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寿阳分局关于2024年8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寿阳分局关于2024年8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寿阳分局关于2024年8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8-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6日我局拟对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6日-2024年8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354-4635 (略) 生态环境局寿阳分局法制股(行政审批股)(即寿阳县政务服务大厅生态环境窗口)
通讯地址:寿阳县政务服务中心(*)
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寿阳县蔡庄水库清淤及供水工程 | 寿阳县平头镇、南燕竹镇、朝阳镇 | 寿阳县水库事务服务中心 | 山西中环 (略) | 本项目建设内容分为蔡庄水库清淤和供水工程建设两部分。蔡庄水库库区清淤量约为*m3,建设3处堆泥场,并设置有场坝;供水工程管线全长35.82km,主要包括两部分:蔡庄水库-平头镇山西交通苗木培育基地提水管线、蔡庄水库-工业园区自流输水管线。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堆泥坝、提水管线、自流管线、泵站、自流管线取水口改造、2000m3蓄水池、附属建筑物及交叉建筑物等。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1)废气:施工期合理安排工期,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避开大风天气土方作业,减少扬尘污染;淤泥要及时清运,缩短堆存时间,减少臭气排放;施工工人佩戴防护口罩、面具等;运输淤泥使用密闭的转运车辆,以防止沿途散落及气味飘散。施工场地定时洒水,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冲洗,限制车速,对挖出的土方适当洒水,绿网覆盖,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应适当洒水,减少扬尘污染。机械设备选用优质燃料,且对施工机械及车辆定期检修,减少燃料的消耗及尾气的排放。 (2)废水:施工期试压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不外排。车辆和设备设置冲洗场地,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基坑废水静置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区域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盥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用水。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 (3)噪声:施工期选用较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施工时间和使用频率,禁止夜间施工;加强施工机械的检查、维修和保养;加强施工管理,在高声级施工设备周围或施工场界设置必要的隔声墙;车辆采取减速运行,限制鸣笛等措施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采用低噪设备、置于室内、基础减振、绿化隔音等减噪措施确保厂界达标。 (4)固废:施工期土方全部用于回填及沿管线施工作业带就地平摊。建筑垃圾收集后统一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在每个焊接作业点配备铁桶,废弃焊头直接放入容器中,施工结束后集中回收后作外售处置。淤泥全部进入堆泥场,施工结束后堆泥场全部恢复为耕地。运营期蓄水池定期清理的淤泥用于苗木基地施肥,泵站生活垃圾设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地下水及土壤:对设备及管道加强维护,泵站区内采取分区防渗。 (6)生态: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区范围,减小占地与植被破坏。管线施工按照农田建设废弃土地复垦标准进行,在平整土地时,保护表土,应将表土和生土分别堆放,并防止流失,恢复耕地时,将表土覆于地表;水库清淤堆泥场按照水利疏浚废弃土地整治标准进行,充分利用挖出的大量土方,回填平整低洼地、河渠、故道等。平整后,顶部覆以表土。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禁止乱挖乱弃,要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做好排水导流工作,做好雨季施工时应急措施准备,防治水土流失;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执行污染防治措施,并进行生态恢复。运营期巡查植被恢复情况,加强水库运营管理。 (7)环境风险防控:施工期和运营期要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对事故风险防范意识,完善应急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各项污染物及时得到妥善处置,防止对外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
(略) 生态环境局寿阳分局关于2024年8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8-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6日我局拟对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6日-2024年8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354-4635 (略) 生态环境局寿阳分局法制股(行政审批股)(即寿阳县政务服务大厅生态环境窗口)
通讯地址:寿阳县政务服务中心(*)
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寿阳县蔡庄水库清淤及供水工程 | 寿阳县平头镇、南燕竹镇、朝阳镇 | 寿阳县水库事务服务中心 | 山西中环 (略) | 本项目建设内容分为蔡庄水库清淤和供水工程建设两部分。蔡庄水库库区清淤量约为*m3,建设3处堆泥场,并设置有场坝;供水工程管线全长35.82km,主要包括两部分:蔡庄水库-平头镇山西交通苗木培育基地提水管线、蔡庄水库-工业园区自流输水管线。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堆泥坝、提水管线、自流管线、泵站、自流管线取水口改造、2000m3蓄水池、附属建筑物及交叉建筑物等。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1)废气:施工期合理安排工期,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避开大风天气土方作业,减少扬尘污染;淤泥要及时清运,缩短堆存时间,减少臭气排放;施工工人佩戴防护口罩、面具等;运输淤泥使用密闭的转运车辆,以防止沿途散落及气味飘散。施工场地定时洒水,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冲洗,限制车速,对挖出的土方适当洒水,绿网覆盖,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应适当洒水,减少扬尘污染。机械设备选用优质燃料,且对施工机械及车辆定期检修,减少燃料的消耗及尾气的排放。 (2)废水:施工期试压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不外排。车辆和设备设置冲洗场地,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基坑废水静置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区域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盥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用水。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 (3)噪声:施工期选用较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施工时间和使用频率,禁止夜间施工;加强施工机械的检查、维修和保养;加强施工管理,在高声级施工设备周围或施工场界设置必要的隔声墙;车辆采取减速运行,限制鸣笛等措施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采用低噪设备、置于室内、基础减振、绿化隔音等减噪措施确保厂界达标。 (4)固废:施工期土方全部用于回填及沿管线施工作业带就地平摊。建筑垃圾收集后统一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在每个焊接作业点配备铁桶,废弃焊头直接放入容器中,施工结束后集中回收后作外售处置。淤泥全部进入堆泥场,施工结束后堆泥场全部恢复为耕地。运营期蓄水池定期清理的淤泥用于苗木基地施肥,泵站生活垃圾设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地下水及土壤:对设备及管道加强维护,泵站区内采取分区防渗。 (6)生态: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区范围,减小占地与植被破坏。管线施工按照农田建设废弃土地复垦标准进行,在平整土地时,保护表土,应将表土和生土分别堆放,并防止流失,恢复耕地时,将表土覆于地表;水库清淤堆泥场按照水利疏浚废弃土地整治标准进行,充分利用挖出的大量土方,回填平整低洼地、河渠、故道等。平整后,顶部覆以表土。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禁止乱挖乱弃,要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做好排水导流工作,做好雨季施工时应急措施准备,防治水土流失;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执行污染防治措施,并进行生态恢复。运营期巡查植被恢复情况,加强水库运营管理。 (7)环境风险防控:施工期和运营期要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对事故风险防范意识,完善应急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各项污染物及时得到妥善处置,防止对外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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