及配套的环保、公辅设施。
  7.建设规模: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年产工业硅*吨。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填写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 提取码: unf4)。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单小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63.com
  邮寄地址:内蒙 (略) 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内蒙古 (略)
  五、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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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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