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建昌金属构件有限公司钢模板加工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淮安市建昌金属构件有限公司钢模板加工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略) 钢模板加工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局拟予审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 (略) (略)
项目名称:钢模板加工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淮阴区三树镇轻工科技产 (略) 94号
基本情况:在原钢模板加工线的基础上增设喷砂、喷锌、喷漆工序并配套建设废气治理设施,形成年产1000吨钢模板加工的生产能力。
二、环保措施:
1、根据“雨污分流”原则进一步完善厂 (略)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三树镇环卫部门清运。
2、本项目打磨喷砂在密闭喷砂房操作,产生的颗粒物经收集布袋除尘后通过15m高DA001排放;喷漆在密闭的喷漆房操作,产生的喷漆废气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高DA002排放;喷锌在密闭喷砂房操作,产生的喷锌粉尘以及下料粉尘、焊接烟尘均采用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本项目下料、焊接以及喷砂喷锌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限值要求,喷漆工段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执行《 表 面 涂 装 ( 工 程 机 械 和 钢 结 构 行 业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中表 1 、3的规定;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 的规定。
3、合理内部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废活性炭、废漆桶、漆渣、废滤芯等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废边角料、废砂、集尘、废包装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管理相关规定,做好收集、暂存及处置工作。
5、本项目以喷砂房喷漆房边界为中心外扩100m和以生产车间边界为中心外扩50m的包络线范围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规划新建环境敏感目标。
三、当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与报批的内容不符或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向我局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四、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同时,建设单位应按要求及时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变更),做到规范排污。
编制主持人:*元锋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公示期限:2024年8月7日--2024年8月13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地址:淮阴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
报告表全文:*@*63.com(密码Hbj*)查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略) 钢模板加工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局拟予审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 (略) (略)
项目名称:钢模板加工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淮阴区三树镇轻工科技产 (略) 94号
基本情况:在原钢模板加工线的基础上增设喷砂、喷锌、喷漆工序并配套建设废气治理设施,形成年产1000吨钢模板加工的生产能力。
二、环保措施:
1、根据“雨污分流”原则进一步完善厂 (略)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三树镇环卫部门清运。
2、本项目打磨喷砂在密闭喷砂房操作,产生的颗粒物经收集布袋除尘后通过15m高DA001排放;喷漆在密闭的喷漆房操作,产生的喷漆废气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高DA002排放;喷锌在密闭喷砂房操作,产生的喷锌粉尘以及下料粉尘、焊接烟尘均采用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本项目下料、焊接以及喷砂喷锌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限值要求,喷漆工段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执行《 表 面 涂 装 ( 工 程 机 械 和 钢 结 构 行 业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中表 1 、3的规定;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 的规定。
3、合理内部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废活性炭、废漆桶、漆渣、废滤芯等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废边角料、废砂、集尘、废包装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管理相关规定,做好收集、暂存及处置工作。
5、本项目以喷砂房喷漆房边界为中心外扩100m和以生产车间边界为中心外扩50m的包络线范围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规划新建环境敏感目标。
三、当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与报批的内容不符或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向我局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四、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同时,建设单位应按要求及时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变更),做到规范排污。
编制主持人:*元锋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公示期限:2024年8月7日--2024年8月13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地址:淮阴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
报告表全文:*@*63.com(密码Hbj*)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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