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关于2024年8月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关于2024年8月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7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29-*
传真:029-*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高 (略) 3 (略) 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
邮编:*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陕西骏 (略) | 陕西骏 (略) 设备智能化改扩建项目(重大变动) | (略) 高陵区泾河工业 (略) 545号 | 陕西骏 (略) 陕西骏 (略) 于2020年1月委托编制了《陕西骏 (略) 设备智能化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取得环评批复,工程规模为:项目实施后扩建年产汽车零部件电泳涂装*件。根据现场踏勘及与企业沟通核实,项目实际建设发生重大变动,实际扩建年产汽车零部件*件,年产汽车零部件电泳涂装*件。项目拟投资*元。 | 废气:项目运营期电泳、电泳烘干、喷塑固化工序有机废气经水喷淋+除雾塔+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依托现有的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切割机粉尘经各自的集气罩收集后通过2套喷淋除尘装置净化处理后分别依托现有的2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DA004);喷塑粉尘经设备自带除尘器(旋风除尘器+滤芯过滤)处理后与抛丸粉尘一起经水喷淋措施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焊接烟尘经滤筒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6)。 废水:本次扩建项目不新增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生产废水依托厂区原有废水处理设施 (略) (略) ;纯水制备浓水属清净下水, (略) (略) 。 噪声:项目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措施,进行合理布局,经建构筑物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本次扩建项目不新增人员,运营期无新增生活垃圾产生;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机加喷淋塔沉渣、废金属屑、废边角料、废钢丸、焊渣及废焊丝收集后均外售处理;纯水制备工序废活性炭及废树脂交由厂家回收利用;除油沉渣等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废间暂存后由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 | 报告表类项目,未进行公众意见调查 |
2 | 青岛即 (略) 西安分公司 | 青岛即 (略) 西安分公司汽车零部件加工项目 | (略) 高陵 (略) 工业园区北区811号 | 项目总投资*元,项目租赁西安 (略) 已建成厂房4296m2,建筑面积4368m2,生产线整体搬迁,在原有设备基础上减少注塑机3台、注塑机械手自动化装置7台、锯床1台、缩管机1台,项目建成后年产后视镜*套、散热器*套、转向管柱*套 |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冷却水和生活污水,注塑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根据水平衡分析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16m3/d(348.49m3/a),主要污染物为PH、COD、BOD5、SS、氨氮、总磷、总氮;生活污水托陕依托西安 (略) 已建化粪池处理后,处理 (略) 第八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项目打磨粉尘经移动式除尘器吸气臂罩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吸气臂罩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激光打码粉尘通过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吸气臂罩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3)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为注塑机、弯管机、钻床、组合机床、焊机、风机等以及环保设备运行噪声,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 项目营运期生活垃圾经垃圾桶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分类清运;废金属屑、金属边角料、废焊丝、废包装材料、设备收集尘等集中收集到一般固废暂存区,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废塑料、废支架、导线、镜片由厂家回收处置;不合格品全部回用于生产;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液压油桶、废含油手套、抹布、废机油等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 | 报告表类项目,未进行公众意见调查 |
3 | 西安 (略) | 西安 (略) 包装卷材、包装袋及PET塑料瓶产能提升项目 | (略) 高陵区泾河工 (略) 1012号 | 项目在租赁的现有工业厂房内生产,拟购置印刷机2台、制袋机8台、打孔机1台、复合机2台、干复机2台、吹瓶机5台、吹塑机2台及其它配套设施,新增2条包装卷材、4条包装袋及5条PET塑料瓶生产线,扩建项目完成后包装卷材年产280吨、包装袋年产*个、PET塑料瓶年产*个。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废气:项目印刷、胶粘、复合、固化、制袋、吹塑工序废气与现有项目废气共同引入一套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处理后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 1061-2017)表1要求。 废水:本次扩建无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经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A级标准 (略) 第八污水处理站处理。 噪声:项目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采取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项目厂界四周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固废: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包装废物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设备保养产生的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废活性炭由专用容器分类收集,在现有危废贮存库进行暂存,收集后交由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7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29-*
