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中科宇康中药有限公司平通分厂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拟批复公示
关于四川中科宇康中药有限公司平通分厂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四川 (略) 平通分厂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6日-8月12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四川 (略) 平通分厂建设工程
二、建设地点: (略) 平武县平通羌族乡牛飞村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单位:四川 (略)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世纪鑫海生态 (略)
六、项目概况
四川 (略) (略) 平武县平通羌族乡牛飞村。公司拟投资*元,新建“四川 (略) 平通分厂建设工程”。项目占地面积*m2,拟购置切药机、蒸煮锅、提取罐、烘箱等设备,并配套环保设施设备,新建中药材加工生产线,年产中药制品2000吨。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51.*元。
七、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须按国家和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废气须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已有设施处理;施工弃渣及时清运到当地住建主管部门指定场地,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期管理,严禁废水和废渣进入厂外平通河。
(二)严格落实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药材清洗废水、蒸汽发生器废水、软水制备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暂存;水提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药渣渗滤液水质较为复杂,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排入三级沉淀池暂存;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普通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收集暂存,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最终均采用罐车外运至平通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后排入平通河。建设单位应加强废水收集、处置、暂存、转运等过程的管理,防止废水直接排入平通河。
(三)严格落实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炮制粉尘和异味采用“集气罩+喷淋塔(加植物除臭剂)”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切药、粉碎粉尘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3)排放;制剂粉尘由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制剂车间为*级洁净车间,新风系统可进一步去除颗粒物,上述废气中颗粒物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限值要求。项目检验室废气采用“密闭收集+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4)排放,排放的*苯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特别排放限值,挥发性有机物、*酸*酯、正*醇执行《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相关限值要求。项目水提过程各提取罐、药液罐、浓缩罐应进行密闭,产生的药渣日产日销,同时将一体化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设置,污水处理站好氧、厌氧单元全密闭处置,加强厂区绿化建设,确保厂界恶臭污染物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限值。项目使用低氮燃烧蒸汽发生器,废气经8m排气筒(DA01)排放,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高于屋顶烟道排放,排放油烟应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小型规模标准限值。项目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挥发性有机物、*酸*酯、*苯、正*醇执行《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厂界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设备与基础之间加装减振垫、单独空压机房隔声、合理布局、加强管理、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
(五)严格落实营运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固废分类收集,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餐厨垃圾交由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 (略) ,不合格原料、除尘器收尘、药渣及喷淋塔沉渣外售用作肥料,废弃离子交换树脂厂家回收;废活性炭、检验室废液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做好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规范化建设并规范设置标识标牌。加强对各种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等过程的管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严禁固体废物进入厂外平通河。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等重点区域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与土壤。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须落实安全运营,加强废水收集、处置、转运过程中的管理,厂区雨水口设置应急封堵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废水不下河;完善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
八、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属于允许类。平武县发展和改革局具文(川投资备【2303-*-04-01-*】FGQB-0080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根据企业不动产权证(川(2023)平武县不动产权第*号、川(2023)平武县不动产权第*号、川(2023)平武县不动产权第*号、川(2023)平武县不动产权第*号、川(2023)平武县不动产权第*号)说明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建 (略) 现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各管控单元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科创园 (略) 10-1号
邮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四川 (略) 平通分厂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6日-8月12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四川 (略) 平通分厂建设工程
二、建设地点: (略) 平武县平通羌族乡牛飞村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单位:四川 (略)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世纪鑫海生态 (略)
六、项目概况
四川 (略) (略) 平武县平通羌族乡牛飞村。公司拟投资*元,新建“四川 (略) 平通分厂建设工程”。项目占地面积*m2,拟购置切药机、蒸煮锅、提取罐、烘箱等设备,并配套环保设施设备,新建中药材加工生产线,年产中药制品2000吨。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51.*元。
七、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须按国家和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废气须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已有设施处理;施工弃渣及时清运到当地住建主管部门指定场地,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期管理,严禁废水和废渣进入厂外平通河。
(二)严格落实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药材清洗废水、蒸汽发生器废水、软水制备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暂存;水提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药渣渗滤液水质较为复杂,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排入三级沉淀池暂存;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普通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收集暂存,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最终均采用罐车外运至平通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后排入平通河。建设单位应加强废水收集、处置、暂存、转运等过程的管理,防止废水直接排入平通河。
(三)严格落实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炮制粉尘和异味采用“集气罩+喷淋塔(加植物除臭剂)”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切药、粉碎粉尘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3)排放;制剂粉尘由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制剂车间为*级洁净车间,新风系统可进一步去除颗粒物,上述废气中颗粒物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限值要求。项目检验室废气采用“密闭收集+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4)排放,排放的*苯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特别排放限值,挥发性有机物、*酸*酯、正*醇执行《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相关限值要求。项目水提过程各提取罐、药液罐、浓缩罐应进行密闭,产生的药渣日产日销,同时将一体化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设置,污水处理站好氧、厌氧单元全密闭处置,加强厂区绿化建设,确保厂界恶臭污染物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限值。项目使用低氮燃烧蒸汽发生器,废气经8m排气筒(DA01)排放,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高于屋顶烟道排放,排放油烟应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小型规模标准限值。项目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挥发性有机物、*酸*酯、*苯、正*醇执行《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厂界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设备与基础之间加装减振垫、单独空压机房隔声、合理布局、加强管理、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
(五)严格落实营运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固废分类收集,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餐厨垃圾交由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 (略) ,不合格原料、除尘器收尘、药渣及喷淋塔沉渣外售用作肥料,废弃离子交换树脂厂家回收;废活性炭、检验室废液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做好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规范化建设并规范设置标识标牌。加强对各种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等过程的管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严禁固体废物进入厂外平通河。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等重点区域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与土壤。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须落实安全运营,加强废水收集、处置、转运过程中的管理,厂区雨水口设置应急封堵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废水不下河;完善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
八、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属于允许类。平武县发展和改革局具文(川投资备【2303-*-04-01-*】FGQB-0080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根据企业不动产权证(川(2023)平武县不动产权第*号、川(2023)平武县不动产权第*号、川(2023)平武县不动产权第*号、川(2023)平武县不动产权第*号、川(2023)平武县不动产权第*号)说明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建 (略) 现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各管控单元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科创园 (略) 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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