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8月6日-8月1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关于2024年8月6日-8月1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6日-8月12日。
联系电话:0692-*、*(政务服务大厅)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盈 (略) 下段勐腊派出所对面,永胜居委会旁,县交通局隔壁。
传真:0692-* 邮编:*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 ||||||
项目名称 | 德宏州云南省盈江县盏西镇邦郎河边寨石英岩矿山*吨/年改造升级项目 | 建设地点 | 盈江县盏西镇邦郎村民委员会 | 建设单位 | 盈 (略) | |
环评文件 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德宏 (略) | |||
项目概况 | ||||||
德宏州云南省盈江县盏西镇邦郎河边寨石英岩矿山*吨/年改造升级项目位于云南省德宏州盈江县盏西镇邦郎村民委员会,在矿山原有的基础设施,修筑2.5km矿 (略) ,新增工业场地及排土场,购置采矿设备,生产规模由2.*吨/a调整为*吨/年,矿山可采出矿石量为77.*吨,矿山服务年限为7.76年,矿山最终产品为硅石原矿直接外售,项目总投资200.*元,环保投资62.*元,占总投资的31.25%。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期机械噪声、扬尘、运输及动力设备运行产生的燃油废气、固体废物;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施工作业对生态环境破坏主要表现在可能导致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等。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运维车辆产生的少量尾气;光伏电池板清洗废水;电站场内箱式变压器、逆变器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运营产生的废旧的光伏组件和废矿物油等。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为了防止施工时地表开挖以及施工机具产生的粉尘、废气对环境空气造成污染,施工过程中需要采取如下具体的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场地每天定期洒水,以有效防止扬尘产生,在旱季风大时,应加大洒水量及洒水频次; (2)应尽量使用电动施工机械或尾气排放达标的柴油施工机械设备; (3)对施工场地露天堆放的物料采用篷布等进行覆盖; (4)施工现场的运输车辆应控制车速,限速20km/h,以减少行驶过程中 (略) 扬尘。对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篷布减少洒落。装土、沙等粉料的车辆,其装载量限于车厢挡板以下,减少运输途中的抛洒。及时清扫施工现场洒落的沙石、水泥等物料,砂石堆场、场内 (略) 应定时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出现场前,应将车辆槽帮和车轮冲洗干净,防止车轮带泥土的运输车辆驶出现场和遗 (略) 途中。 (5)对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处理、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止扬尘污染,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对需要回填的土方及石子、沙子等进行定 (略) 布遮盖抑尘,减少扬尘污染。清理施工垃圾时,采用容器吊运的办法,严禁任何人随意凌空抛撒。运输 (略) 线应尽量避开居民点和环境敏感点等。采用封闭垃圾桶存放垃圾,并将垃圾分开存放,及时清运。外运时覆盖严密,确保不沿途散落。 (6)对水泥、白灰等易产尘材料,实行轻卸慢放,用封闭式库存的办法,以减少扬尘的产生,存放油料必须有防止泄漏和防止污染的措施。 (7)在项目改扩建施工前,首先在办公生活区食堂加装1套合格的油烟净化装置对食堂油烟进行净化处理,做到达标排放。 根据类似工程及实践经验,上述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简单有效,是施工场地经常采用的措施,在经济上可行。在治理效果上可以有效地减少扬尘的产生,减少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 (二)地表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场地设置简易收集排水沟,合理布置1个沉淀池,主要收集施工废水,废水经收集沉淀后上层清液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2)依托矿区的办公生活区作为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矿区已经设置的1个生活污水沉淀池(容积6m3),经过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保证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不外排。 (3)尽量避免雨季施工,安排在旱季进行,同时尽量缩短施工现场大面积裸露的时间,以减少施工期,特别是基础大开挖时产生的水土流失。 (4)项目应加强管理,不得在施工现场进行机械修理,雨天对机械设备进行遮盖防雨。 (5)施工期的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禁止以任何方式排入附近水体。 (三)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从规范施工秩序着手,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高噪声设备的施工,应避免在人群休息时进行,与敏感点工作时间错开进行,以减少噪声的影响,避免在白天的12:00~14:00和夜间22:00~次日6:00之间施工。 (2)从声源上控制,建设单位要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定期维护和维修,并负责对现场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照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3)采用距离衰减防护措施,在不影响施工的情况下将高噪声设备设置在距居民区较远的一侧。 (4)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选用良好的施工设备,以降低设备噪声,加强管理,以降低人为噪声,从而达到降噪效果。 (5)汽车运输尽量低速,禁鸣喇叭。 考虑到建筑材料运输时车辆噪声可能影响到附近沿途的居民,为将建设期运输车辆的噪声影响降到尽可能低的程度,建议采取如下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对敏感人群造成严重影响;物料进场要安排在白天进行,避免夜间进场影响居民休息。 (四)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1)废弃建筑材料应对其进行分类集中堆存,能回收利用的部分,例如木制、铁制材料等,请回收商进行收购,重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如散落的砂浆、废混凝土、碎砖和碎混凝土块。