传真:029-*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高 (略) 3 (略) 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
邮编:*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陕西骏 (略) | 陕西骏 (略) 设备智能化改扩建项目(重大变动) | (略) 高陵区泾河工业 (略) 545号 | 陕西骏 (略) 陕西骏 (略) 于2020年1月委托编制了《陕西骏 (略) 设备智能化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取得环评批复,工程规模为:项目实施后扩建年产汽车零部件电泳涂装*件。根据现场踏勘及与企业沟通核实,项目实际建设发生重大变动,实际扩建年产汽车零部件*件,年产汽车零部件电泳涂装*件。项目拟投资*元。 | 废气:项目运营期电泳、电泳烘干、喷塑固化工序有机废气经水喷淋+除雾塔+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依托现有的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切割机粉尘经各自的集气罩收集后通过2套喷淋除尘装置净化处理后分别依托现有的2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DA004);喷塑粉尘经设备自带除尘器(旋风除尘器+滤芯过滤)处理后与抛丸粉尘一起经水喷淋措施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焊接烟尘经滤筒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6)。 废水:本次扩建项目不新增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生产废水依托厂区原有废水处理设施 (略) (略) ;纯水制备浓水属清净下水, (略) (略) 。 噪声:项目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措施,进行合理布局,经建构筑物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本次扩建项目不新增人员,运营期无新增生活垃圾产生;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机加喷淋塔沉渣、废金属屑、废边角料、废钢丸、焊渣及废焊丝收集后均外售处理;纯水制备工序废活性炭及废树脂交由厂家回收利用;除油沉渣等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废间暂存后由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 | 报告表类项目,未进行公众意见调查 |
2 | 青岛即 (略) 西安分公司 | 青岛即 (略) 西安分公司汽车零部件加工项目 | (略) 高陵 (略) 工业园区北区811号 | 项目总投资*元,项目租赁西安 (略) 已建成厂房4296m2,建筑面积4368m2,生产线整体搬迁,在原有设备基础上减少注塑机3台、注塑机械手自动化装置7台、锯床1台、缩管机1台,项目建成后年产后视镜*套、散热器*套、转向管柱*套 |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冷却水和生活污水,注塑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根据水平衡分析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16m3/d(348.49m3/a),主要污染物为PH、COD、BOD5、SS、氨氮、总磷、总氮;生活污水托陕依托西安 (略) 已建化粪池处理后,处理 (略) 第八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项目打磨粉尘经移动式除尘器吸气臂罩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吸气臂罩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激光打码粉尘通过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吸气臂罩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3)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为注塑机、弯管机、钻床、组合机床、焊机、风机等以及环保设备运行噪声,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 项目营运期生活垃圾经垃圾桶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分类清运;废金属屑、金属边角料、废焊丝、废包装材料、设备收集尘等集中收集到一般固废暂存区,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废塑料、废支架、导线、镜片由厂家回收处置;不合格品全部回用于生产;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液压油桶、废含油手套、抹布、废机油等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 | 报告表类项目,未进行公众意见调查 |
3 | 西安 (略) | 西安 (略) 包装卷材、包装袋及PET塑料瓶产能提升项目 | (略) 高陵区泾河工 (略) 1012号 | 项目在租赁的现有工业厂房内生产,拟购置印刷机2台、制袋机8台、打孔机1台、复合机2台、干复机2台、吹瓶机5台、吹塑机2台及其它配套设施,新增2条包装卷材、4条包装袋及5条PET塑料瓶生产线,扩建项目完成后包装卷材年产280吨、包装袋年产*个、PET塑料瓶年产*个。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废气:项目印刷、胶粘、复合、固化、制袋、吹塑工序废气与现有项目废气共同引入一套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处理后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 1061-2017)表1要求。 废水:本次扩建无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经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A级标准 (略) 第八污水处理站处理。 噪声:项目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采取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项目厂界四周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固废: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包装废物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设备保养产生的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废活性炭由专用容器分类收集,在现有危废贮存库进行暂存,收集后交由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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