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水利局关于福建LNG接收站配套外输管道工程变更方案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的审查意见
福清市水利局关于福建LNG接收站配套外输管道工程变更方案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的审查意见
福建昆仑能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批福建LNG接收站配套外输管道工程变更方案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的函》(昆仑闽液天〔2024〕21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报告内容和专家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变更原因
福建LNG接收站配套外输管道工程起于莲峰首站,终至西三线已建的福清分输站,设计规模为33.9×108Nm3/a,管道设计压力为10.0MPa,线路水平长度约93.29km,管径为D1016,沿线新建4座站场和4座监控阀室。在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因技术方案优化, (略) 调整,涉河穿越点的位置和施工穿越方式发生了变化,所以需要重新进行洪水影响评价。
根据相关水利规划及技术规范标准,本次评价对象涉及的河道防洪标准采用50年一遇,建设项目自身防洪标准采用50年一遇。
二、变更内容
根据管 (略) 的布置情况,项目区内受影响的河流共计26条,较初步设计方案,增加下施溪南溪1处涉河穿越点,龙江上游、迳溪支流、围垦、大港、大塘港、薛港、山后溪、东施溪、门头溪等9处穿越点穿越位置发生变化,龙江支流、迳溪、渔溪、高干渠等4处穿越点位置基本不变但穿越方式调整,12处穿越点位置没有明显变化且穿越方式不变,减少东庄溪1处穿越点。另临河站场、阀室有福清联络站和2#阀室。
三、评价范围
本次洪水影响评价对象为本工程在各溪流的14处穿越点和2处站场阀室,评价范围为穿越点场址和上游回水所涉及各溪流河段。
1.本工程下施溪南溪穿越点位于下施溪支流南溪的中上游,是工程福清联络站的所在地,评价范围为穿越点及福清联络站所在河流上、下游各100m。
2.本工程龙江上游穿越点位于东张水库库尾,评价范围为穿越点所在河流上、下游各200m。
3.本工程龙江支流穿越点位于东张水库库尾,在三星村附近,评价范围为穿越点所在河流上、下游各50m。
4.本工程迳溪穿越点位于香城水库坝下与沈海高速之间,评价范围为穿越点所在河流上、下游各50m。
5.本工程穿越点迳溪支流穿越点位于黄梨山万福寺下游侧,评价范围为穿越点所在河流上、下游各50m。
6.本工程渔溪穿越点位于建新水库下游,评价范围为穿越点所在河流上、下游各100m。
7.本工程穿越点围垦,评价范围为穿越点所在河流上、下游各50m。
8.本工程穿越点大港位于省道1522上游侧,评价范围为穿越点所在河流上、下游各50m。
9.本工程穿越点大塘港位于省道1522下游侧,评价范围为穿越点所在河流上、下游各50m。
10.本工程穿越点高干渠为已建渠道,评价范围为穿越点所在河流上、下游各100m。
11.本工程穿越点薛港位于在渔平高速下游侧,评价范围为穿越点所在河流上、下游各50m。
12.本工程穿越点山后溪,位于山后村附近,属于独流入海的小溪流,评价范围为穿越点所在河流上、下游各50m。
13.本工程穿越点东施溪,位于东施村附近,属于独流入海的小溪流,评价范围为穿越点所在河流上、下游各100m。
14.本工程穿越点门头溪,位于门头大桥附近,属于独流入海的小溪流,评价范围为穿越点所在河流上、下游各50m。
三、基本同意评价报告编制单位提出的洪水影响综合评价结论。
四、有关要求
1.工程施工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的各项措施,把施工带来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程度。施工期处理好施工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及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做好施工围堰的清理工作,建成后必须及时处理好弃土、弃渣等,禁止将废弃物倾倒在河道,避免形成新的河障,确保河道行洪安全。