建筑垃圾拟集中收集,进行回收利用,无法回收利用的部分收集后按建设部139号令《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要求进行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按照盈江县有关部门规定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盈江县垃圾填埋场或附近农村垃圾填埋场处理,避免长期堆放而产生地面扬尘。 (2)施工期间生活垃圾应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乡镇的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禁止随意丢弃。 (3)不得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及固体废物,严格运输管理,不得随意洒落或抛弃,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收、清理多余的建筑材料或建筑垃圾。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减缓措施 ①严格划定施工红线、动土范围,严格按照划定的范围施工,不得以任何形式 超越施工红线。 ②场地四周设置围挡设施,设置沉淀池、初期雨水收集池、排水沟。施工产生的废水等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施工场地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回用。 ③施工中加强对临时排水沟、沉沙池、初期雨水收集池进行检查、清理,避免排水沟堵塞造成水土流失; ④主体工程施工时段避开雨天和大风天气等; ⑤对工程占用区域可利用的表土进行剥离单独堆存,采取防尘布、 (略) 覆盖 或定期洒水降尘,加强表土堆存防护及管理。 ⑥在施工过程中,考虑存在无法及时完工的大雨天气,设置编织土 袋挡墙,无纺布覆盖等临时覆盖及临时拦挡措施。 ⑦严禁高噪声设备在夜间施工,尽量减少鸣笛。 ⑧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破坏周边植被。设置生态保护警示牌,禁止越界施工或砍伐林木、禁止捕猎野生动物。 2、恢复和补偿措施 (1)施工结束后,应结合水土保持植物措施,选择适宜的物种,及时对场区进行绿化工作。植被恢复过程中优先选用本地土著植物,适当引进新的优良树种草种,保证绿化栽植的成活率。 (2)加强工程的生态环境监控和管理,避免废水、废渣污染周边植被、土壤,对两栖类、爬行类动物产生不利影响。 二、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营运期露天采场环境空气污染几乎伴随着整个采剥工序,钻孔、爆破、装卸、运输等都处会产生扬尘和粉尘,均为无组织排放,主要采取洒水降尘及雾炮机喷雾等抑尘措施施。剥离过程采用边采边剥离,在剥离过程中适当洒水;钻孔采用湿式凿岩,选择大气扩散条件较好的时间进行爆破,有助于废气尽快扩散;爆破采用微差爆破,爆破前可先在爆破现场洒水、铺设湿草垫以减少粉尘污染;在用装载机和挖掘机集堆、装车时可降低抬升高度,对物料进行洒水后再作业。 (2)在进、 (略) 两旁应种植高大乔木和灌木结合的绿化带,同时应 (略) (略) 两旁的树木进行洒水降尘,并在洒水后 (略) 面,防止造成的二次扬尘。 (3)成品堆场安装喷淋抑尘装置及设置1套喷雾喷淋设施,定期洒水保湿。项目表土堆场采用自动喷淋设施洒水降尘,设置3套喷雾喷淋设施。在大风天气下对其用施工布遮盖,在堆场周边种植草本植物防风抑尘。 (4)运输矿石的车辆必须采取篷布遮盖减少洒落; (略) 应定时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出现场前,应将车辆槽帮和车轮冲洗干净,防止车轮带泥土的运输车辆驶出现场和遗 (略) 途中。 (5)排土场堆存的废土石较为松散,易在起风时产生扬尘,加强排土场的洒水防尘工作,并分台阶压实废土石,减少排土场粉尘量的产生。 (6)操作工人应佩戴口罩和防护眼镜,加强个体卫生防护,减少粉尘对生产员工身体健康的影响。 (7)利用先进的运输技术和设备,如电动运输车辆,减少运输过程中能源消耗和碳排放,优 (略) ,提高运输效率。 (8)灶具上设有油烟抽机、净化装置,油烟经内置烟道于食堂楼房顶部排放。油烟集气效率≥60%,油烟经净化处理后排放浓度≤2.0mg/Nm3。 (二)地表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雨季会产生大量地表径流,项目在采区、道路区、排土场周边设置截排水沟对项目区域内雨水进行导流、截排,并且排水沟配套设置沉砂池对雨水中的泥沙进行沉淀后回用于矿区洒水降尘。经过初步核算,项目区沉砂池总容积不小于55m3。结合项目实际的情况,分别在采区、3个排土场分别建设1座沉砂池,共计4座,在后期开采过程中建设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进一步地增设沉砂池。 项目办公生活区内设有旱厕一个,生活污水主要是员工餐饮废水以及办公生活污水,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将餐饮废水经过油水分离器隔油处理后,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排入沉淀池简单沉淀处理后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雨天储存,不外排,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为确保项目餐饮水在油水分离的停留时间,项目拟在食堂出水口设置1个2.5m3的油水分离器;为了确保生活污水在沉淀池可以雨天暂存,按照连续储存7天的废水量为设计,因此,项目拟设置1个50.0m3沉淀池。 (三)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爆破振动的防治措施 ①采石场爆破时采用固定时段,尽量避开人员休息时间,集中爆破的方式进行。 ②采用松动爆破和谨慎爆破。松动爆破在保证爆破效果的条件下,使爆破振动最小;谨慎爆破是在保证安全判据情况下,进行爆破设计。 ③选取合理的炸药单耗。 ④大力推广多段微差起爆,分段越多,爆破振动就越小。微差爆破是在孔间,排间或孔内以毫秒级的时间间隔,按一定顺序起爆的方法。选择 (略) 参数。精确地进行炮孔定位,防止采用过大的超深,过大超深会增加爆破振动。 ⑤选择适当的装药结构。可通过不耦合装药、空气间隔装药、孔底为空气垫层的装药结构,降低爆破振动。选用合适的炸药。炸药的波阻抗与岩石的波阻抗相匹配时,用于岩石破碎的能量就越多,爆破振动就越小。 ⑥调整爆破工程传爆方向,以改变与被保护物的方位关系。 ⑦充分利用地形地质条件,如河流、深沟、渠道、断层等,都有显著的隔震减震作用。 (2)噪声防治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先选用振动小、噪声低的设备,使用吸音材料降低撞击噪声;选用低噪声阀门;强烈振动的设备、管道与基础、支架、建筑物及其它设备之间采用汞性连接或 支撑等。 ②隔声、消声措施:水泵等设备噪声设备应采用隔声、消声、吸声、隔振等综合控制技术措施。采用减震、隔震措施,泵的进出口接管做挠性连接或弹性连接,并增加惰性块(钢筋混凝土基础)的重量以增加其程定性,从而有效地降低震动强度。 ③个人防护措施: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后工作场所的噪声级仍不能达到标准要求,则应采取个人防 护措施和减少接触噪声时间。