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漳州市芗城区惠宝课外培训学校”申请变更机构名称、校长等批复
关于同意“漳州市芗城区惠宝课外培训学校”申请变更机构名称、校长等批复
(略) 芗城区惠宝课外培训学校:
你提交《关于申请变更“ (略) 芗城区惠宝课外培训学校”机构名称、法人代表、校长、理事成员及办学内容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略) 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 (略) 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漳教发〔2018〕312号)文件精神,经我局组织人员进行材料审核,“ (略) 芗城区惠宝课外培训学校”申请变更机构名称、法人代表、校长、办学内容等材料符合该项目审批要求。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 (略) 芗城区惠宝课外培训学校”机构名称变更为“ (略) 芗城区立人教育课外培训中心”。
二、同意“ (略) 芗城区惠宝课外培训学校”法人代表由“洪虹”变更为“谢惠清”;校长由“洪虹”变更为“谢惠清”。
三、同意“ (略) 芗城区惠宝课外培训学校”理事成员由“洪虹、洪芳、周瑾、林丽珍、杨利彬”变更为“游惠松、游嘉程、游嘉镇、谢惠清、蔡靖山”;监事会成员由“庄舒媛、吴美兰、洪宝珠”变更为“刘碧香、庄舒媛、林虹”。
四、同意“ (略) 芗城区惠宝课外培训学校”办学内容由“小学阶段非学历学科课外培训”变更为“中小学阶段非学历学科课外培训”。
请按照有关规定,到芗城区民政局办理登记手续。
(略) 芗城区教育局
2024年7月24日
(略) 芗城区惠宝课外培训学校:
你提交《关于申请变更“ (略) 芗城区惠宝课外培训学校”机构名称、法人代表、校长、理事成员及办学内容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略) 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 (略) 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漳教发〔2018〕312号)文件精神,经我局组织人员进行材料审核,“ (略) 芗城区惠宝课外培训学校”申请变更机构名称、法人代表、校长、办学内容等材料符合该项目审批要求。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 (略) 芗城区惠宝课外培训学校”机构名称变更为“ (略) 芗城区立人教育课外培训中心”。
二、同意“ (略) 芗城区惠宝课外培训学校”法人代表由“洪虹”变更为“谢惠清”;校长由“洪虹”变更为“谢惠清”。
三、同意“ (略) 芗城区惠宝课外培训学校”理事成员由“洪虹、洪芳、周瑾、林丽珍、杨利彬”变更为“游惠松、游嘉程、游嘉镇、谢惠清、蔡靖山”;监事会成员由“庄舒媛、吴美兰、洪宝珠”变更为“刘碧香、庄舒媛、林虹”。
四、同意“ (略) 芗城区惠宝课外培训学校”办学内容由“小学阶段非学历学科课外培训”变更为“中小学阶段非学历学科课外培训”。
请按照有关规定,到芗城区民政局办理登记手续。
(略) 芗城区教育局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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