2.为了消除或减轻工程建设所产生的不利影响,采取的防治补救措施所需费用应列入工程总投资中, (略) 筹措解决。
3.本项目应尽可能安排在非汛期进行施工。若在汛期施工,你公司应编制工程施工期年度安全度汛方案,自行组织专家评审后,报我局、市防汛办备案后方可实施。
(略) 水利局
福建昆仑能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批福建LNG接收站配套外输管道工程变更方案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的函》(昆仑闽液天〔2024〕21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报告内容和专家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变更原因
福建LNG接收站配套外输管道工程起于莲峰首站,终至西三线已建的福清分输站,设计规模为33.9×108Nm3/a,管道设计压力为10.0MPa,线路水平长度约93.29km,管径为D1016,沿线新建4座站场和4座监控阀室。在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因技术方案优化, (略) 调整,涉河穿越点的位置和施工穿越方式发生了变化,所以需要重新进行洪水影响评价。
根据相关水利规划及技术规范标准,本次评价对象涉及的河道防洪标准采用50年一遇,建设项目自身防洪标准采用50年一遇。
二、变更内容
根据管 (略) 的布置情况,项目区内受影响的河流共计26条,较初步设计方案,增加下施溪南溪1处涉河穿越点,龙江上游、迳溪支流、围垦、大港、大塘港、薛港、山后溪、东施溪、门头溪等9处穿越点穿越位置发生变化,龙江支流、迳溪、渔溪、高干渠等4处穿越点位置基本不变但穿越方式调整,12处穿越点位置没有明显变化且穿越方式不变,减少东庄溪1处穿越点。另临河站场、阀室有福清联络站和2#阀室。
三、评价范围
本次洪水影响评价对象为本工程在各溪流的14处穿越点和2处站场阀室,评价范围为穿越点场址和上游回水所涉及各溪流河段。
1.本工程下施溪南溪穿越点位于下施溪支流南溪的中上游,是工程福清联络站的所在地,评价范围为穿越点及福清联络站所在河流上、下游各100m。
2.本工程龙江上游穿越点位于东张水库库尾,评价范围为穿越点所在河流上、下游各200m。
3.本工程龙江支流穿越点位于东张水库库尾,在三星村附近,评价范围为穿越点所在河流上、下游各50m。
4.本工程迳溪穿越点位于香城水库坝下与沈海高速之间,评价范围为穿越点所在河流上、下游各50m。
5.本工程穿越点迳溪支流穿越点位于黄梨山万福寺下游侧,评价范围为穿越点所在河流上、下游各50m。
6.本工程渔溪穿越点位于建新水库下游,评价范围为穿越点所在河流上、下游各100m。
7.本工程穿越点围垦,评价范围为穿越点所在河流上、下游各50m。
8.本工程穿越点大港位于省道1522上游侧,评价范围为穿越点所在河流上、下游各50m。
9.本工程穿越点大塘港位于省道1522下游侧,评价范围为穿越点所在河流上、下游各50m。
10.本工程穿越点高干渠为已建渠道,评价范围为穿越点所在河流上、下游各100m。
11.本工程穿越点薛港位于在渔平高速下游侧,评价范围为穿越点所在河流上、下游各50m。
12.本工程穿越点山后溪,位于山后村附近,属于独流入海的小溪流,评价范围为穿越点所在河流上、下游各50m。
13.本工程穿越点东施溪,位于东施村附近,属于独流入海的小溪流,评价范围为穿越点所在河流上、下游各100m。
14.本工程穿越点门头溪,位于门头大桥附近,属于独流入海的小溪流,评价范围为穿越点所在河流上、下游各50m。
三、基本同意评价报告编制单位提出的洪水影响综合评价结论。
四、有关要求
1.工程施工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的各项措施,把施工带来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程度。施工期处理好施工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及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做好施工围堰的清理工作,建成后必须及时处理好弃土、弃渣等,禁止将废弃物倾倒在河道,避免形成新的河障,确保河道行洪安全。
2.为了消除或减轻工程建设所产生的不利影响,采取的防治补救措施所需费用应列入工程总投资中, (略) 筹措解决。
