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亭湖区环境统计数据年度报告
2023年亭湖区环境统计数据年度报告
2023年, (略) 亭湖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按照上级单位部署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源头治理,推动减污降碳。现将列入生态环境统计业务系统数据公布如下:
一、调查对象数量
全区重点调查单位54家,其中工业企业45家、污水处理7家、生活垃圾处理厂1家、危废处置企业1家。
生活源、移动源和农业源由上级相关部门负责调查统计,产排情况不在区级统计范围内。
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一)工业源
1.水污染物
全区45家调查工业源废水排放量为345.*吨,水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排放量分别为: 463.41吨、33.72吨、55.32吨、6.29吨。
2.大气污染物
全区工业源废气排放量为262.18亿立方米,大气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分别为:44.79吨、283.22吨、54.8吨、275.92吨。
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全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6.*吨,综合利用量12.*吨(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 0.*吨),处置量3.*吨(其中处置往年贮存量0.*吨),贮存量0.*吨,无倾倒丢弃量。
全区危险废物产生量3.*吨,利用处置量3.*吨(其中利用处置往年贮存量0.041 万吨), 剩余贮存0.*吨,无倾倒丢弃量。
(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全区7家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污水3948.*吨,其中再生水量3244.*吨,再生水利用量195.*吨。
全区1家生活垃圾处理厂为原垃圾填埋厂,未接收处理新生活垃圾。
全区1家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厂实际利用处置危险废物*.551吨,处置后重复利用。
2023年, (略) 亭湖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按照上级单位部署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源头治理,推动减污降碳。现将列入生态环境统计业务系统数据公布如下:
一、调查对象数量
全区重点调查单位54家,其中工业企业45家、污水处理7家、生活垃圾处理厂1家、危废处置企业1家。
生活源、移动源和农业源由上级相关部门负责调查统计,产排情况不在区级统计范围内。
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一)工业源
1.水污染物
全区45家调查工业源废水排放量为345.*吨,水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排放量分别为: 463.41吨、33.72吨、55.32吨、6.29吨。
2.大气污染物
全区工业源废气排放量为262.18亿立方米,大气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分别为:44.79吨、283.22吨、54.8吨、275.92吨。
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全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6.*吨,综合利用量12.*吨(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 0.*吨),处置量3.*吨(其中处置往年贮存量0.*吨),贮存量0.*吨,无倾倒丢弃量。
全区危险废物产生量3.*吨,利用处置量3.*吨(其中利用处置往年贮存量0.041 万吨), 剩余贮存0.*吨,无倾倒丢弃量。
(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全区7家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污水3948.*吨,其中再生水量3244.*吨,再生水利用量195.*吨。
全区1家生活垃圾处理厂为原垃圾填埋厂,未接收处理新生活垃圾。
全区1家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厂实际利用处置危险废物*.551吨,处置后重复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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