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砀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砀山县复新河玄庙镇段与苗城河刘暗楼段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砀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砀山县复新河玄庙镇段与苗城河刘暗楼段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砀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砀山县复新河玄庙镇段与苗城河刘暗楼段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 砀山县复新河玄庙镇段与苗城河刘暗楼段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 | ||
建设地点: | 砀山县玄庙镇与周寨镇刘暗楼村 | ||
建设单位: | 砀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伊尔思 (略) | ||
公示时间: | 2024.8.5? | ||
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砀山县复新河玄庙镇段与苗城河刘暗楼段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 建设单位:砀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地点:砀山县玄庙镇与周寨镇刘暗楼村; 占地面积:污水处理厂占地4850m2; 项目投资:*.*元; 建设内容:新建刘暗楼村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1000t/d。污水处理厂工艺采用一级处理(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沉砂池+水解酸化池/调节池)+改良多级AO生化处理组合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接触消毒池的三级处理工艺组合。刘暗楼村段新建一体化提升泵站4座及配 (略) 27.2km。玄庙村新 (略) 41.8km以及一体化提升泵站1座。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 项目运营期粗格栅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等污水处理单元产生的恶臭废气经收集后送入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经处理后可满足《恶臭污染排放标准》(*)中表2限值要求。 2、地表水环境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直接进入污水处理系统与本项目区域污水一并处理。污水处理工艺为“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沉砂池+水解酸化池/调节池+改良多级AO生化处理组合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接触消毒池”,经处理后尾水COD、氨氮、总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中Ⅳ类标准(COD≤30mg/L、氨氮≤1.5mg/L、总磷≤0.3mg/L),其他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一级A标准,通过管道排入苗城河。 3、声环境 项目主要噪声为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通过隔声、减振和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厂界昼夜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栅渣、沉砂以及运营期间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剩余污泥外运至周寨镇污水处理厂,污泥被再次脱水到60%以下再送至砀山县 (略) 制砖;在线监控室和化验室产生的危险废物存放在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在砀山县 (略) (略) 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政府 (略) 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砀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7-* |
邮箱: | *@*q.com | 通讯地址: | 砀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砀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砀山县复新河玄庙镇段与苗城河刘暗楼段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 砀山县复新河玄庙镇段与苗城河刘暗楼段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 | ||
建设地点: | 砀山县玄庙镇与周寨镇刘暗楼村 | ||
建设单位: | 砀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伊尔思 (略) | ||
公示时间: | 2024.8.5? | ||
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砀山县复新河玄庙镇段与苗城河刘暗楼段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 建设单位:砀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地点:砀山县玄庙镇与周寨镇刘暗楼村; 占地面积:污水处理厂占地4850m2; 项目投资:*.*元; 建设内容:新建刘暗楼村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1000t/d。污水处理厂工艺采用一级处理(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沉砂池+水解酸化池/调节池)+改良多级AO生化处理组合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接触消毒池的三级处理工艺组合。刘暗楼村段新建一体化提升泵站4座及配 (略) 27.2km。玄庙村新 (略) 41.8km以及一体化提升泵站1座。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 项目运营期粗格栅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等污水处理单元产生的恶臭废气经收集后送入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经处理后可满足《恶臭污染排放标准》(*)中表2限值要求。 2、地表水环境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直接进入污水处理系统与本项目区域污水一并处理。污水处理工艺为“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沉砂池+水解酸化池/调节池+改良多级AO生化处理组合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接触消毒池”,经处理后尾水COD、氨氮、总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中Ⅳ类标准(COD≤30mg/L、氨氮≤1.5mg/L、总磷≤0.3mg/L),其他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一级A标准,通过管道排入苗城河。 3、声环境 项目主要噪声为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通过隔声、减振和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厂界昼夜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栅渣、沉砂以及运营期间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剩余污泥外运至周寨镇污水处理厂,污泥被再次脱水到60%以下再送至砀山县 (略) 制砖;在线监控室和化验室产生的危险废物存放在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在砀山县 (略) (略) 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政府 (略) 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砀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7-* |
邮箱: | *@*q.com | 通讯地址: | 砀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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