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重庆市潼南区大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装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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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重庆市潼南区大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装修项目

(略) 潼南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

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略) 潼南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示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7月30日—2024年8月6日。环评文件全本查询方式:http://**_*/zwgk_*/,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q.com,传真:*。通讯地址: (略)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 (略) 266号,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潼南区大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装修项目

(略) 潼南区大佛街道办 (略) 2号

(略) 潼南区大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重庆精创 (略)

(略) 潼南区大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拟 (略) 潼南区大佛街道办 (略) 2号(该地 (略) 潼南 (略) 医疗服务场所,基础建设为一栋综合楼(5F,建筑面积约2200m2),配套建设地上停车场等,该院于2012年整体 (略)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 (略) 126号,目前为空置状态),新建“ (略) 潼南区大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装修项目”,拟设置床位40张,拟开设诊疗科目:内科、外科、妇(产)科、耳鼻咽喉科、儿科、公共卫生科、预防保健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等科室。科目设置与现有卫生服务中心保持不变,最大门诊量200人次/天。

废水:项目医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预处理 (略) (略) 排入潼南区南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涪江。废气:污水处理设施臭气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通过专用管道引至综合楼楼顶西南侧排放;煎药房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1套“除湿器除湿+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通过专用管道引至综合楼楼顶西南侧排放;医疗废物暂存间废气采用紫外灯消毒,加强通风、无组织排放,可有效减少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柴油发电机燃烧废气经专用排气管道引至综合楼楼顶北侧排放。噪声:水泵选用低噪声设备、吸水管和出水管加设可曲绕橡胶头,水泵置于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内;风机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进风口与出风口消声处理,加装消声器等减震降噪措施,置于建筑物内;选用环保低噪声的分体式空调,采用减震器和橡胶软管连接墙体,将空调外机设置在外墙东侧布置。固废:生活垃圾由清洁工 (略) 政环卫部门每日上门收运、处理。一般固废由设备供应商定期进行维修更换并回收利用。废中药渣经专用收集桶密闭收集后暂存于项目煎药房内,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检验废液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收运和处置。废活性炭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废紫外线灯管经专用收集桶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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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潼南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

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略) 潼南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示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7月30日—2024年8月6日。环评文件全本查询方式:http://**_*/zwgk_*/,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q.com,传真:*。通讯地址: (略)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 (略) 266号,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潼南区大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装修项目

(略) 潼南区大佛街道办 (略) 2号

(略) 潼南区大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重庆精创 (略)

(略) 潼南区大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拟 (略) 潼南区大佛街道办 (略) 2号(该地 (略) 潼南 (略) 医疗服务场所,基础建设为一栋综合楼(5F,建筑面积约2200m2),配套建设地上停车场等,该院于2012年整体 (略)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 (略) 126号,目前为空置状态),新建“ (略) 潼南区大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装修项目”,拟设置床位40张,拟开设诊疗科目:内科、外科、妇(产)科、耳鼻咽喉科、儿科、公共卫生科、预防保健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等科室。科目设置与现有卫生服务中心保持不变,最大门诊量200人次/天。

废水:项目医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预处理 (略) (略) 排入潼南区南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涪江。废气:污水处理设施臭气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通过专用管道引至综合楼楼顶西南侧排放;煎药房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1套“除湿器除湿+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通过专用管道引至综合楼楼顶西南侧排放;医疗废物暂存间废气采用紫外灯消毒,加强通风、无组织排放,可有效减少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柴油发电机燃烧废气经专用排气管道引至综合楼楼顶北侧排放。噪声:水泵选用低噪声设备、吸水管和出水管加设可曲绕橡胶头,水泵置于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内;风机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进风口与出风口消声处理,加装消声器等减震降噪措施,置于建筑物内;选用环保低噪声的分体式空调,采用减震器和橡胶软管连接墙体,将空调外机设置在外墙东侧布置。固废:生活垃圾由清洁工 (略) 政环卫部门每日上门收运、处理。一般固废由设备供应商定期进行维修更换并回收利用。废中药渣经专用收集桶密闭收集后暂存于项目煎药房内,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检验废液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收运和处置。废活性炭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废紫外线灯管经专用收集桶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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