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新兴县2024年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新兴县2024年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三批)的通知(粤财农〔2024〕43号)》和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 2024 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计〔2024〕7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抓好我县病虫害防治工作,实现虫口夺粮,保障粮食丰收。现公开遴选新兴县2024年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承担实施主体,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遴选条件
申报单位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营业执照上业务范围应包含病虫害统防统治的业务范围;
3.在全国“植保植检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建档立卡,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通过后赋予建档立卡号;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资储存条件;
6.具有健全的人员管理、服务合同管理、田间作业和档案记录等管理制度,无不良信用记录。
7.能够接受县农业农村部门的监管,按照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要求,依时保质完成项目任务。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实施内容。以水稻“三虫两病”防控为主,开展统防统治,并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水稻跗线螨、稻粉虱、福寿螺、水稻细菌性条斑病、稻水象*等病虫统防统治、应急防控。
(二)实施面积及地点。全县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不少于2.*亩次,地点:县内水稻种植户。
(三)实施完成时间。2024年12月前。
(四)补助对象。补助对象:为公开遴选的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补助方式:主要采取资金或物化补助给开展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应急防控、绿色防控的专业化防治组织。
(五)补助标准。实施水稻病虫统防统治,原则上按每亩次补助不超过 15 元,每造每亩补助资金不超过 45 元。
四、绩效目标
项目区水稻病虫害应急处置率90%以上,水稻产量损失率控制在5%以下,重发区域病虫害得到有效控制,农作物不出现大范围成灾绝收,项目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 100%,群众满意度 85%以上。
五、其他要求
由于项目实施季节性强,为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要求承担实施主体为2家。
六、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服务组织在申报日期截止前填写《新兴县2024年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书》,并将申报实施主体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证明、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一年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月报表)、相关生产许可证明、现有设备清单(相片)、近三年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的证明文件、荣誉称号、田间作业团队人员(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相关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新兴县农业农村局。
(二)申报格式
申报材料用A4纸按申报模板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申报材料有封面和目录,封面需标明申报单位、项目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
(三)申报时间
请各服务组织于2024年8月12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到新兴县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与植保植检股,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评审
由县农业 (略) 级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出达标的服务主体,报局领导同意后,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
(五)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新兴县农业农村局;通讯地址: (略) 新兴县新 (略) 46号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欧小姐;联系电话:0766-*。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三批)的通知(粤财农〔2024〕43号)》和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 2024 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计〔2024〕7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抓好我县病虫害防治工作,实现虫口夺粮,保障粮食丰收。现公开遴选新兴县2024年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承担实施主体,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遴选条件
申报单位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营业执照上业务范围应包含病虫害统防统治的业务范围;
3.在全国“植保植检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建档立卡,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通过后赋予建档立卡号;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资储存条件;
6.具有健全的人员管理、服务合同管理、田间作业和档案记录等管理制度,无不良信用记录。
7.能够接受县农业农村部门的监管,按照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要求,依时保质完成项目任务。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实施内容。以水稻“三虫两病”防控为主,开展统防统治,并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水稻跗线螨、稻粉虱、福寿螺、水稻细菌性条斑病、稻水象*等病虫统防统治、应急防控。
(二)实施面积及地点。全县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不少于2.*亩次,地点:县内水稻种植户。
(三)实施完成时间。2024年12月前。
(四)补助对象。补助对象:为公开遴选的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补助方式:主要采取资金或物化补助给开展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应急防控、绿色防控的专业化防治组织。
(五)补助标准。实施水稻病虫统防统治,原则上按每亩次补助不超过 15 元,每造每亩补助资金不超过 45 元。
四、绩效目标
项目区水稻病虫害应急处置率90%以上,水稻产量损失率控制在5%以下,重发区域病虫害得到有效控制,农作物不出现大范围成灾绝收,项目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 100%,群众满意度 85%以上。
五、其他要求
由于项目实施季节性强,为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要求承担实施主体为2家。
六、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服务组织在申报日期截止前填写《新兴县2024年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书》,并将申报实施主体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证明、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一年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月报表)、相关生产许可证明、现有设备清单(相片)、近三年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的证明文件、荣誉称号、田间作业团队人员(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相关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新兴县农业农村局。
(二)申报格式
申报材料用A4纸按申报模板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申报材料有封面和目录,封面需标明申报单位、项目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
(三)申报时间
请各服务组织于2024年8月12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到新兴县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与植保植检股,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评审
由县农业 (略) 级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出达标的服务主体,报局领导同意后,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
(五)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新兴县农业农村局;通讯地址: (略) 新兴县新 (略) 46号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欧小姐;联系电话:0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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