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周边土壤环境监督性监测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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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县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周边土壤环境监督性监测项目采购公告

(略) 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拟采购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周边土壤环境监督性监测项目,现将此事项向社会公告,欢迎符合条件并能够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嵊泗县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周边土壤环境监督性监测项目。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万元整。

三、项目内容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对辖区内嵊泗县 (略) 、嵊泗县洋山镇 (略) 周边土壤在丰水期、枯水期各开展一次监测。详细内容为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关于印发<工业企业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总站土字〔2024〕73号)(以下简称《指南》)和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关于印发<浙江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补充技术要求>的通知》(浙环监发〔2023〕17号)(以下简称《要求》)要求,制定监测方案并实施,内容至少包括:信息采集情况、污染识别结果、监测点位及布设图、监测指标与频次、拟选取的样品采集、流转、制备、保存与分析测试等方法、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根据监测结果开展数据分析,编制监测报告,应至少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监测点位实际采样位置、监测结果、质量保障和质量控制、结论和建议等内容。

工作程序、信息采集、点位布设、监测频次、监测指标、质量控制均需按《指南》《要求》严格执行,监测方案和监测报告应邀请至少3位专家审核通过。

四、运维要求

地下水监测按照HJ164的要求建设并管理地下水监测井,地下水监测井应建成长期监测井并进行运行和维护。

五、报价要求

1.报价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2.报价已包括开展本招标项目的设备维护、数据分析等全部内容的人工、交通、税金等全部费用,以及与此相关的为完成本招标项目全过程的全部费用。

3.最高限价为**万元整,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4.所有报价均应已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供应商应纳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信用记录系统。

5.项目确定供应商后通过政采 (略) 场进行采购,请供应商提前完成政采云入驻相关工作。

七、评标办法

符合报价要求和资格要求情况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投标人提供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分析考评,以合理低价法分别对每个投标人做出评标结论并进行打分(报价分值占10%,其它占90%),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1

价格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10。

10

2

投标人证书

1.投标人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认证证书得2分;

2.投标人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中国环境服务认证证书得2分。

3. 投标人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得2分。

要求:证书须有效。

10

3

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限1人)满足以下要求的,获得相应分数:

1.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相关专业副高职称的,得2分;具有环境类相关专业工程师的,得1分。

2.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2分;

4

4

项目组成员

1.本项目组成员中具有环境类相关专业的副高职称,每人得2分;最高得8分。

2.本项目组成员中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执业资格的,1个得2分,最高得8分。

16

5

同类业绩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合同复印件得1分,最多得3分。

3

6

实施方案

针对本项目工作的全面性、针对性以及符合采购需求情况等进行评审:

方案合理、可行、完整每项得24-36分

方案较为合理、可行、完整每项得12-24分

方案不合理或未提供方案得0-12分。

36

7

质量保障措施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是否符合项目要求,进行横向对比酌情打分。

8

8

工作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进度计划及方案是否符合项目要求,进行横向对比酌情打分。

8

9

后续服务承诺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后续服务,进行横向对比酌情打分。

5

八、其他事项

项目报价及相应材料以纸质盖章封口方式一式三份提交到我局,于2024年8月10日17:30前通过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或者直接送达的方 (略) 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略) 嵊泗县菜 (略) 277号511室)。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

九、报名不足三家的处理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截止后,在开标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但能够满足实际需求,且经局评审小组认可,采购活动可继续进行。



(略) 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2024年8月6日

(略) 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拟采购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周边土壤环境监督性监测项目,现将此事项向社会公告,欢迎符合条件并能够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嵊泗县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周边土壤环境监督性监测项目。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万元整。

三、项目内容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对辖区内嵊泗县 (略) 、嵊泗县洋山镇 (略) 周边土壤在丰水期、枯水期各开展一次监测。详细内容为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关于印发<工业企业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总站土字〔2024〕73号)(以下简称《指南》)和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关于印发<浙江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补充技术要求>的通知》(浙环监发〔2023〕17号)(以下简称《要求》)要求,制定监测方案并实施,内容至少包括:信息采集情况、污染识别结果、监测点位及布设图、监测指标与频次、拟选取的样品采集、流转、制备、保存与分析测试等方法、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根据监测结果开展数据分析,编制监测报告,应至少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监测点位实际采样位置、监测结果、质量保障和质量控制、结论和建议等内容。

工作程序、信息采集、点位布设、监测频次、监测指标、质量控制均需按《指南》《要求》严格执行,监测方案和监测报告应邀请至少3位专家审核通过。

四、运维要求

地下水监测按照HJ164的要求建设并管理地下水监测井,地下水监测井应建成长期监测井并进行运行和维护。

五、报价要求

1.报价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2.报价已包括开展本招标项目的设备维护、数据分析等全部内容的人工、交通、税金等全部费用,以及与此相关的为完成本招标项目全过程的全部费用。

3.最高限价为**万元整,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4.所有报价均应已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供应商应纳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信用记录系统。

5.项目确定供应商后通过政采 (略) 场进行采购,请供应商提前完成政采云入驻相关工作。

七、评标办法

符合报价要求和资格要求情况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投标人提供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分析考评,以合理低价法分别对每个投标人做出评标结论并进行打分(报价分值占10%,其它占90%),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1

价格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10。

10

2

投标人证书

1.投标人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认证证书得2分;

2.投标人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中国环境服务认证证书得2分。

3. 投标人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得2分。

要求:证书须有效。

10

3

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限1人)满足以下要求的,获得相应分数:

1.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相关专业副高职称的,得2分;具有环境类相关专业工程师的,得1分。

2.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2分;

4

4

项目组成员

1.本项目组成员中具有环境类相关专业的副高职称,每人得2分;最高得8分。

2.本项目组成员中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执业资格的,1个得2分,最高得8分。

16

5

同类业绩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合同复印件得1分,最多得3分。

3

6

实施方案

针对本项目工作的全面性、针对性以及符合采购需求情况等进行评审:

方案合理、可行、完整每项得24-36分

方案较为合理、可行、完整每项得12-24分

方案不合理或未提供方案得0-12分。

36

7

质量保障措施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是否符合项目要求,进行横向对比酌情打分。

8

8

工作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进度计划及方案是否符合项目要求,进行横向对比酌情打分。

8

9

后续服务承诺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后续服务,进行横向对比酌情打分。

5

八、其他事项

项目报价及相应材料以纸质盖章封口方式一式三份提交到我局,于2024年8月10日17:30前通过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或者直接送达的方 (略) 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略) 嵊泗县菜 (略) 277号511室)。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

九、报名不足三家的处理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截止后,在开标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但能够满足实际需求,且经局评审小组认可,采购活动可继续进行。



(略) 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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