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环审〔2024〕8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府澴河出口河段综合整治涉京广铁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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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环审〔2024〕8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府澴河出口河段综合整治涉京广铁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 引 号: */2024-* 分&nbsp&nbsp&nbsp&nbsp&nbsp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略) 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4-08-06 17:06
文&nbsp&nbsp&nbsp号: 武环审〔2024〕8号 发布日期: 2024-08-06 17:06
效力状态: 有效

武汉 (略) :

你公司委托湖北君邦 (略) 编制的《府澴河出口河段综合整治 (略) 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府澴河出口河段综合整治 (略) 改建工程(项目代码:2406-*-04-01-*)位于黄陂区、长江新区。该工程拟 (略) 与府澴河 (略) 进行改建,并对工程涉及现有燃气管道、雨水泵站实施迁改。 (略) (略) K1176+200引出,并行既 (略) 西侧,以桥梁形式上跨府澴河及河堤后,下穿滠武上行线,接 (略) K1178+520,线路全长约2.3公里。

二、原则同意《报告表》采用的评价标准,该《报告表》可作为项目环保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三、工程建设和运营中,你公司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加强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按照生态优先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合理布置施工便道、施工营地等临时工程,减少工程占地和地表开挖。涉水施工尽量选择在枯水季节,优化桥梁设计,尽量减少涉水桥墩。严格控制和管理运输车辆及重型机械施工作业范围,优化项目土石方调配方案。施工前对表土进行剥离单独堆存回用,加强堆存环节环境管理。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或生态修复, (略) 沿线两侧进行绿化。

(二)严格落实环境振动及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加强对强振动施工机械的控制和管理。优化施工方案,强化声环境保护 (略) 段的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除有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外,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调度和交通疏导,施工场地内材料加工场应设立围挡,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噪声影响。

加强运营期噪声污染治理。对涉及双桥村、东侧规划居住用地等声环境质量超标且不能维持现状的区域应预留安装声屏障的建设条件,配合长江新区管委会加快推进双桥村拆迁安置工作。在工程预算中预留噪声污染防治资金, (略) 周边声环境敏感目标保护,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声屏障、隔声窗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对声环境保护目标进行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满足声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妥善处理沿线居民信访投诉,维护公众合法权益。

配合有关部 (略) 两侧用地的规划控制和优化调整,噪声超标范围内不得新建学校、医院、 (略) 及集中居民住宅区等噪声敏感建筑物,必要时,合理优化调整涉及居住用地的相关区域规划。你公司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划控制要求的行为,应及时向所属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反映。

(三)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淤泥堆场余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抑尘洒水;施工营地应设置生态型旱厕处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桥梁下部结构应采用围堰施工工艺,施工栈桥桥面应采取封闭措施,栈桥两侧应采取防遗撒措施。运营期雨水泵站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处理后,通过罐车运至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加强周边水体保护,制定并落实施工期间水环境质量监测计划,严格防范工程建设对水环境的不利影响。

(四)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施工期应严格按照《 (略) 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 (略) 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管理的通告》要求选用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施工场地应设置硬质围挡,采取覆盖、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淤泥运输应采用密闭方式,淤泥堆场应采取添加遮盖、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环境管理,严格落实《 (略)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关管理要求。

(五)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妥善利用、处置工程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应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六) (略) 运输事故环境风险防范,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实现与相关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切实防范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四、工程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工程建成后,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向辖区生态环境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并接受监督检查,按程序开展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你公司应当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 (略) ,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

工程建设、运行期间的环境监督 (略) 生态环境局黄陂区分局、长江新区环境水务局负责,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负责督查。

若本批复自生效之日起5年后工程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如工程性质、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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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4-* 分&nbsp&nbsp&nbsp&nbsp&nbsp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略) 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4-08-06 17:06
文&nbsp&nbsp&nbsp号: 武环审〔2024〕8号 发布日期: 2024-08-06 17:06
效力状态: 有效

武汉 (略) :

你公司委托湖北君邦 (略) 编制的《府澴河出口河段综合整治 (略) 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府澴河出口河段综合整治 (略) 改建工程(项目代码:2406-*-04-01-*)位于黄陂区、长江新区。该工程拟 (略) 与府澴河 (略) 进行改建,并对工程涉及现有燃气管道、雨水泵站实施迁改。 (略) (略) K1176+200引出,并行既 (略) 西侧,以桥梁形式上跨府澴河及河堤后,下穿滠武上行线,接 (略) K1178+520,线路全长约2.3公里。

二、原则同意《报告表》采用的评价标准,该《报告表》可作为项目环保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三、工程建设和运营中,你公司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加强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按照生态优先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合理布置施工便道、施工营地等临时工程,减少工程占地和地表开挖。涉水施工尽量选择在枯水季节,优化桥梁设计,尽量减少涉水桥墩。严格控制和管理运输车辆及重型机械施工作业范围,优化项目土石方调配方案。施工前对表土进行剥离单独堆存回用,加强堆存环节环境管理。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或生态修复, (略) 沿线两侧进行绿化。

(二)严格落实环境振动及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加强对强振动施工机械的控制和管理。优化施工方案,强化声环境保护 (略) 段的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除有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外,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调度和交通疏导,施工场地内材料加工场应设立围挡,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噪声影响。

加强运营期噪声污染治理。对涉及双桥村、东侧规划居住用地等声环境质量超标且不能维持现状的区域应预留安装声屏障的建设条件,配合长江新区管委会加快推进双桥村拆迁安置工作。在工程预算中预留噪声污染防治资金, (略) 周边声环境敏感目标保护,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声屏障、隔声窗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对声环境保护目标进行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满足声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妥善处理沿线居民信访投诉,维护公众合法权益。

配合有关部 (略) 两侧用地的规划控制和优化调整,噪声超标范围内不得新建学校、医院、 (略) 及集中居民住宅区等噪声敏感建筑物,必要时,合理优化调整涉及居住用地的相关区域规划。你公司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划控制要求的行为,应及时向所属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反映。

(三)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淤泥堆场余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抑尘洒水;施工营地应设置生态型旱厕处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桥梁下部结构应采用围堰施工工艺,施工栈桥桥面应采取封闭措施,栈桥两侧应采取防遗撒措施。运营期雨水泵站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处理后,通过罐车运至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加强周边水体保护,制定并落实施工期间水环境质量监测计划,严格防范工程建设对水环境的不利影响。

(四)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施工期应严格按照《 (略) 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 (略) 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管理的通告》要求选用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施工场地应设置硬质围挡,采取覆盖、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淤泥运输应采用密闭方式,淤泥堆场应采取添加遮盖、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环境管理,严格落实《 (略)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关管理要求。

(五)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妥善利用、处置工程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应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六) (略) 运输事故环境风险防范,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实现与相关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切实防范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四、工程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工程建成后,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向辖区生态环境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并接受监督检查,按程序开展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你公司应当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 (略) ,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

工程建设、运行期间的环境监督 (略) 生态环境局黄陂区分局、长江新区环境水务局负责,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负责督查。

若本批复自生效之日起5年后工程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如工程性质、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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