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8月6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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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8月6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批复决定,现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6日-2024年8月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954-*

传真:0954-*

通讯地址: (略) 民生大厦714室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宁夏固原将台~渝河π入330千伏绿塬变电站11 (略) 新建工程

(略) 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

(略) (略)

宁夏 (略)

本项 (略) 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建设内容:① 110kV将渝线π入绿塬变11 (略) 工程: (略) 全长约1×50.5km(单回)+1×40km(单回)+2×0.2(电缆)km;②绿塬33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本期扩建110千伏出线2回并完善相应母线段,本期扩建不改变110千伏接线型式,仍采用双母线双分段接线。③渝河110kV变电站绿塬间隔改造工程:在渝河变侧配置1套光纤电流差动保护装置,两侧保护装置配合。④将台110kV变电站绿塬间隔改造工程:本 (略) 改接,更换4Y间隔及分段间隔电流互感器各1组,绿塬~将台11 (略) 在将台变侧配置1套光纤电流差动保护装置,两侧保护装置配合。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元。

(一)施工期

1、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现场的临时堆土及其它建筑垃圾,若在施工场地内堆置超过48h的,应密闭存放或及时进行覆盖,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地下电缆段施工应设置施工围挡,施工过程中,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四级及四级以上大风或重度污染天气时,严禁土方开挖、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并做好作业面覆盖工作。

2、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人员租用项目附近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租住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在塔基基础施工的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泥浆水。施工期会设置有防渗措施的泥浆池、沉淀池处理后用回用,不外排。在经过贺家湾水库水源地时应选择最 (略) ,尽量利用水源地内 (略) 线,禁止穿越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源地保护区域内不布设材料堆放场地,尽量减少塔基临时占地、临时施工便道占地等临时占地。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应该控制施工范围,对占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的表土进行剥离存放,用于后期绿化恢复,必要时使用地表铺垫(草垫、钢板垫);工程土石方不外运,做到挖填平衡,降低对周边生态影响。

3、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时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序、提高施工效率等防噪措施后,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规定的限值要求

4、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人员租用项目附近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依托租住地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处置。

5、生态保护措施

(略) 塔基施工、 (略) 等临时占地布局及面积,减少在该生态红线布设数量、施工便道长度等。优化施工方案,工程开挖土方进行回填,做到挖填平衡。生态保护红线内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尽量少破坏植被,少占用土地资源,以免引起评价区的植被资源减少,破坏动物栖息地。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塔基控制施工范围,对占地红线范围内的表土进行剥离存放,用于绿化恢复,必要时使用地表铺垫(草垫、钢板垫),减少生态影响。

(二)运营期

1、运营期电磁环境保护措施通过优化设计,采用合理的导线截而及结构,提高导线、金具加工工艺及控制导线对地距离,确保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标准限值要求。

2、运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略) 巡检人员所产生的垃圾,严格要求其随身带走,不在当地遗留

3、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

加 (略) 监督管理,以及对运营期噪声的监测工作:噪声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批复决定,现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6日-2024年8月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954-*

传真:0954-*

通讯地址: (略) 民生大厦714室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宁夏固原将台~渝河π入330千伏绿塬变电站11 (略) 新建工程

(略) 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

(略) (略)

宁夏 (略)

本项 (略) 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建设内容:① 110kV将渝线π入绿塬变11 (略) 工程: (略) 全长约1×50.5km(单回)+1×40km(单回)+2×0.2(电缆)km;②绿塬33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本期扩建110千伏出线2回并完善相应母线段,本期扩建不改变110千伏接线型式,仍采用双母线双分段接线。③渝河110kV变电站绿塬间隔改造工程:在渝河变侧配置1套光纤电流差动保护装置,两侧保护装置配合。④将台110kV变电站绿塬间隔改造工程:本 (略) 改接,更换4Y间隔及分段间隔电流互感器各1组,绿塬~将台11 (略) 在将台变侧配置1套光纤电流差动保护装置,两侧保护装置配合。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元。

(一)施工期

1、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现场的临时堆土及其它建筑垃圾,若在施工场地内堆置超过48h的,应密闭存放或及时进行覆盖,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地下电缆段施工应设置施工围挡,施工过程中,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四级及四级以上大风或重度污染天气时,严禁土方开挖、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并做好作业面覆盖工作。

2、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人员租用项目附近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租住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在塔基基础施工的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泥浆水。施工期会设置有防渗措施的泥浆池、沉淀池处理后用回用,不外排。在经过贺家湾水库水源地时应选择最 (略) ,尽量利用水源地内 (略) 线,禁止穿越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源地保护区域内不布设材料堆放场地,尽量减少塔基临时占地、临时施工便道占地等临时占地。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应该控制施工范围,对占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的表土进行剥离存放,用于后期绿化恢复,必要时使用地表铺垫(草垫、钢板垫);工程土石方不外运,做到挖填平衡,降低对周边生态影响。

3、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时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序、提高施工效率等防噪措施后,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规定的限值要求

4、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人员租用项目附近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依托租住地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处置。

5、生态保护措施

(略) 塔基施工、 (略) 等临时占地布局及面积,减少在该生态红线布设数量、施工便道长度等。优化施工方案,工程开挖土方进行回填,做到挖填平衡。生态保护红线内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尽量少破坏植被,少占用土地资源,以免引起评价区的植被资源减少,破坏动物栖息地。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塔基控制施工范围,对占地红线范围内的表土进行剥离存放,用于绿化恢复,必要时使用地表铺垫(草垫、钢板垫),减少生态影响。

(二)运营期

1、运营期电磁环境保护措施通过优化设计,采用合理的导线截而及结构,提高导线、金具加工工艺及控制导线对地距离,确保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标准限值要求。

2、运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略) 巡检人员所产生的垃圾,严格要求其随身带走,不在当地遗留

3、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

加 (略) 监督管理,以及对运营期噪声的监测工作:噪声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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