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集煤矿东-1煤上采区西翼开采底板灰岩水害地面区域探查治理工程II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张集煤矿东-1煤上采区西翼开采底板灰岩水害地面区域探查治理工程II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张集煤矿东-1煤上采区西翼开采底板灰岩水害地面区域探查治理工程(II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分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张集煤矿东-1煤上采区西翼开采底板灰岩水害地面区域探查治理工程(II期)项目
建设单位:淮南矿业(集团) (略) 张集煤矿
环评单位:安徽思科环境 (略)
公示时间:2024年8月8日起5个工作日
一、项目概况
淮南矿业(集团) (略) 张集煤矿张集煤矿东-1煤上采区西翼开采底板灰岩水害地面区域探查治理工程(II期)项 (略) 凤台县岳张集镇大公村,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0.45%。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包括:本次实施2#场地的E7孔组,E7孔组设置1个主孔,20个分支孔,钻探工程量*.2m,其中直井段进尺约为400m,造斜段进尺约为480.5m,水平分支段进尺*.7m,预计用水泥*.54t;配套建设泥浆池、注浆站、材料库等辅助工程。本项目不涉及煤炭开采工作,仅为安全辅助地质勘查治理工程。
项目已经凤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为:2306-*-04-05-*。未经审批,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改变建设内容。
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大气污染控制措施。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施工场地作业施工应严格按照《 (略) 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场扬尘防治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严格落实《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百”巩固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施工现场出入口、施 (略) 、施工生产生活区采取硬化处理措施;对施工场地区域周围设置连续、密闭的硬质围挡;施工场地采取“围、盖、洒、洗”等措施,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实行集中、分类堆放;施工场地出入口应当设置车辆清洗专用场地,配备车辆冲洗设施;施工现场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渣土、建筑垃圾、散装物料等在运输过程中要用挡板和蓬布严格密闭运输;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应定期检修与保养,确保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施工期施工扬尘等无组织粉尘满足安徽省地方标准《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中厂界大气污染物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施工期水泥罐罐顶自带滤芯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7%,水泥装卸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自罐体顶部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表2中的限制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为0.5mg/m3。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清掏农用,不外排;钻井工艺废水通过泥浆泵以泥浆池为介质循环使用,不外排,干化后 (略) 基维护的建材使用,不得随意丢弃;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应采取选取低噪声设备、基座减振、加装消声设施、厂界设置隔声屏障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减少多台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减少高噪声夜间作业时间,优化施工设备平面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目标布置;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排放标准。针对交通噪声, (略) 线,避开噪声敏感区域。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固废在产生、收集、贮运各环节的管理,一般工业固废做到综合利用和及时清运,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中的要求,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控制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应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对项目区土壤的分层剥离、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和循序分层回填,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及施工时间,避免雨天和大风天开挖施工作业;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有条件绿化,及时恢复。
(六)项目应加强环境保护管理,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措施及制度,加强风险管理,有关本项目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报告表》要求及专家函审意见认真落实。
传 真:0554-*
联系电话:0554-*
联系地址:凤台县政务中心C楼80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张集煤矿东-1煤上采区西翼开采底板灰岩水害地面区域探查治理工程(II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分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张集煤矿东-1煤上采区西翼开采底板灰岩水害地面区域探查治理工程(II期)项目
建设单位:淮南矿业(集团) (略) 张集煤矿
环评单位:安徽思科环境 (略)
公示时间:2024年8月8日起5个工作日
一、项目概况
淮南矿业(集团) (略) 张集煤矿张集煤矿东-1煤上采区西翼开采底板灰岩水害地面区域探查治理工程(II期)项 (略) 凤台县岳张集镇大公村,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0.45%。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包括:本次实施2#场地的E7孔组,E7孔组设置1个主孔,20个分支孔,钻探工程量*.2m,其中直井段进尺约为400m,造斜段进尺约为480.5m,水平分支段进尺*.7m,预计用水泥*.54t;配套建设泥浆池、注浆站、材料库等辅助工程。本项目不涉及煤炭开采工作,仅为安全辅助地质勘查治理工程。
项目已经凤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为:2306-*-04-05-*。未经审批,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改变建设内容。
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大气污染控制措施。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施工场地作业施工应严格按照《 (略) 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场扬尘防治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严格落实《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百”巩固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施工现场出入口、施 (略) 、施工生产生活区采取硬化处理措施;对施工场地区域周围设置连续、密闭的硬质围挡;施工场地采取“围、盖、洒、洗”等措施,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实行集中、分类堆放;施工场地出入口应当设置车辆清洗专用场地,配备车辆冲洗设施;施工现场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渣土、建筑垃圾、散装物料等在运输过程中要用挡板和蓬布严格密闭运输;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应定期检修与保养,确保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施工期施工扬尘等无组织粉尘满足安徽省地方标准《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中厂界大气污染物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施工期水泥罐罐顶自带滤芯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7%,水泥装卸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自罐体顶部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表2中的限制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为0.5mg/m3。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清掏农用,不外排;钻井工艺废水通过泥浆泵以泥浆池为介质循环使用,不外排,干化后 (略) 基维护的建材使用,不得随意丢弃;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应采取选取低噪声设备、基座减振、加装消声设施、厂界设置隔声屏障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减少多台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减少高噪声夜间作业时间,优化施工设备平面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目标布置;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排放标准。针对交通噪声, (略) 线,避开噪声敏感区域。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固废在产生、收集、贮运各环节的管理,一般工业固废做到综合利用和及时清运,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中的要求,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控制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应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对项目区土壤的分层剥离、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和循序分层回填,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及施工时间,避免雨天和大风天开挖施工作业;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有条件绿化,及时恢复。
(六)项目应加强环境保护管理,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措施及制度,加强风险管理,有关本项目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报告表》要求及专家函审意见认真落实。
传 真:0554-*
联系电话:0554-*
联系地址:凤台县政务中心C楼80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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