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横二路河滨西路-规划一路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于南横二路河滨西路-规划一路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略) 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你委《关于报 (略) ( (略) - (略) )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浦建委综规〔2024〕7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配合浦东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完善 (略) (略) 政配套设施,原则同 (略) ( (略) - (略) )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 (略) 西 (略) ,东 (略) ,道路全长约1.4公里,规划红线宽度50米, (略) (略) 标准实施。
三、项目建设 (略) 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和绿化、照明、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等附属设施工程,以及前期 (略) 政管线、绿化搬迁等工程。
四、在下阶段工作中,应结合区域控详规划、路网系统规划、排水专项规划以及周边地块现状等相关情况,综合考虑环境、交通、工期等影响因素,按照合理节约投资的原则, (略) 工程、桥梁工程进行多方案比选。 (略) 横断面、纵断面、 (略) 面与交叉口设计等,处理好 (略) 、 (略) 的衔接。在排水专项规划的基础上,妥善安排 (略) ,以节约投资,降低工程造价。公交站点设置等应向相关部门征询确认。
五、本项目总投资额在工可批复中明确,所需资金由新区财力安排。
六、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12个月。
接文后,请在有效期内,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报批。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之日的30个工作日之前提出延期申请。
特此批复。
(略) 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2日
(略) 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你委《关于报 (略) ( (略) - (略) )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浦建委综规〔2024〕7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配合浦东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完善 (略) (略) 政配套设施,原则同 (略) ( (略) - (略) )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 (略) 西 (略) ,东 (略) ,道路全长约1.4公里,规划红线宽度50米, (略) (略) 标准实施。
三、项目建设 (略) 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和绿化、照明、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等附属设施工程,以及前期 (略) 政管线、绿化搬迁等工程。
四、在下阶段工作中,应结合区域控详规划、路网系统规划、排水专项规划以及周边地块现状等相关情况,综合考虑环境、交通、工期等影响因素,按照合理节约投资的原则, (略) 工程、桥梁工程进行多方案比选。 (略) 横断面、纵断面、 (略) 面与交叉口设计等,处理好 (略) 、 (略) 的衔接。在排水专项规划的基础上,妥善安排 (略) ,以节约投资,降低工程造价。公交站点设置等应向相关部门征询确认。
五、本项目总投资额在工可批复中明确,所需资金由新区财力安排。
六、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12个月。
接文后,请在有效期内,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报批。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之日的30个工作日之前提出延期申请。
特此批复。
(略) 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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