对流动性、临时性噪声源和不宜采取噪声控制措施的工作场所,主要依靠个人防护用品(耳塞、耳罩等)防护。 ④加强管理:a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 产生的高噪声现象;b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c对于矿区流动声源,要强化行车管理制度,设置降噪标准,严禁鸣笛,进入矿区低速行驶,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 综合所述,本次噪声防治措施从源头、传播途径、受体三个方面均有所考虑, 可以有效降低噪声影响,此外还提出了加强管理。根据噪声影响预测结果,在叠加了现状背景值后厂界噪声昼间、夜间仍达标,因此项目的噪声防治措施是可行的。 (四)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4.1弃土废石处置措施 (1)项目剥离表土暂存于排土场内一角,用于后期采区植被恢复覆土使用;开采废弃土石暂存于排土场内,作采空区 (略) 等回填用或作为建筑材料外售。 (2)项目要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排土场的建设,设计4个排土场,继续沿用原有项目的1#排土场,分别剩余库容为0.*m3;新增2个排土场,编号为3#排土场、4#排土场,分别库容为5.*m3、36.*m3;总库容为43.*m3,因此排出的废土废渣堆放在排土场库容可满足使用。 (3)排土场的设计要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废石场安全生产规则》、《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严格设计和施工。 (4)在管理和使用过程中,要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废石场安全生产规则》进行操作,要设置必要的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配备相应的专职管理及检查人员,并对员工加强职业安全教育;在管理和使用过程中要进行定期巡查,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杜绝隐患遗留。 (5)改进排废石工艺及排土场堆的形态,选择合理的排岩设备及工艺参数,合理控制排岩顺序,同时将大块岩石堆置在排土场底层以稳定基底,或用大块岩石堆置在最下面一个台阶反压坡脚,以稳定排土场。 (6)设置排土场分台阶堆放,每台不超过3m。要求建设方对1#弃渣根据后期堆渣情况进行加长及加高;同时对3#、4#弃渣新建拦渣坝及截排水沟、沉砂池(容积10m3)。建议建设方委托专业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施工。 (7)修筑排水沟,将排土场以外的雨水拦截,使其不进入排土场。如在排土场,在靠山坡一侧修筑排水沟,山坡上的雨水被拦截排走。在拦渣坝外围修筑排水沟,防治雨季降雨对拦渣坝体的影响。 (8)在排土场堆放的固体废物严格限制为开采废石,严禁其他危险固体废物或生活垃圾混入。 (9)排土场周围必须设置环保及安全等图形标志,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应按GB*.2规定进行检查和维护。 (10)堆场与矿 (略) 间应设置安全防护距离,保证堆场 (略) 至少5m以上,并做好 (略) 段的挡墙防护,避免废石土崩 (略) ,影响通行和交通安全。 (11)对堆渣边坡和堆渣顶采用植物护坡,在渣顶种植爬山虎,渣体边坡采用乔灌草混种进行边坡防护,防止水土流失。 4.2污泥处置措施 初期雨水沉淀池污泥定期清理至排土场,用于后期矿山生态恢复用土。 4.3生活垃圾处置措施 在项目办公、生活区设立垃圾收集设施,收集的垃圾运至当地乡镇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油水分离器定期清掏由专业单位进行清运处置。旱厕粪便由建设单位定期清掏作为周边山林施肥使用。 4.4危废处置措施 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设置危废暂存间、根据要求进行暂存、管理和转运。建立台账,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受单位名称;按要求填写转移联单,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矿山生产和生活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处置率达到了100%,项目所采取的固体废弃物的处置措施是可行的。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5.1避让措施 (1)在矿山开采过程中,须严格控制占地红线,严禁超征地范围开采占地,严禁施工人员砍伐、破坏矿区范围外的植被,严禁在征地范围外堆渣、堆矿等。 (2)在矿区开采过程中尽量减少对长势较好的森林植被破坏,尽可能维持原有的森林生态系统。 (3)工程开采中若发现调查遗漏的重要植物(虎头兰、黑毛石斛等珍稀濒危保护物种),须优先采取避让措施进行避让,若无法避让,则须采取迁地保护措施(就近移栽至不受采矿活动影响的区域)进行保护。 (4)针对占地范围外评价区的珍稀濒危保护植物(虎头兰、黑毛石斛),矿山开采过程中要严格进行保护,严禁破坏。工程实施期间加强工作人员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严禁对占地范围外的植被、植物及虎头兰、黑毛石斛等珍稀濒危保护植物进行破坏; (5)施工前对开采区域及周边野生动物进行驱离,并设置一定规模的隔离措施,例如施工围栏、挡板,避免野生动物进入施工场地。 (6)加强对施工人员、运营期工作人员进行生态环境教育、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严禁工作人员猎杀兽类,严禁捕蛇、打鸟、捉蛙和破坏两栖爬行动物的生境,严禁食用野生动物(野味)。 (7)项目实施期间,工作人员野外作业会带来野外火源管理的压力,必须把火的管理放在首要位置,常抓不懈,杜绝一切隐患。积极贯彻《森林防火条例》,加强防火宣传教育,时时敲响防火警钟,禁止在草坡、灌丛地、林区附近吸烟和生火,做好生活和生产用火的火源管理,建立防火及火警警报系统和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制最大程度避免发生火灾。 5.2减缓措施 (1)对矿区开采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应按水保方案要求修建挡墙和截排水沟等;在开采过程中应加强矿区日常管理,确保水保措施完好运行,减少水土流失。 (2)严格按照征地范围进行矿山开采及项目实施,划定最小施工范围,减少植被受影响面积。 (3)针对现场调查到的5株虎头兰(国家二级保护植物)位于矿区范围内(24°59"20.15"N,97°59"54.37"E),附生于常绿阔叶林树干上,据建设单位介绍,这几株虎头兰分布点不进行开采,距离采矿区约30m,不受采矿活动直接影响,时间采矿过程须对其进行避让,若确实无法避让,须采取迁地保护措施(就近移栽至不受采矿活动影响的区域)。 (4)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优良设备,严格规范施工,特别注意减少工程爆破噪声对鸟类和兽类的惊扰,尽量采用无声爆破或深孔松动式等爆破震动小的爆破方式等先进技术;做好爆破方式、数量、时间的计划,减轻施工噪声和震动对当地野生动物的影响; (5)项目矿山开采期间注重污染物的治理,确保废物能够得到资源化利用、污染物能达标排放,避免污染物事故排放对周围土壤产生影响。 (6)本次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对矿区实施分区、分期开采,并分区、分期实施生态恢复、生态保护措施。对采空区采取边开采边治理的措施,对停止使用的采矿区应尽快覆盖土层进行植被恢复,避免采空区长期裸露,并加强管护、养护,保证恢复成效。植被恢复应乔、灌、草的结合,尽可能选用当地乡土物种,可选用旱冬瓜、杉木、秃杉、云南松、马樱花、云南杜鹃等本土物种。 矿山按照分区、分期开采,并分区、分期实施生态恢复、生态保护措施后,避免了大范围岩土裸露及大范围水土流失加剧。经过采空区植被一段时间的抚育、成长、恢复后,采空区植被覆盖率将会得到提高,水土流失将会减少,生态环境将会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 (7)暂存施工、开采过程中的表土,用于土地复垦、植被恢复等环境恢复治理。 (8)矿山服务期满后应尽快进行覆土绿化、植被恢复工作,恢复采空区的生态环境。对可能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采空区或其他危险区,其周边要设立永久性安全警示牌。 5.3修复措施 (1)对矿区、采空区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进行矿区的生态修复,如修建格构护坡、以形成一个 (略) ;在边坡上打入一定数量的锚杆或锚索,以防止岩体边坡或土体发生滑移; (略) 喷播的方式播种植被恢复种子;修建排水沟达到边坡排水的目的;修建挡墙来防止边坡发生滑坡等。 (2)开采过程中注意保护好表层土壤,用于临时施工迹地、采空区的植被恢复。工程分区开采结束后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该区拆除临时建筑,清理和平整场地,恢复土层。临时施工迹地恢复可采用人工种植和封育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生态恢复,要坚持因地制宜、优先选用乡土种等原则,并注重生态系统的整体性。 (3)植被恢复及绿化过程中,宜采用当地植物进行“恢复性”种植,然后采取“封育”手段,促进自然恢复。在植被恢复及绿化过程中,应选择乡土树种及适合当地环境的植物,并注意乔、灌、草搭配的原则,同时要与周围的自然景观相协调统一,可选用旱冬瓜、杉木、秃杉、云南松、马樱花、云南杜鹃等当地植物。 (4)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和本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5.4补偿措施 项目建设要永久性占用一部分林地、草地等,使这些资源受到损失,因此必须按照国家相关土地补偿标准予以补偿。应根据国家关于林地、草地补偿相关规定,向地方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补偿工程占地造成的损失,专款用于林地恢复、异地造林。 5.5管理措施 (1)应加强对工作人员进行环境教育、生物多样性保护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其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的严肃性和重要性。并制定施工管理及奖惩制度,约束员工行为,明确岗位责任,避免施工行为扩大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范围。 (2)项目矿山开采应加强管理,增强管理者的消防意识,避免火灾等灾害的发生。植被恢复区应注意加强管理巡查,做好浇水、施肥保障、管护、补种等措施,若发现种植的植物死亡,应查明死亡原因,并进行补种和加强管理。 (3)项目矿山开采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5.6闭矿期生态恢复措施 采矿区在衰竭后期至报废后的时段内,与初采期和盛采期相比,对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影响因素及影响程度均经历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通过采取积极的对策,即可避免一系列的社会与环境负面影响,使区域发展趋于正常化。针对本项目所采取的生产工艺及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对于闭矿期生态恢复情况,现拟定以下几项措施: (1)堆场等停止使用时,边坡修建挡墙防止其滑坡,在其上覆表土,然后进行植被恢复,恢复物种选用当地乡土物种,乔灌草结合,并定期进入养护,保证其成活率。 (2)工业场地内所有建筑物全部拆除,并对场地进行平整,然后覆土进行植被恢复。 (3)本次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对矿区实施分区、分期开采,并分区、分期实施生态恢复、生态保护措施。在各分区矿体采空之后,对采场进行封场,在关停过程中要防止矿山地质灾害和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应采取相应的工程治理措施,清除开采边坡上的危石,将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程度。对可能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采空区或其他危险区,其周边要设立永久性安全警示牌。同时要做好采场表土、废石的清理、复垦还绿工作。 (4)对露采坑采用生产剥离的废石进行回填,用推土机整平压实。将储存于排土场内的生产剥离表土用于土地复垦、植被恢复等环境恢复治理。 (5)本次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对矿区实施分区、分期开采,并分区、分期实施生态恢复、生态保护措施。植被恢复宜就地采集当地植物的种子、幼苗进行种植,不能采用外来入侵物种。 植被恢复力求创造多样性的生态环境条件,尽可能利用自然条件,包括土壤、种子,避免过于单一化和人工化,须注意乔、灌、草的结合,避免“园林化”恢复倾向。进行植被恢复时尽可能选用当地乡土物种,可选用旱冬瓜、杉木、秃杉、云南松、马樱花、云南杜鹃等本土物种,须同时采用多种植物进行植被恢复,避免恢复区植物单一化。 (6)应委托专业机构编制矿山恢复方案(分区、分期),并严格实施恢复措施,保证恢复成效。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除了前文的防治措施外,建设单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上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按照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 (七)地下水及土壤防治措施 本项目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防渗分区原则进行防渗分区,见表4-26。通过采用防渗控制措施处理后,本项目厂区内废水发生渗透的可能性得到有效控制,不会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造成影响。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我公司报批的《德宏州云南省盈江县盏西镇邦郎河边寨石英岩矿山*吨/年改造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可以进行全文本公示。我公司将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保措施进行施工。我公司承诺填写的《信息公开表》情况属实。 | |||||