3.本项目应尽可能安排在非汛期进行施工。若在汛期施工,你公司应编制工程施工期年度安全度汛方案,自行组织专家评审后,报我局、市防汛办备案后方可实施。
(略) 水利局
福建昆仑能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批福建LNG接收站配套外输管道工程变更方案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的函》(昆仑闽液天〔2024〕21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报告内容和专家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变更原因
福建LNG接收站配套外输管道工程起于莲峰首站,终至西三线已建的福清分输站,设计规模为33.9×108Nm3/a,管道设计压力为10.0MPa,线路水平长度约93.29km,管径为D1016,沿线新建4座站场和4座监控阀室。在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因技术方案优化, (略) 调整,涉河穿越点的位置和施工穿越方式发生了变化,所以需要重新进行洪水影响评价。
根据相关水利规划及技术规范标准,本次评价对象涉及的河道防洪标准采用50年一遇,建设项目自身防洪标准采用50年一遇。
二、变更内容
根据管 (略) 的布置情况,项目区内受影响的河流共计26条,较初步设计方案,增加下施溪南溪1处涉河穿越点,龙江上游、迳溪支流、围垦、大港、大塘港、薛港、山后溪、东施溪、门头溪等9处穿越点穿越位置发生变化,龙江支流、迳溪、渔溪、高干渠等4处穿越点位置基本不变但穿越方式调整,12处穿越点位置没有明显变化且穿越方式不变,减少东庄溪1处穿越点。另临河站场、阀室有福清联络站和2#阀室。
三、评价范围
本次洪水影响评价对象为本工程在各溪流的14处穿越点和2处站场阀室,评价范围为穿越点场址和上游回水所涉及各溪流河段。
1.本工程下施溪南溪穿越点位于下施溪支流南溪的中上游,是工程福清联络站的所在地,评价范围为穿越点及福清联络站所在河流上、下游各100m。
2.本工程龙江上游穿越点位于东张水库库尾,评价范围为穿越点所在河流上、下游各200m。
3.本工程龙江支流穿越点位于东张水库库尾,在三星村附近,评价范围为穿越点所在河流上、下游各50m。
4.本工程迳溪穿越点位于香城水库坝下与沈海高速之间,评价范围为穿越点所在河流上、下游各50m。
5.本工程穿越点迳溪支流穿越点位于黄梨山万福寺下游侧,评价范围为穿越点所在河流上、下游各50m。
6.本工程渔溪穿越点位于建新水库下游,评价范围为穿越点所在河流上、下游各100m。
7.本工程穿越点围垦,评价范围为穿越点所在河流上、下游各50m。
8.本工程穿越点大港位于省道1522上游侧,评价范围为穿越点所在河流上、下游各50m。
9.本工程穿越点大塘港位于省道1522下游侧,评价范围为穿越点所在河流上、下游各50m。
10.本工程穿越点高干渠为已建渠道,评价范围为穿越点所在河流上、下游各100m。
11.本工程穿越点薛港位于在渔平高速下游侧,评价范围为穿越点所在河流上、下游各50m。
12.本工程穿越点山后溪,位于山后村附近,属于独流入海的小溪流,评价范围为穿越点所在河流上、下游各50m。
13.本工程穿越点东施溪,位于东施村附近,属于独流入海的小溪流,评价范围为穿越点所在河流上、下游各100m。
14.本工程穿越点门头溪,位于门头大桥附近,属于独流入海的小溪流,评价范围为穿越点所在河流上、下游各50m。
三、基本同意评价报告编制单位提出的洪水影响综合评价结论。
四、有关要求
1.工程施工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的各项措施,把施工带来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程度。施工期处理好施工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及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做好施工围堰的清理工作,建成后必须及时处理好弃土、弃渣等,禁止将废弃物倾倒在河道,避免形成新的河障,确保河道行洪安全。
2.为了消除或减轻工程建设所产生的不利影响,采取的防治补救措施所需费用应列入工程总投资中, (略) 筹措解决。
3.本项目应尽可能安排在非汛期进行施工。若在汛期施工,你公司应编制工程施工期年度安全度汛方案,自行组织专家评审后,报我局、市防汛办备案后方可实施。
(略) 水利局
