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紫云县松山风电场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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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紫云县松山风电场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紫云县松山风电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8月6日-2024年08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编:*

项目名称

紫云县松山风电场

建设地点

(略) 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松山街道、猴场镇、大营镇、格凸河镇

建设单位

贵州紫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东核 (略)

项目概况


该项目规划场址位于 (略) 紫云县松山街道、猴场镇、大营镇、格凸河镇一带的山脊顶部,本项目规模为80MW,安装16台5MW的风力发电机组。风力发电机组-箱式变电站组合采用“一机一变”单元式接线,每台风力发电机组配套设置一台容量为5500kVA、电压变比为37/1.14kV的箱式变电站,每台箱式变电站与所接风力发电机组中心间距20m。项目的16台风力发电机组根据分布分为北部和南部两个片区,设3 (略) ;每组风机箱变出线侧均采用并联接线方式, (略) 采用35kV架空线和局部电缆混合方式送至火花220kV升压站的35kV配电装置母线,经主变二次升压至220kV (略) 。本次评价内容不含升压站及 (略) 内容,升压站及 (略) 涉及的电磁辐射环境影响需另行评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排入沉淀池内,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于绿化、道路喷洒。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切实采取扬尘(粉尘)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对运输车辆采取限速、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原料堆场四周设置挡风墙、运输过程中用苫布遮盖等措施,防止扬尘(粉尘)污染。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挖掘作业中,尽量避免使用爆破手段,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蔽物,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11)。运营期选择低噪并具有较好防噪设施的机组,加强对机组的维护,定期检修风机转动连接处,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同时在其中风机周边加强绿化,将风机噪声影响减少到最低,防止扰民,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送至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施工弃渣及建筑垃圾运往设置的弃土场进行堆放,同时做好弃渣场在拦挡和排水措施;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运营期事故油、废旧蓄电池、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存放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建设。危废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2012)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

(五)生态影响保护措施。采取适当的生态保护措施,有效控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严格控制施工区作业面积,减少临时用地,严格控制工程开挖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土石方集中堆放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以便于后期绿化利用。弃渣场要做到先拦挡后堆存同时还需要做一定的压实处理,以减少雨水冲刷产生水土流失以及扬尘量,施工结束后及时通过工程措施复垦为绿地;道路尽可能 (略) 上布置规划,风电场内的检 (略) 两侧进行绿化,项目建设后对工程占地破坏的山地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对临时占地破坏的山地尽最大可能恢复植被,加大绿化面积,降低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六)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紫云县松山风电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8月6日-2024年08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编:*

项目名称

紫云县松山风电场

建设地点

(略) 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松山街道、猴场镇、大营镇、格凸河镇

建设单位

贵州紫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东核 (略)

项目概况


该项目规划场址位于 (略) 紫云县松山街道、猴场镇、大营镇、格凸河镇一带的山脊顶部,本项目规模为80MW,安装16台5MW的风力发电机组。风力发电机组-箱式变电站组合采用“一机一变”单元式接线,每台风力发电机组配套设置一台容量为5500kVA、电压变比为37/1.14kV的箱式变电站,每台箱式变电站与所接风力发电机组中心间距20m。项目的16台风力发电机组根据分布分为北部和南部两个片区,设3 (略) ;每组风机箱变出线侧均采用并联接线方式, (略) 采用35kV架空线和局部电缆混合方式送至火花220kV升压站的35kV配电装置母线,经主变二次升压至220kV (略) 。本次评价内容不含升压站及 (略) 内容,升压站及 (略) 涉及的电磁辐射环境影响需另行评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排入沉淀池内,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于绿化、道路喷洒。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切实采取扬尘(粉尘)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对运输车辆采取限速、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原料堆场四周设置挡风墙、运输过程中用苫布遮盖等措施,防止扬尘(粉尘)污染。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挖掘作业中,尽量避免使用爆破手段,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蔽物,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11)。运营期选择低噪并具有较好防噪设施的机组,加强对机组的维护,定期检修风机转动连接处,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同时在其中风机周边加强绿化,将风机噪声影响减少到最低,防止扰民,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送至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施工弃渣及建筑垃圾运往设置的弃土场进行堆放,同时做好弃渣场在拦挡和排水措施;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运营期事故油、废旧蓄电池、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存放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建设。危废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2012)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

(五)生态影响保护措施。采取适当的生态保护措施,有效控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严格控制施工区作业面积,减少临时用地,严格控制工程开挖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土石方集中堆放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以便于后期绿化利用。弃渣场要做到先拦挡后堆存同时还需要做一定的压实处理,以减少雨水冲刷产生水土流失以及扬尘量,施工结束后及时通过工程措施复垦为绿地;道路尽可能 (略) 上布置规划,风电场内的检 (略) 两侧进行绿化,项目建设后对工程占地破坏的山地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对临时占地破坏的山地尽最大可能恢复植被,加大绿化面积,降低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六)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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