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威尔奇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年产10000件智能家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报批前公示
湖州威尔奇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年产10000件智能家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报批前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湖州威 (略) 年产*件智能家具项目
项目地点: (略) 德清县洛舍镇东衡村众 (略) 77号15幢
二、可能造成的影响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三废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三、污染防治措施的要点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下料粉尘、铣型粉尘、钻孔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及封边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下料粉尘、铣型粉尘、钻孔粉尘在各生产设备处通过点对点安装的吸风管道收集后经一套中央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8.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封边废气产生量较少,经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废气经处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 (略) (略) ,最终送至德清县洛舍镇杨 (略) 集中处理后外排。纳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和总磷纳管水质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相关标准。德清县洛舍镇杨 (略) 外排废水中,CODCr、氨氮、总磷、总氮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余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项目废水经处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3.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边角料、废包装、废布袋、集尘灰收集后规范转移至接收单位进行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所有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不外排。项目固废经妥善处置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4.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投产后,通过厂房隔声、安装橡胶、弹簧、减振垫等降噪措施减少声环境对周边的影响。根据噪声预测结果,本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湖州威 (略) 年产*件智能家具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建设项目符合当地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的要求,符合“四性五不批”的审批要求。
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
表1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 环境保护对象名称 | 坐标/m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m | 保护对象 | 保护级别 | |
X | Y | ||||||
空气(厂界外500m范围) | 屯山下 | * | * | NW | 360 | 约30户,120人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 |
地表水 | 洛龙河 | / | / | N | 530 | 河流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 |
六、公众查阅方式
公众如需查询环评报告表简本或其他进一步资料,可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
环保主管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行政许可科电话:*
环评单位:杭州 (略)
办公地点: (略) 西 (略) 剑桥公社
联系人:高工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湖州威 (略)
建设地点: (略) 德清县洛舍镇东衡村众 (略) 77号15幢
联系人:沈雪梅
七、征求意见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项目周边的企事业单位、所列出的敏感点等。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来电、来函、直接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面对面询问等方式。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湖州威 (略) 年产*件智能家具项目
项目地点: (略) 德清县洛舍镇东衡村众 (略) 77号15幢
二、可能造成的影响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三废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三、污染防治措施的要点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下料粉尘、铣型粉尘、钻孔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及封边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下料粉尘、铣型粉尘、钻孔粉尘在各生产设备处通过点对点安装的吸风管道收集后经一套中央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8.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封边废气产生量较少,经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废气经处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 (略) (略) ,最终送至德清县洛舍镇杨 (略) 集中处理后外排。纳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和总磷纳管水质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相关标准。德清县洛舍镇杨 (略) 外排废水中,CODCr、氨氮、总磷、总氮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余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项目废水经处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3.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边角料、废包装、废布袋、集尘灰收集后规范转移至接收单位进行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所有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不外排。项目固废经妥善处置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4.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投产后,通过厂房隔声、安装橡胶、弹簧、减振垫等降噪措施减少声环境对周边的影响。根据噪声预测结果,本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湖州威 (略) 年产*件智能家具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建设项目符合当地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的要求,符合“四性五不批”的审批要求。
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
表1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 环境保护对象名称 | 坐标/m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m | 保护对象 | 保护级别 | |
X | Y | ||||||
空气(厂界外500m范围) | 屯山下 | * | * | NW | 360 | 约30户,120人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 |
地表水 | 洛龙河 | / | / | N | 530 | 河流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 |
六、公众查阅方式
公众如需查询环评报告表简本或其他进一步资料,可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
环保主管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行政许可科电话:*
环评单位:杭州 (略)
办公地点: (略) 西 (略) 剑桥公社
联系人:高工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湖州威 (略)
建设地点: (略) 德清县洛舍镇东衡村众 (略) 77号15幢
联系人:沈雪梅
七、征求意见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项目周边的企事业单位、所列出的敏感点等。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来电、来函、直接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面对面询问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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