拟审批意见 | ||||||
拟审批意见 | 同意审批 | |||||
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6日-8月12日。
联系电话:0692-*、*(政务服务大厅)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盈 (略) 下段勐腊派出所对面,永胜居委会旁,县交通局隔壁。
传真:0692-* 邮编:*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 ||||||
项目名称 | 德宏州云南省盈江县盏西镇邦郎河边寨石英岩矿山*吨/年改造升级项目 | 建设地点 | 盈江县盏西镇邦郎村民委员会 | 建设单位 | 盈 (略) | |
环评文件 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德宏 (略) | |||
项目概况 | ||||||
德宏州云南省盈江县盏西镇邦郎河边寨石英岩矿山*吨/年改造升级项目位于云南省德宏州盈江县盏西镇邦郎村民委员会,在矿山原有的基础设施,修筑2.5km矿 (略) ,新增工业场地及排土场,购置采矿设备,生产规模由2.*吨/a调整为*吨/年,矿山可采出矿石量为77.*吨,矿山服务年限为7.76年,矿山最终产品为硅石原矿直接外售,项目总投资200.*元,环保投资62.*元,占总投资的31.25%。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期机械噪声、扬尘、运输及动力设备运行产生的燃油废气、固体废物;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施工作业对生态环境破坏主要表现在可能导致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等。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运维车辆产生的少量尾气;光伏电池板清洗废水;电站场内箱式变压器、逆变器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运营产生的废旧的光伏组件和废矿物油等。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为了防止施工时地表开挖以及施工机具产生的粉尘、废气对环境空气造成污染,施工过程中需要采取如下具体的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场地每天定期洒水,以有效防止扬尘产生,在旱季风大时,应加大洒水量及洒水频次; (2)应尽量使用电动施工机械或尾气排放达标的柴油施工机械设备; (3)对施工场地露天堆放的物料采用篷布等进行覆盖; (4)施工现场的运输车辆应控制车速,限速20km/h,以减少行驶过程中 (略) 扬尘。对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篷布减少洒落。装土、沙等粉料的车辆,其装载量限于车厢挡板以下,减少运输途中的抛洒。及时清扫施工现场洒落的沙石、水泥等物料,砂石堆场、场内 (略) 应定时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出现场前,应将车辆槽帮和车轮冲洗干净,防止车轮带泥土的运输车辆驶出现场和遗 (略) 途中。 (5)对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处理、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止扬尘污染,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对需要回填的土方及石子、沙子等进行定 (略) 布遮盖抑尘,减少扬尘污染。清理施工垃圾时,采用容器吊运的办法,严禁任何人随意凌空抛撒。运输 (略) 线应尽量避开居民点和环境敏感点等。采用封闭垃圾桶存放垃圾,并将垃圾分开存放,及时清运。外运时覆盖严密,确保不沿途散落。 (6)对水泥、白灰等易产尘材料,实行轻卸慢放,用封闭式库存的办法,以减少扬尘的产生,存放油料必须有防止泄漏和防止污染的措施。 (7)在项目改扩建施工前,首先在办公生活区食堂加装1套合格的油烟净化装置对食堂油烟进行净化处理,做到达标排放。 根据类似工程及实践经验,上述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简单有效,是施工场地经常采用的措施,在经济上可行。在治理效果上可以有效地减少扬尘的产生,减少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 (二)地表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场地设置简易收集排水沟,合理布置1个沉淀池,主要收集施工废水,废水经收集沉淀后上层清液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2)依托矿区的办公生活区作为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矿区已经设置的1个生活污水沉淀池(容积6m3),经过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保证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不外排。 (3)尽量避免雨季施工,安排在旱季进行,同时尽量缩短施工现场大面积裸露的时间,以减少施工期,特别是基础大开挖时产生的水土流失。 (4)项目应加强管理,不得在施工现场进行机械修理,雨天对机械设备进行遮盖防雨。 (5)施工期的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禁止以任何方式排入附近水体。 (三)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从规范施工秩序着手,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高噪声设备的施工,应避免在人群休息时进行,与敏感点工作时间错开进行,以减少噪声的影响,避免在白天的12:00~14:00和夜间22:00~次日6:00之间施工。 (2)从声源上控制,建设单位要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定期维护和维修,并负责对现场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照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3)采用距离衰减防护措施,在不影响施工的情况下将高噪声设备设置在距居民区较远的一侧。 (4)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选用良好的施工设备,以降低设备噪声,加强管理,以降低人为噪声,从而达到降噪效果。 (5)汽车运输尽量低速,禁鸣喇叭。 考虑到建筑材料运输时车辆噪声可能影响到附近沿途的居民,为将建设期运输车辆的噪声影响降到尽可能低的程度,建议采取如下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对敏感人群造成严重影响;物料进场要安排在白天进行,避免夜间进场影响居民休息。 (四)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1)废弃建筑材料应对其进行分类集中堆存,能回收利用的部分,例如木制、铁制材料等,请回收商进行收购,重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如散落的砂浆、废混凝土、碎砖和碎混凝土块。