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绿色环保金属保护材料研发及应用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新型绿色环保金属保护材料研发及应用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7月9日,安徽 (略) 根据新型绿色环保金属保护材料研发及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阶段性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 (略) 高新产业开发 (略) 与外环交叉口向西 (略) 北锐富科技产业园,租赁产业园内1座标准化厂房和厂房西侧办公楼内的部分区域,改造现有标准化厂房约2000平方米,建设研发车间、行政办公区、产品展示区等功能分区,打造无尘净化系统,购置真空泵、不锈钢分散罐、不锈钢调配罐、半自动罐装机及配套设备,并配套建设配电、给排水、环保、消防、空压等附属工程,本次阶段性验收产能为年研发水性环保型金属无铬锌铝基防腐材料360t。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委托安徽 (略) 编制《新型绿色环保金属保护材料研发及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6月15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管理中心的审批(高新环函([2023]15号)。2024年5月22日取得排污登记,登记编号:*MA2WMXDL*W。
本项目于2023年7月开工建设,至2024年4月份项目研发区1条生产线、检验实验室及配套设施建设完成并投入试运营。
3、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元,现状已完成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3.3%。
4、验收范围
本次阶段性验收范围为研发区1条生产线、检验实验室及所有配套设施,其余5条生产线暂未建设,不在本次验收范围之内。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工程建设内容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本次验收工程实际建设内容有以下变动。
(1)危废库位置发生改变,由原料区东部变更至原料区西北部;
(2)为了防止研发时物料泄漏,研发区新增设置围堰,并新增2座事故收集池,危废库新增1座事故收集池。
(3)投料方式发生改变,由人工投料变为计量泵自动投料。
项目变动未涉及产品种类、工艺流程、产能和污染物治理能力,其他情况均与环评文件中一致,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重大项目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生态环境部,2020.12.13),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中存在的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建设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 (略) (略)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同去离子水制备系统废水、盐雾试验废盐水一起经 (略) (略) ,进入汴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为研发过程中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研发过程中搅拌、罐装以及实验室检测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投料粉尘与分散罐、搅拌罐、罐装机非*烷总烃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实验室废气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本项目设置100m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经现场踏勘,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学校、居民、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和食品生产企业。
3、噪声
项目选用性能好、噪音低的设备,并对设备噪声源采取减震、消声、建筑隔声等措施,从声 (略) 径两方面对噪声污染实行控制。
4、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一般固废:主要是废包装材料、实验室固废、去离子水设备废过滤材料等工业固废收集后定期交由物资单位回收。
(3)危险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危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桶)、实验室废液、废活性炭,上述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宿州海创 (略) 进行处置。
5、环境风险
厂区配备了必要的环境应急物资,定期检修各类污染防治设备,研发区、成品库、原料区、实验室、危废库等重点防渗,厂区设置事故池一座,危废库、研发区设有围堰收集池,应急预案已备案,备案编号:*-2024-04L。
四、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的总排口pH值范围为7.1~7.3、SS 4~11mg/L、BOD5 4.2~5.9mg/L、COD 14~21mg/L、NH3-N 0.045~0.073mg/L、TP 0.04~0.09mg/L、总氮 3.03~3.93mg/L。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去离子水制备系统废水、盐雾试验废盐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和汴北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有组织废气中的颗粒物排放浓度范围为1.4~3.4mg/m3,非*烷总烃排放浓度范围分别为6.71~12.4mg/m3,2.09~3.23mg/m3;厂界颗粒物排放的浓度范围为0.140~0.402mg/m3;非*烷总烃的浓度范围为0.39~1.23mg/m3;厂区门窗处外1m浓度范围为1.24~1.44mg/m3。
本项目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非*烷总烃、颗粒物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的标准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的昼间噪声监测值范围为49~58dB(A),夜间噪声监测值范围为45.0~49dB(A),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昼夜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弃物
生活垃圾收集后全部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桶)由厂家回收,实验室固废、去离子水过滤材料等工业固废收集后定期交由物资单位回收;锌膏、铝膏、*醇产生的废包装材料(桶)、实验室废液、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暂存间内,交由宿州海创 (略) 进行处置,并做好了防泄漏措施,以防二次污染。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次验收项目VOCS能够满足《新型绿色环保金属保护材料研发及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VOCs:0.*吨/年总量指标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项目环境验收的监测报告可知,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去离子水制备系统废水、盐雾试验废盐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一并接管排入汴北污水处理厂。项目的废气、噪声均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能够做到达标排放;根据项目的竣工现场环境管理检查可知,项目所产生的固废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实现了资源化和无害化。综上,各项环境要素均能满足验收执行标准。
六、验收结论
安徽 (略) 新型绿色环保金属保护材料研发及应用项目在建设及运行过程中,严格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中的有关要求,在施工和运行阶段均采取了相应措施,各项生态环保措施基本落实,建立了健全的环境应急体系,各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标准要求,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已办理排污登记,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通过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安徽 (略)
2024年7月9日
新型绿色环保金属保护材料研发及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新型绿色环保金属保护材料研发及应用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doc
