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8月7日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批前公告
关于2024年8月7日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批前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信息公开条例》、《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入河排污口分类处置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报我局审批的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文件情况予以公告,向公众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公告期:2024年8月7日-2024年8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7-*
电子邮箱:*@*ttp://**
通讯地址:嘉祥县为民服务中心(嘉祥县呈祥街3号新体育馆对面)主楼三楼投资项目科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
序号 | 排污口名称 | 设置单位 | 报告编制机构 | 排污口管道 走向 | 位置 | 污水类型及排放量 | 排放方式 | 入河方式 | 排放标准 | 主要水污染物浓度(mg/L) | 主要水污染排放总量(t/a) |
1 | 嘉祥蒂澳钛白粉厂入河排污口 | 嘉祥蒂澳钛白粉厂 | 嘉祥蒂澳钛白粉厂 | 外排水由880m排水暗管排入厂区东侧前进河,后向南流经5.38km汇入洙水河 | 厂区东880m前进河西岸, 东经116.*,北纬35.* | 日排放986吨工业废水、7.15吨生活污水 | 连续排放 | 暗管 | 出水水质满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DB37/3416.1-2023)重点保护区域标准,同时COD、氨氮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 COD:20、*:1.0 | COD:1.954、*:0.0565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信息公开条例》、《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入河排污口分类处置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报我局审批的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文件情况予以公告,向公众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公告期:2024年8月7日-2024年8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7-*
电子邮箱:*@*ttp://**
通讯地址:嘉祥县为民服务中心(嘉祥县呈祥街3号新体育馆对面)主楼三楼投资项目科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
序号 | 排污口名称 | 设置单位 | 报告编制机构 | 排污口管道 走向 | 位置 | 污水类型及排放量 | 排放方式 | 入河方式 | 排放标准 | 主要水污染物浓度(mg/L) | 主要水污染排放总量(t/a) |
1 | 嘉祥蒂澳钛白粉厂入河排污口 | 嘉祥蒂澳钛白粉厂 | 嘉祥蒂澳钛白粉厂 | 外排水由880m排水暗管排入厂区东侧前进河,后向南流经5.38km汇入洙水河 | 厂区东880m前进河西岸, 东经116.*,北纬35.* | 日排放986吨工业废水、7.15吨生活污水 | 连续排放 | 暗管 | 出水水质满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DB37/3416.1-2023)重点保护区域标准,同时COD、氨氮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 COD:20、*:1.0 | COD:1.954、*:0.05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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