福建昆仑能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批福建LNG接收站配套外输管道工程变更方案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的函》(昆仑闽液天〔2024〕21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报告内容和专家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变更原因
福建LNG接收站配套外输管道工程起于莲峰首站,终至西三线已建的福清分输站,设计规模为33.9×108Nm3/a,管道设计压力为10.0MPa,线路水平长度约93.29km,管径为D1016,沿线新建4座站场和4座监控阀室。在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因技术方案优化, (略) 调整,涉河穿越点的位置和施工穿越方式发生了变化,所以需要重新进行洪水影响评价。
根据相关水利规划及技术规范标准,本次评价对象涉及的河道防洪标准采用50年一遇,建设项目自身防洪标准采用50年一遇。
二、变更内容
根据管 (略) 的布置情况,项目区内受影响的河流共计26条,较初步设计方案,增加下施溪南溪1处涉河穿越点,龙江上游、迳溪支流、围垦、大港、大塘港、薛港、山后溪、东施溪、门头溪等9处穿越点穿越位置发生变化,龙江支流、迳溪、渔溪、高干渠等4处穿越点位置基本不变但穿越方式调整,12处穿越点位置没有明显变化且穿越方式不变,减少东庄溪1处穿越点。另临河站场、阀室有福清联络站和2#阀室。
三、评价范围
本次洪水影响评价对象为本工程在各溪流的14处穿越点和2处站场阀室,评价范围为穿越点场址和上游回水所涉及各溪流河段。
1.本工程下施溪南溪穿越点位于下施溪支流南溪的中上游,是工程福清联络站的所在地,评价范围为穿越点及福清联络站所在河流上、下游各100m。
2.本工程龙江上游穿越点位于东张水库库尾,评价范围为穿越点所在河流上、下游各200m。
3.本工程龙江支流穿越点位于东张水库库尾,在三星村附近,评价范围为穿越点所在河流上、下游各50m。
4.本工程迳溪穿越点位于香城水库坝下与沈海高速之间,评价范围为穿越点所在河流上、下游各50m。
5.本工程穿越点迳溪支流穿越点位于黄梨山万福寺下游侧,评价范围为穿越点所在河流上、下游各50m。
6.本工程渔溪穿越点位于建新水库下游,评价范围为穿越点所在河流上、下游各100m。
7.本工程穿越点围垦,评价范围为穿越点所在河流上、下游各50m。
8.本工程穿越点大港位于省道1522上游侧,评价范围为穿越点所在河流上、下游各50m。
9.本工程穿越点大塘港位于省道1522下游侧,评价范围为穿越点所在河流上、下游各50m。
10.本工程穿越点高干渠为已建渠道,评价范围为穿越点所在河流上、下游各100m。
11.本工程穿越点薛港位于在渔平高速下游侧,评价范围为穿越点所在河流上、下游各50m。
12.本工程穿越点山后溪,位于山后村附近,属于独流入海的小溪流,评价范围为穿越点所在河流上、下游各50m。
13.本工程穿越点东施溪,位于东施村附近,属于独流入海的小溪流,评价范围为穿越点所在河流上、下游各100m。
14.本工程穿越点门头溪,位于门头大桥附近,属于独流入海的小溪流,评价范围为穿越点所在河流上、下游各50m。
三、基本同意评价报告编制单位提出的洪水影响综合评价结论。
四、有关要求
1.工程施工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的各项措施,把施工带来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程度。施工期处理好施工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及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做好施工围堰的清理工作,建成后必须及时处理好弃土、弃渣等,禁止将废弃物倾倒在河道,避免形成新的河障,确保河道行洪安全。
2.为了消除或减轻工程建设所产生的不利影响,采取的防治补救措施所需费用应列入工程总投资中, (略) 筹措解决。
3.本项目应尽可能安排在非汛期进行施工。若在汛期施工,你公司应编制工程施工期年度安全度汛方案,自行组织专家评审后,报我局、市防汛办备案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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