2024年7月9日,安徽 (略) 根据新型绿色环保金属保护材料研发及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阶段性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 (略) 高新产业开发 (略) 与外环交叉口向西 (略) 北锐富科技产业园,租赁产业园内1座标准化厂房和厂房西侧办公楼内的部分区域,改造现有标准化厂房约2000平方米,建设研发车间、行政办公区、产品展示区等功能分区,打造无尘净化系统,购置真空泵、不锈钢分散罐、不锈钢调配罐、半自动罐装机及配套设备,并配套建设配电、给排水、环保、消防、空压等附属工程,本次阶段性验收产能为年研发水性环保型金属无铬锌铝基防腐材料360t。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委托安徽 (略) 编制《新型绿色环保金属保护材料研发及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6月15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管理中心的审批(高新环函([2023]15号)。2024年5月22日取得排污登记,登记编号:*MA2WMXDL*W。
本项目于2023年7月开工建设,至2024年4月份项目研发区1条生产线、检验实验室及配套设施建设完成并投入试运营。
3、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元,现状已完成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3.3%。
4、验收范围
本次阶段性验收范围为研发区1条生产线、检验实验室及所有配套设施,其余5条生产线暂未建设,不在本次验收范围之内。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工程建设内容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本次验收工程实际建设内容有以下变动。
(1)危废库位置发生改变,由原料区东部变更至原料区西北部;
(2)为了防止研发时物料泄漏,研发区新增设置围堰,并新增2座事故收集池,危废库新增1座事故收集池。
(3)投料方式发生改变,由人工投料变为计量泵自动投料。
项目变动未涉及产品种类、工艺流程、产能和污染物治理能力,其他情况均与环评文件中一致,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重大项目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生态环境部,2020.12.13),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中存在的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建设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 (略) (略)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同去离子水制备系统废水、盐雾试验废盐水一起经 (略) (略) ,进入汴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为研发过程中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研发过程中搅拌、罐装以及实验室检测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投料粉尘与分散罐、搅拌罐、罐装机非*烷总烃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实验室废气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本项目设置100m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经现场踏勘,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学校、居民、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和食品生产企业。
3、噪声
项目选用性能好、噪音低的设备,并对设备噪声源采取减震、消声、建筑隔声等措施,从声 (略) 径两方面对噪声污染实行控制。
4、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一般固废:主要是废包装材料、实验室固废、去离子水设备废过滤材料等工业固废收集后定期交由物资单位回收。
(3)危险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危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桶)、实验室废液、废活性炭,上述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宿州海创 (略) 进行处置。
5、环境风险
厂区配备了必要的环境应急物资,定期检修各类污染防治设备,研发区、成品库、原料区、实验室、危废库等重点防渗,厂区设置事故池一座,危废库、研发区设有围堰收集池,应急预案已备案,备案编号:*-2024-04L。
四、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的总排口pH值范围为7.1~7.3、SS 4~11mg/L、BOD5 4.2~5.9mg/L、COD 14~21mg/L、NH3-N 0.045~0.073mg/L、TP 0.04~0.09mg/L、总氮 3.03~3.93mg/L。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去离子水制备系统废水、盐雾试验废盐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和汴北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有组织废气中的颗粒物排放浓度范围为1.4~3.4mg/m3,非*烷总烃排放浓度范围分别为6.71~12.4mg/m3,2.09~3.23mg/m3;厂界颗粒物排放的浓度范围为0.140~0.402mg/m3;非*烷总烃的浓度范围为0.39~1.23mg/m3;厂区门窗处外1m浓度范围为1.24~1.44mg/m3。
本项目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非*烷总烃、颗粒物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的标准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的昼间噪声监测值范围为49~58dB(A),夜间噪声监测值范围为45.0~49dB(A),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昼夜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弃物
生活垃圾收集后全部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桶)由厂家回收,实验室固废、去离子水过滤材料等工业固废收集后定期交由物资单位回收;锌膏、铝膏、*醇产生的废包装材料(桶)、实验室废液、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暂存间内,交由宿州海创 (略) 进行处置,并做好了防泄漏措施,以防二次污染。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次验收项目VOCS能够满足《新型绿色环保金属保护材料研发及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VOCs:0.*吨/年总量指标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项目环境验收的监测报告可知,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去离子水制备系统废水、盐雾试验废盐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一并接管排入汴北污水处理厂。项目的废气、噪声均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能够做到达标排放;根据项目的竣工现场环境管理检查可知,项目所产生的固废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实现了资源化和无害化。综上,各项环境要素均能满足验收执行标准。
六、验收结论
安徽 (略) 新型绿色环保金属保护材料研发及应用项目在建设及运行过程中,严格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中的有关要求,在施工和运行阶段均采取了相应措施,各项生态环保措施基本落实,建立了健全的环境应急体系,各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标准要求,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已办理排污登记,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通过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安徽 (略)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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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绿色环保金属保护材料研发及应用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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