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天冶选矿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铁精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第二次公示
鞍山市天冶选矿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铁精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第二次公示
鞍山市天冶选矿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铁精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施行),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等信息公告如下,望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提出环保建议。
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吨铁精粉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千山区齐大山镇金胡新村
项目概况:本项目购买金胡新村闲置选矿厂,总购买面积100亩,本项目总使用面积*.79m2。本项目充分利用厂区内现有厂房及设备,并对部分建筑物进行改建。利用现有破碎车间、选矿车间及办公室,将部分建筑物改建为尾矿干排车间、危险废物贮存点和一般固废暂存间,新建原料库房、精矿仓库等建构筑物,新建1条铁精粉生产线,采用“破碎+球磨+磁选”工艺,年产铁精粉*吨。
2.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和途径
(1)链接: http://**提取码: jrhe
(2)公众可以到建设单位查阅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报告。
3.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略) 千山区齐大山镇金胡新村附近居民、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4.公众 (略) 络链接
"http://**_*.html">http://**_*.html
5.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公众意见反馈与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蔡经理;电话:*
编制单位: (略) (略) ;联系人:李工;电话:*
邮箱:*@*q.com
6.征求意见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届满。
(略) (略)
2024年8月7日
鞍山市天冶选矿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铁精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施行),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等信息公告如下,望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提出环保建议。
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吨铁精粉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千山区齐大山镇金胡新村
项目概况:本项目购买金胡新村闲置选矿厂,总购买面积100亩,本项目总使用面积*.79m2。本项目充分利用厂区内现有厂房及设备,并对部分建筑物进行改建。利用现有破碎车间、选矿车间及办公室,将部分建筑物改建为尾矿干排车间、危险废物贮存点和一般固废暂存间,新建原料库房、精矿仓库等建构筑物,新建1条铁精粉生产线,采用“破碎+球磨+磁选”工艺,年产铁精粉*吨。
2.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和途径
(1)链接: http://**提取码: jrhe
(2)公众可以到建设单位查阅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报告。
3.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略) 千山区齐大山镇金胡新村附近居民、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4.公众 (略) 络链接
"http://**_*.html">http://**_*.html
5.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公众意见反馈与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蔡经理;电话:*
编制单位: (略) (略) ;联系人:李工;电话:*
邮箱:*@*q.com
6.征求意见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届满。
(略) (略)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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