建筑垃圾拟集中收集,进行回收利用,无法回收利用的部分收集后按建设部139号令《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要求进行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按照盈江县有关部门规定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盈江县垃圾填埋场或附近农村垃圾填埋场处理,避免长期堆放而产生地面扬尘。 (2)施工期间生活垃圾应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乡镇的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禁止随意丢弃。 (3)不得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及固体废物,严格运输管理,不得随意洒落或抛弃,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收、清理多余的建筑材料或建筑垃圾。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减缓措施 ①严格划定施工红线、动土范围,严格按照划定的范围施工,不得以任何形式 超越施工红线。 ②场地四周设置围挡设施,设置沉淀池、初期雨水收集池、排水沟。施工产生的废水等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施工场地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回用。 ③施工中加强对临时排水沟、沉沙池、初期雨水收集池进行检查、清理,避免排水沟堵塞造成水土流失; ④主体工程施工时段避开雨天和大风天气等; ⑤对工程占用区域可利用的表土进行剥离单独堆存,采取防尘布、 (略) 覆盖 或定期洒水降尘,加强表土堆存防护及管理。 ⑥在施工过程中,考虑存在无法及时完工的大雨天气,设置编织土 袋挡墙,无纺布覆盖等临时覆盖及临时拦挡措施。 ⑦严禁高噪声设备在夜间施工,尽量减少鸣笛。 ⑧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破坏周边植被。设置生态保护警示牌,禁止越界施工或砍伐林木、禁止捕猎野生动物。 2、恢复和补偿措施 (1)施工结束后,应结合水土保持植物措施,选择适宜的物种,及时对场区进行绿化工作。植被恢复过程中优先选用本地土著植物,适当引进新的优良树种草种,保证绿化栽植的成活率。 (2)加强工程的生态环境监控和管理,避免废水、废渣污染周边植被、土壤,对两栖类、爬行类动物产生不利影响。 二、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营运期露天采场环境空气污染几乎伴随着整个采剥工序,钻孔、爆破、装卸、运输等都处会产生扬尘和粉尘,均为无组织排放,主要采取洒水降尘及雾炮机喷雾等抑尘措施施。剥离过程采用边采边剥离,在剥离过程中适当洒水;钻孔采用湿式凿岩,选择大气扩散条件较好的时间进行爆破,有助于废气尽快扩散;爆破采用微差爆破,爆破前可先在爆破现场洒水、铺设湿草垫以减少粉尘污染;在用装载机和挖掘机集堆、装车时可降低抬升高度,对物料进行洒水后再作业。 (2)在进、 (略) 两旁应种植高大乔木和灌木结合的绿化带,同时应 (略) (略) 两旁的树木进行洒水降尘,并在洒水后 (略) 面,防止造成的二次扬尘。 (3)成品堆场安装喷淋抑尘装置及设置1套喷雾喷淋设施,定期洒水保湿。项目表土堆场采用自动喷淋设施洒水降尘,设置3套喷雾喷淋设施。在大风天气下对其用施工布遮盖,在堆场周边种植草本植物防风抑尘。 (4)运输矿石的车辆必须采取篷布遮盖减少洒落; (略) 应定时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出现场前,应将车辆槽帮和车轮冲洗干净,防止车轮带泥土的运输车辆驶出现场和遗 (略) 途中。 (5)排土场堆存的废土石较为松散,易在起风时产生扬尘,加强排土场的洒水防尘工作,并分台阶压实废土石,减少排土场粉尘量的产生。 (6)操作工人应佩戴口罩和防护眼镜,加强个体卫生防护,减少粉尘对生产员工身体健康的影响。 (7)利用先进的运输技术和设备,如电动运输车辆,减少运输过程中能源消耗和碳排放,优 (略) ,提高运输效率。 (8)灶具上设有油烟抽机、净化装置,油烟经内置烟道于食堂楼房顶部排放。油烟集气效率≥60%,油烟经净化处理后排放浓度≤2.0mg/Nm3。 (二)地表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雨季会产生大量地表径流,项目在采区、道路区、排土场周边设置截排水沟对项目区域内雨水进行导流、截排,并且排水沟配套设置沉砂池对雨水中的泥沙进行沉淀后回用于矿区洒水降尘。经过初步核算,项目区沉砂池总容积不小于55m3。结合项目实际的情况,分别在采区、3个排土场分别建设1座沉砂池,共计4座,在后期开采过程中建设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进一步地增设沉砂池。 项目办公生活区内设有旱厕一个,生活污水主要是员工餐饮废水以及办公生活污水,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将餐饮废水经过油水分离器隔油处理后,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排入沉淀池简单沉淀处理后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雨天储存,不外排,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为确保项目餐饮水在油水分离的停留时间,项目拟在食堂出水口设置1个2.5m3的油水分离器;为了确保生活污水在沉淀池可以雨天暂存,按照连续储存7天的废水量为设计,因此,项目拟设置1个50.0m3沉淀池。 (三)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爆破振动的防治措施 ①采石场爆破时采用固定时段,尽量避开人员休息时间,集中爆破的方式进行。 ②采用松动爆破和谨慎爆破。松动爆破在保证爆破效果的条件下,使爆破振动最小;谨慎爆破是在保证安全判据情况下,进行爆破设计。 ③选取合理的炸药单耗。 ④大力推广多段微差起爆,分段越多,爆破振动就越小。微差爆破是在孔间,排间或孔内以毫秒级的时间间隔,按一定顺序起爆的方法。选择 (略) 参数。精确地进行炮孔定位,防止采用过大的超深,过大超深会增加爆破振动。 ⑤选择适当的装药结构。可通过不耦合装药、空气间隔装药、孔底为空气垫层的装药结构,降低爆破振动。选用合适的炸药。炸药的波阻抗与岩石的波阻抗相匹配时,用于岩石破碎的能量就越多,爆破振动就越小。 ⑥调整爆破工程传爆方向,以改变与被保护物的方位关系。 ⑦充分利用地形地质条件,如河流、深沟、渠道、断层等,都有显著的隔震减震作用。 (2)噪声防治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先选用振动小、噪声低的设备,使用吸音材料降低撞击噪声;选用低噪声阀门;强烈振动的设备、管道与基础、支架、建筑物及其它设备之间采用汞性连接或 支撑等。 ②隔声、消声措施:水泵等设备噪声设备应采用隔声、消声、吸声、隔振等综合控制技术措施。采用减震、隔震措施,泵的进出口接管做挠性连接或弹性连接,并增加惰性块(钢筋混凝土基础)的重量以增加其程定性,从而有效地降低震动强度。 ③个人防护措施: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后工作场所的噪声级仍不能达到标准要求,则应采取个人防 护措施和减少接触噪声时间。对流动性、临时性噪声源和不宜采取噪声控制措施的工作场所,主要依靠个人防护用品(耳塞、耳罩等)防护。 ④加强管理:a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 产生的高噪声现象;b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c对于矿区流动声源,要强化行车管理制度,设置降噪标准,严禁鸣笛,进入矿区低速行驶,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 综合所述,本次噪声防治措施从源头、传播途径、受体三个方面均有所考虑, 可以有效降低噪声影响,此外还提出了加强管理。根据噪声影响预测结果,在叠加了现状背景值后厂界噪声昼间、夜间仍达标,因此项目的噪声防治措施是可行的。 (四)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4.1弃土废石处置措施 (1)项目剥离表土暂存于排土场内一角,用于后期采区植被恢复覆土使用;开采废弃土石暂存于排土场内,作采空区 (略) 等回填用或作为建筑材料外售。 (2)项目要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排土场的建设,设计4个排土场,继续沿用原有项目的1#排土场,分别剩余库容为0.*m3;新增2个排土场,编号为3#排土场、4#排土场,分别库容为5.*m3、36.*m3;总库容为43.*m3,因此排出的废土废渣堆放在排土场库容可满足使用。 (3)排土场的设计要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废石场安全生产规则》、《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严格设计和施工。 (4)在管理和使用过程中,要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废石场安全生产规则》进行操作,要设置必要的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配备相应的专职管理及检查人员,并对员工加强职业安全教育;在管理和使用过程中要进行定期巡查,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杜绝隐患遗留。 (5)改进排废石工艺及排土场堆的形态,选择合理的排岩设备及工艺参数,合理控制排岩顺序,同时将大块岩石堆置在排土场底层以稳定基底,或用大块岩石堆置在最下面一个台阶反压坡脚,以稳定排土场。 (6)设置排土场分台阶堆放,每台不超过3m。要求建设方对1#弃渣根据后期堆渣情况进行加长及加高;同时对3#、4#弃渣新建拦渣坝及截排水沟、沉砂池(容积10m3)。建议建设方委托专业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施工。 (7)修筑排水沟,将排土场以外的雨水拦截,使其不进入排土场。如在排土场,在靠山坡一侧修筑排水沟,山坡上的雨水被拦截排走。在拦渣坝外围修筑排水沟,防治雨季降雨对拦渣坝体的影响。 (8)在排土场堆放的固体废物严格限制为开采废石,严禁其他危险固体废物或生活垃圾混入。 (9)排土场周围必须设置环保及安全等图形标志,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应按GB*.2规定进行检查和维护。 (10)堆场与矿 (略) 间应设置安全防护距离,保证堆场 (略) 至少5m以上,并做好 (略) 段的挡墙防护,避免废石土崩 (略) ,影响通行和交通安全。 (11)对堆渣边坡和堆渣顶采用植物护坡,在渣顶种植爬山虎,渣体边坡采用乔灌草混种进行边坡防护,防止水土流失。 4.2污泥处置措施 初期雨水沉淀池污泥定期清理至排土场,用于后期矿山生态恢复用土。 4.3生活垃圾处置措施 在项目办公、生活区设立垃圾收集设施,收集的垃圾运至当地乡镇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油水分离器定期清掏由专业单位进行清运处置。旱厕粪便由建设单位定期清掏作为周边山林施肥使用。 4.4危废处置措施 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设置危废暂存间、根据要求进行暂存、管理和转运。建立台账,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受单位名称;按要求填写转移联单,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矿山生产和生活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处置率达到了100%,项目所采取的固体废弃物的处置措施是可行的。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5.1避让措施 (1)在矿山开采过程中,须严格控制占地红线,严禁超征地范围开采占地,严禁施工人员砍伐、破坏矿区范围外的植被,严禁在征地范围外堆渣、堆矿等。 (2)在矿区开采过程中尽量减少对长势较好的森林植被破坏,尽可能维持原有的森林生态系统。 (3)工程开采中若发现调查遗漏的重要植物(虎头兰、黑毛石斛等珍稀濒危保护物种),须优先采取避让措施进行避让,若无法避让,则须采取迁地保护措施(就近移栽至不受采矿活动影响的区域)进行保护。 (4)针对占地范围外评价区的珍稀濒危保护植物(虎头兰、黑毛石斛),矿山开采过程中要严格进行保护,严禁破坏。工程实施期间加强工作人员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严禁对占地范围外的植被、植物及虎头兰、黑毛石斛等珍稀濒危保护植物进行破坏; (5)施工前对开采区域及周边野生动物进行驱离,并设置一定规模的隔离措施,例如施工围栏、挡板,避免野生动物进入施工场地。 (6)加强对施工人员、运营期工作人员进行生态环境教育、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严禁工作人员猎杀兽类,严禁捕蛇、打鸟、捉蛙和破坏两栖爬行动物的生境,严禁食用野生动物(野味)。 (7)项目实施期间,工作人员野外作业会带来野外火源管理的压力,必须把火的管理放在首要位置,常抓不懈,杜绝一切隐患。积极贯彻《森林防火条例》,加强防火宣传教育,时时敲响防火警钟,禁止在草坡、灌丛地、林区附近吸烟和生火,做好生活和生产用火的火源管理,建立防火及火警警报系统和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制最大程度避免发生火灾。 5.2减缓措施 (1)对矿区开采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应按水保方案要求修建挡墙和截排水沟等;在开采过程中应加强矿区日常管理,确保水保措施完好运行,减少水土流失。 (2)严格按照征地范围进行矿山开采及项目实施,划定最小施工范围,减少植被受影响面积。 (3)针对现场调查到的5株虎头兰(国家二级保护植物)位于矿区范围内(24°59"20.15"N,97°59"54.37"E),附生于常绿阔叶林树干上,据建设单位介绍,这几株虎头兰分布点不进行开采,距离采矿区约30m,不受采矿活动直接影响,时间采矿过程须对其进行避让,若确实无法避让,须采取迁地保护措施(就近移栽至不受采矿活动影响的区域)。 (4)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优良设备,严格规范施工,特别注意减少工程爆破噪声对鸟类和兽类的惊扰,尽量采用无声爆破或深孔松动式等爆破震动小的爆破方式等先进技术;做好爆破方式、数量、时间的计划,减轻施工噪声和震动对当地野生动物的影响; (5)项目矿山开采期间注重污染物的治理,确保废物能够得到资源化利用、污染物能达标排放,避免污染物事故排放对周围土壤产生影响。 (6)本次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对矿区实施分区、分期开采,并分区、分期实施生态恢复、生态保护措施。