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犍为生态环境局关于犍为县新店儿煤业15万吨年清洁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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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犍为生态环境局关于犍为县新店儿煤业15万吨年清洁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环境保护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犍为县新店儿煤业*吨/年清洁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7日-2024年8月13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犍为县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地址:犍为县玉津镇凤石街 (略) 5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犍为县新店儿煤业*吨/年清洁煤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犍为县罗城镇二龙村

(三)建设单位:犍为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天和 (略)

(五)项目概况:利用煤矿现有土地,修建洗选主厂房600平方米,煤泥水处理 (略) 循环水池200立方米。采用全自动智能数控跳汰洗选技术,建成一条*吨/年原煤洗选生产线。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及建议,通过优化设计、施工方案和有效的工程措施,有效控制和减小项目建设对周边人居生活和生态环境的影响,确保各项允许排放的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做好施工期间的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施工期施工扬尘措施,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相关要求,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强制性减排要求;严格落实施工噪声管控要求,选用低噪施工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措施;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回填,严禁随意倾倒,生活垃圾收集后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施 (略) 现有二级生化池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外排。

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认 (略) 和犍为县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以及其他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相关要求,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破碎、筛分工序在全封闭式准备车间进行,并采取喷雾式降尘;原煤、矸石、精煤均储存于全封闭储煤棚内,并设置自动门以及喷雾式降尘; (略) 硬化,并定期清扫和洒水降尘。

4、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实施雨污分流,厂内设有应急事故池(兼初期雨水池)收集雨水,回用于降尘和绿化,不外排;洗煤废 (略) 循环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洗煤,不外排; (略) 现有自动洗车机和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渗滤液经收集沟收集后进入浓缩池处理后进入循环水池内循环使用,不外排; (略) 现有二级生化池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外排。

5、加强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煤矸石、泥饼送周围砖厂制砖;杂铁外售炼钢厂综合利用; (略) 已建危废暂存间内,用于机械润滑。

6、严格控制噪声污染。及时优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全封闭厂房、合理布局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北侧、西南侧设隔声墙,避免噪声扰民。

7、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认真落实风险事故预防应急措施,针对工程特点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防止发生因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七)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建设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标准、程序、时限,自行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八)项目已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意见。

环境保护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犍为县新店儿煤业*吨/年清洁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7日-2024年8月13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犍为县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地址:犍为县玉津镇凤石街 (略) 5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犍为县新店儿煤业*吨/年清洁煤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犍为县罗城镇二龙村

(三)建设单位:犍为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天和 (略)

(五)项目概况:利用煤矿现有土地,修建洗选主厂房600平方米,煤泥水处理 (略) 循环水池200立方米。采用全自动智能数控跳汰洗选技术,建成一条*吨/年原煤洗选生产线。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及建议,通过优化设计、施工方案和有效的工程措施,有效控制和减小项目建设对周边人居生活和生态环境的影响,确保各项允许排放的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做好施工期间的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施工期施工扬尘措施,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相关要求,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强制性减排要求;严格落实施工噪声管控要求,选用低噪施工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措施;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回填,严禁随意倾倒,生活垃圾收集后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施 (略) 现有二级生化池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外排。

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认 (略) 和犍为县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以及其他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相关要求,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破碎、筛分工序在全封闭式准备车间进行,并采取喷雾式降尘;原煤、矸石、精煤均储存于全封闭储煤棚内,并设置自动门以及喷雾式降尘; (略) 硬化,并定期清扫和洒水降尘。

4、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实施雨污分流,厂内设有应急事故池(兼初期雨水池)收集雨水,回用于降尘和绿化,不外排;洗煤废 (略) 循环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洗煤,不外排; (略) 现有自动洗车机和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渗滤液经收集沟收集后进入浓缩池处理后进入循环水池内循环使用,不外排; (略) 现有二级生化池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外排。

5、加强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煤矸石、泥饼送周围砖厂制砖;杂铁外售炼钢厂综合利用; (略) 已建危废暂存间内,用于机械润滑。

6、严格控制噪声污染。及时优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全封闭厂房、合理布局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北侧、西南侧设隔声墙,避免噪声扰民。

7、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认真落实风险事故预防应急措施,针对工程特点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防止发生因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七)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建设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标准、程序、时限,自行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八)项目已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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