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道河子镇供水系统新建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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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道河子镇供水系统新建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项目名称:横道河子镇供水系统新建项目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地块位置:黑龙 (略) (略) 横道河子镇,横道河子林场

建设单位: (略) 横道河子镇人民政府

调查单位:牡丹江 (略)

为保障地块环境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环办土壤(2019)63号)等文件要求:“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被调查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现状不存在被污染的迹象;相邻地块历史上存在过工业企业,通过分析该企业产生的污染物种类和污染物扩散途径,该企业对调查地块土壤无污染;被调查地块不存在来自周边农业生产活动、畜禽养殖、居民生活带来的污染风险,本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

本次公示期间,公众对本项目有生态环境相关意见的,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黑龙江, (略) , (略) ,牡丹江

项目名称:横道河子镇供水系统新建项目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地块位置:黑龙 (略) (略) 横道河子镇,横道河子林场

建设单位: (略) 横道河子镇人民政府

调查单位:牡丹江 (略)

为保障地块环境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环办土壤(2019)63号)等文件要求:“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被调查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现状不存在被污染的迹象;相邻地块历史上存在过工业企业,通过分析该企业产生的污染物种类和污染物扩散途径,该企业对调查地块土壤无污染;被调查地块不存在来自周边农业生产活动、畜禽养殖、居民生活带来的污染风险,本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

本次公示期间,公众对本项目有生态环境相关意见的,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黑龙江, (略) , (略) ,牡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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