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8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关于2024年8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8月7日-2024年8月13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
通信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
联系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项目建设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新增年产*套汽摩配件及*套电脑电视支架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白马镇工业园( (略) 南侧) |
建设单位 | (略)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略) (略)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白马镇工业园( (略) 南侧),成立于2010年9月17日,经营范围包括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模具制造;数控机床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助动车制造; (略) 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 (略) 休闲车及零配件销售;五金产品制造等。 2024年, (略) 场发展的需求,企业拟投资*元,利用原有厂房,新增压铸机、天然气熔铝炉、加工中心等设备建设“新增年产*套汽摩配件及*套电脑电视支架项目”。项目建成后,全厂预计年产*套汽摩配件、*套电脑电视支架以及*件海信电视机配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压铸废气主要为颗粒物、非*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表1和表3标准。熔化废气主要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执行江苏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中表1标准。振磨工序、抛光工序、抛丸工序颗粒物的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表1和表3排放标准。其他无组织颗粒物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表3排放标准。厂区内颗粒物、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分别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附录A中表A.1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表2排放限值要求。 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有熔炼、压铸、振磨工序、抛光工序、抛丸工艺产生的废气等。 其中天然气经低氮燃烧器燃烧后产生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直接排放;熔炼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烟尘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压铸废气经吸风口收集,收集后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收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研磨废气产生的颗粒物经吸风口收集,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抛光工序、抛丸工艺中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自带除尘系统处理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尾气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农田堆肥。 (3)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项目噪声在采取有效降噪措施的情况下,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4)固废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铝渣、铝灰、铝粉尘、废包装桶、脱模剂废液、废活性炭、废机油、沉淀池残渣、除尘袋和员工生活垃圾等。 铝渣、铝灰、铝粉尘、废包装桶、脱模剂废液、废活性炭、废机油、沉淀池残渣、除尘袋,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外售相关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厂区内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可得到有效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8月7日-2024年8月13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
通信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
联系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项目建设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新增年产*套汽摩配件及*套电脑电视支架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白马镇工业园( (略) 南侧) |
建设单位 | (略)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略) (略)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白马镇工业园( (略) 南侧),成立于2010年9月17日,经营范围包括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模具制造;数控机床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助动车制造; (略) 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 (略) 休闲车及零配件销售;五金产品制造等。 2024年, (略) 场发展的需求,企业拟投资*元,利用原有厂房,新增压铸机、天然气熔铝炉、加工中心等设备建设“新增年产*套汽摩配件及*套电脑电视支架项目”。项目建成后,全厂预计年产*套汽摩配件、*套电脑电视支架以及*件海信电视机配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压铸废气主要为颗粒物、非*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表1和表3标准。熔化废气主要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执行江苏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中表1标准。振磨工序、抛光工序、抛丸工序颗粒物的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表1和表3排放标准。其他无组织颗粒物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表3排放标准。厂区内颗粒物、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分别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附录A中表A.1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表2排放限值要求。 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有熔炼、压铸、振磨工序、抛光工序、抛丸工艺产生的废气等。 其中天然气经低氮燃烧器燃烧后产生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直接排放;熔炼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烟尘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压铸废气经吸风口收集,收集后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收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研磨废气产生的颗粒物经吸风口收集,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抛光工序、抛丸工艺中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自带除尘系统处理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尾气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农田堆肥。 (3)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项目噪声在采取有效降噪措施的情况下,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4)固废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铝渣、铝灰、铝粉尘、废包装桶、脱模剂废液、废活性炭、废机油、沉淀池残渣、除尘袋和员工生活垃圾等。 铝渣、铝灰、铝粉尘、废包装桶、脱模剂废液、废活性炭、废机油、沉淀池残渣、除尘袋,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外售相关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厂区内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可得到有效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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