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关于广西防城港沥青仓储中转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防审批市政交通环保〔2024〕106号
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关于广西防城港沥青仓储中转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防审批市政交通环保〔2024〕106号
广西防城港宝 (略) :
你单位报来的《广西防城港沥青仓储中转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为新建项目(代码:2109-*-04-01-*),项目已在广西壮 (略) 备案,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项目 (略) 东部东南部吹 (略) 东侧,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108度21分15.065秒,21度35分28.411秒。总占地面积为 *.5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298.4平方米,项目库区储存容量为*m3,年中转量为*吨的沥青库;以及其配套设施(包括办公楼、导热油炉房、调和房等)和公用工程(空压、给排水、消防、电气、防雷防静电等),配备调和沥青设施,年产高品质沥青*吨。项目总投资为*.*,其中环保投资*,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2.8%。
项目已于2021年12月16日获得《 (略) 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关于广西防城港沥青仓储中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政交通环保〔2021〕258号),广西防城港沥青仓储中转项目产能及生产线发生变化。此次变动属于建设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该项目建设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接受的程度。
三、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施工期间建筑固体废弃物定期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置;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场地进行硬化和绿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作业场所及施工作业时间,采取防振、减振、吸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冷却塔废水经调节pH值、沉淀后,循环使用,循环水槽中的废水每半个月更换1 次,冷却塔废水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理;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 (略) (略) ,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略) ,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仓储废气、装卸废气、检验废气、高品质沥青生产废气、导热油炉烟气及食堂油烟。储罐大小呼吸废气、高品质沥青生产废气和装卸废气经“冷却塔+高压静电+高压静电+干式过滤器+活性炭过滤”装置处理后,经1根1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检验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收集的废气经由专用废气管道引至综合楼楼顶,经过活性炭吸附箱后达标排放;导热油炉烟气经1根16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燃气锅炉标准;食堂油烟采取油烟净化装置进行净化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油烟废气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小型标准。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要噪声源沥青调和设备、导热油炉、胶体磨、各种泵类、风机等落实隔音降噪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区标准要求。
(五)加强对项目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废导热油、隔油沉淀池沉渣、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渣、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袋存储于一般固废暂存间,运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你公司接到本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 (略) 生态环境局报备,并按规定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2024年7月3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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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防城港宝 (略) :
你单位报来的《广西防城港沥青仓储中转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为新建项目(代码:2109-*-04-01-*),项目已在广西壮 (略) 备案,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项目 (略) 东部东南部吹 (略) 东侧,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108度21分15.065秒,21度35分28.411秒。总占地面积为 *.5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298.4平方米,项目库区储存容量为*m3,年中转量为*吨的沥青库;以及其配套设施(包括办公楼、导热油炉房、调和房等)和公用工程(空压、给排水、消防、电气、防雷防静电等),配备调和沥青设施,年产高品质沥青*吨。项目总投资为*.*,其中环保投资*,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2.8%。
项目已于2021年12月16日获得《 (略) 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关于广西防城港沥青仓储中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政交通环保〔2021〕258号),广西防城港沥青仓储中转项目产能及生产线发生变化。此次变动属于建设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该项目建设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接受的程度。
三、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施工期间建筑固体废弃物定期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置;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场地进行硬化和绿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作业场所及施工作业时间,采取防振、减振、吸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冷却塔废水经调节pH值、沉淀后,循环使用,循环水槽中的废水每半个月更换1 次,冷却塔废水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理;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 (略) (略) ,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略) ,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仓储废气、装卸废气、检验废气、高品质沥青生产废气、导热油炉烟气及食堂油烟。储罐大小呼吸废气、高品质沥青生产废气和装卸废气经“冷却塔+高压静电+高压静电+干式过滤器+活性炭过滤”装置处理后,经1根1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检验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收集的废气经由专用废气管道引至综合楼楼顶,经过活性炭吸附箱后达标排放;导热油炉烟气经1根16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燃气锅炉标准;食堂油烟采取油烟净化装置进行净化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油烟废气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小型标准。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要噪声源沥青调和设备、导热油炉、胶体磨、各种泵类、风机等落实隔音降噪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区标准要求。
(五)加强对项目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废导热油、隔油沉淀池沉渣、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渣、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袋存储于一般固废暂存间,运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你公司接到本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 (略) 生态环境局报备,并按规定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2024年7月3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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