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镇环审号,关于南阳航辉工程服务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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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镇环审号,关于南阳航辉工程服务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1

宛镇环审[2024]18号 关于南阳 (略) 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1)
添加日期:2024-08-06 11:30 来源:环保局 作者:

宛镇环审〔2024〕18号

(略) 生态环境局镇平分局

关于南阳 (略) 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南阳 (略) :

你单位(*MA4415NH2X)上 (略) (略) 编制完成的《南阳 (略) 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审批事 (略) 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略) 南阳 (略) 自动化生产线及办公楼建设项 (略) 镇平县贾宋镇苇子坑村2 (略) 东,该项目《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相关要求,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止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项目应采取合理措施,加强各类废气的收集和处理,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达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防治各项管控及绩效分级要求。本次改建项目上料、破碎及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采取上料口三面设置围挡,进料口设置软帘,顶部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并辅助喷干雾措施;颚破机、反击破碎机、筛分机在进出料口设置集气 罩对废气进行收集,上料口、鄂破机、反击破碎机、筛分机进出料口粉尘经引风机负压抽至 1 套袋式除尘器(TA012)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DA004)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表 2 二级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1953—2020表 1 中颗粒物排放标准以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 年修订版)矿石(煤炭)采选与加工 A 级企业排放限值。原料堆放场为全封闭结构,库顶安装洒水喷淋装置生产区、装车区上方安装喷雾抑尘装置,车间加强管理,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要求。

2、废水。本次改建工程车辆冲洗废水经厂区现有车辆冲洗沉淀池(容积为 5m3)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 不外排,厂区初期雨水项目厂区新建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为/8930m3)处理后回用于厂区地面洒水降尘不外排,细骨料清洗、脱水废水经 1 个竖流沉淀罐(容积 200m3,配套有加药装置)+1 个清水罐(容积 200m3)处理后回用于细骨料清洗工序不外排。

3、噪声。产噪设备合理布局;本次改建工程鄂式破碎机、反击式破碎机、振动筛等生产设备噪声合理布局;高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设备定期维护,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2类标准。

4、固废。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要全部依法依规进行收集、贮存、转运和无害化处理。本次改建工程上料、破碎及筛分工序袋式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定期收集回用于现有混凝土生产,车辆冲洗沉渣定期清理后外售给建材厂 (略) 基料综合利用,生产废水沉淀脱水泥饼定期清理经污水处理压泥机脱水处理后外售给建材厂,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要求。本次改建工程设备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危险废物分类集中收集于危废暂存间(面积 10m2,采取“六防”措施),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四)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明显标志,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监测计划。

(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制定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日常管理,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六)本项目建成后,污染物排放总量应满足《报告表》中提出的控制要求。

(七)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四、你公司须依法依规执行环保“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排污许可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五、项目日常监督 (略) 生态环境局镇平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开展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及管理工作,请你单位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督检查。

六、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建设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若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2024年8月6日

(略) 生态环境局镇平分局   2024年8月6日印发

宛镇环审[2024]18号 关于南阳 (略) 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1)
添加日期:2024-08-06 11:30 来源:环保局 作者:

宛镇环审〔2024〕18号

(略) 生态环境局镇平分局

关于南阳 (略) 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南阳 (略) :

你单位(*MA4415NH2X)上 (略) (略) 编制完成的《南阳 (略) 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审批事 (略) 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略) 南阳 (略) 自动化生产线及办公楼建设项 (略) 镇平县贾宋镇苇子坑村2 (略) 东,该项目《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相关要求,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止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项目应采取合理措施,加强各类废气的收集和处理,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达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防治各项管控及绩效分级要求。本次改建项目上料、破碎及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采取上料口三面设置围挡,进料口设置软帘,顶部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并辅助喷干雾措施;颚破机、反击破碎机、筛分机在进出料口设置集气 罩对废气进行收集,上料口、鄂破机、反击破碎机、筛分机进出料口粉尘经引风机负压抽至 1 套袋式除尘器(TA012)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DA004)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表 2 二级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1953—2020表 1 中颗粒物排放标准以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 年修订版)矿石(煤炭)采选与加工 A 级企业排放限值。原料堆放场为全封闭结构,库顶安装洒水喷淋装置生产区、装车区上方安装喷雾抑尘装置,车间加强管理,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要求。

2、废水。本次改建工程车辆冲洗废水经厂区现有车辆冲洗沉淀池(容积为 5m3)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 不外排,厂区初期雨水项目厂区新建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为/8930m3)处理后回用于厂区地面洒水降尘不外排,细骨料清洗、脱水废水经 1 个竖流沉淀罐(容积 200m3,配套有加药装置)+1 个清水罐(容积 200m3)处理后回用于细骨料清洗工序不外排。

3、噪声。产噪设备合理布局;本次改建工程鄂式破碎机、反击式破碎机、振动筛等生产设备噪声合理布局;高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设备定期维护,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2类标准。

4、固废。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要全部依法依规进行收集、贮存、转运和无害化处理。本次改建工程上料、破碎及筛分工序袋式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定期收集回用于现有混凝土生产,车辆冲洗沉渣定期清理后外售给建材厂 (略) 基料综合利用,生产废水沉淀脱水泥饼定期清理经污水处理压泥机脱水处理后外售给建材厂,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要求。本次改建工程设备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危险废物分类集中收集于危废暂存间(面积 10m2,采取“六防”措施),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四)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明显标志,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监测计划。

(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制定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日常管理,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六)本项目建成后,污染物排放总量应满足《报告表》中提出的控制要求。

(七)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四、你公司须依法依规执行环保“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排污许可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五、项目日常监督 (略) 生态环境局镇平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开展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及管理工作,请你单位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督检查。

六、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建设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若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2024年8月6日

(略) 生态环境局镇平分局   2024年8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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