对采空区采取边开采边治理的措施,对停止使用的采矿区应尽快覆盖土层进行植被恢复,避免采空区长期裸露,并加强管护、养护,保证恢复成效。植被恢复应乔、灌、草的结合,尽可能选用当地乡土物种,可选用旱冬瓜、杉木、秃杉、云南松、马樱花、云南杜鹃等本土物种。 矿山按照分区、分期开采,并分区、分期实施生态恢复、生态保护措施后,避免了大范围岩土裸露及大范围水土流失加剧。经过采空区植被一段时间的抚育、成长、恢复后,采空区植被覆盖率将会得到提高,水土流失将会减少,生态环境将会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 (7)暂存施工、开采过程中的表土,用于土地复垦、植被恢复等环境恢复治理。 (8)矿山服务期满后应尽快进行覆土绿化、植被恢复工作,恢复采空区的生态环境。对可能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采空区或其他危险区,其周边要设立永久性安全警示牌。 5.3修复措施 (1)对矿区、采空区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进行矿区的生态修复,如修建格构护坡、以形成一个 (略) ;在边坡上打入一定数量的锚杆或锚索,以防止岩体边坡或土体发生滑移; (略) 喷播的方式播种植被恢复种子;修建排水沟达到边坡排水的目的;修建挡墙来防止边坡发生滑坡等。 (2)开采过程中注意保护好表层土壤,用于临时施工迹地、采空区的植被恢复。工程分区开采结束后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该区拆除临时建筑,清理和平整场地,恢复土层。临时施工迹地恢复可采用人工种植和封育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生态恢复,要坚持因地制宜、优先选用乡土种等原则,并注重生态系统的整体性。 (3)植被恢复及绿化过程中,宜采用当地植物进行“恢复性”种植,然后采取“封育”手段,促进自然恢复。在植被恢复及绿化过程中,应选择乡土树种及适合当地环境的植物,并注意乔、灌、草搭配的原则,同时要与周围的自然景观相协调统一,可选用旱冬瓜、杉木、秃杉、云南松、马樱花、云南杜鹃等当地植物。 (4)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和本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5.4补偿措施 项目建设要永久性占用一部分林地、草地等,使这些资源受到损失,因此必须按照国家相关土地补偿标准予以补偿。应根据国家关于林地、草地补偿相关规定,向地方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补偿工程占地造成的损失,专款用于林地恢复、异地造林。 5.5管理措施 (1)应加强对工作人员进行环境教育、生物多样性保护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其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的严肃性和重要性。并制定施工管理及奖惩制度,约束员工行为,明确岗位责任,避免施工行为扩大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范围。 (2)项目矿山开采应加强管理,增强管理者的消防意识,避免火灾等灾害的发生。植被恢复区应注意加强管理巡查,做好浇水、施肥保障、管护、补种等措施,若发现种植的植物死亡,应查明死亡原因,并进行补种和加强管理。 (3)项目矿山开采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5.6闭矿期生态恢复措施 采矿区在衰竭后期至报废后的时段内,与初采期和盛采期相比,对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影响因素及影响程度均经历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通过采取积极的对策,即可避免一系列的社会与环境负面影响,使区域发展趋于正常化。针对本项目所采取的生产工艺及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对于闭矿期生态恢复情况,现拟定以下几项措施: (1)堆场等停止使用时,边坡修建挡墙防止其滑坡,在其上覆表土,然后进行植被恢复,恢复物种选用当地乡土物种,乔灌草结合,并定期进入养护,保证其成活率。 (2)工业场地内所有建筑物全部拆除,并对场地进行平整,然后覆土进行植被恢复。 (3)本次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对矿区实施分区、分期开采,并分区、分期实施生态恢复、生态保护措施。在各分区矿体采空之后,对采场进行封场,在关停过程中要防止矿山地质灾害和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应采取相应的工程治理措施,清除开采边坡上的危石,将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程度。对可能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采空区或其他危险区,其周边要设立永久性安全警示牌。同时要做好采场表土、废石的清理、复垦还绿工作。 (4)对露采坑采用生产剥离的废石进行回填,用推土机整平压实。将储存于排土场内的生产剥离表土用于土地复垦、植被恢复等环境恢复治理。 (5)本次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对矿区实施分区、分期开采,并分区、分期实施生态恢复、生态保护措施。植被恢复宜就地采集当地植物的种子、幼苗进行种植,不能采用外来入侵物种。 植被恢复力求创造多样性的生态环境条件,尽可能利用自然条件,包括土壤、种子,避免过于单一化和人工化,须注意乔、灌、草的结合,避免“园林化”恢复倾向。进行植被恢复时尽可能选用当地乡土物种,可选用旱冬瓜、杉木、秃杉、云南松、马樱花、云南杜鹃等本土物种,须同时采用多种植物进行植被恢复,避免恢复区植物单一化。 (6)应委托专业机构编制矿山恢复方案(分区、分期),并严格实施恢复措施,保证恢复成效。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除了前文的防治措施外,建设单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上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按照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 (七)地下水及土壤防治措施 本项目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防渗分区原则进行防渗分区,见表4-26。通过采用防渗控制措施处理后,本项目厂区内废水发生渗透的可能性得到有效控制,不会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造成影响。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我公司报批的《德宏州云南省盈江县盏西镇邦郎河边寨石英岩矿山*吨/年改造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可以进行全文本公示。我公司将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保措施进行施工。我公司承诺填写的《信息公开表》情况属实。 | |||||
拟审批意见 | ||||||
拟审批意见 | 同意审批 | |||||
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