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8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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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8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5日我局拟对1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5日-2024年8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43-*

通讯地址: (略) (略) 669号, (略) 生态环境局1209室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1

(略) (略) 安全改造工程

(略) : (略) 滨城区、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沾化区、北海经济开发区、

惠民县、阳信县境内。

(略)

山东海 (略)

本工程 220kV (略) (略) 滨城区、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沾化区、北海经济开发区、惠民县、阳信县境内。包含 220kV 滨沾一、二线联络线、220kV北沾三、四线联络线、220kV 阳中一电三、四线联络线、220kV 成惠三、四线联络线和 220kV 成滨三、四线联络线。本工程新建 220kV (略) 150.5km,均为同塔双 (略) 。

220kV 滨沾一、二线联络线起点:E 118°1′51.762″,N 37°27′58.514″; 终点:E 118°4′33.827″,N 38°4′46.593″。 220kV 滨沾一、二线联络线生态评价范围内存在两处生态保护红线,分别为线

路东侧 220m 滨州沾化清风湖地方级湿地 (略) 南侧 240m 山东黄河岛国家湿地公园。

220kV 北沾三、四线联络线起点:E 117°58′21.616″,N 38°1′14.601″; 终点:E 118°5′12.758″,N 38°4′48.463″。

220kV 阳中一电三、四线联络线起点:E 117°36′21.926″,N 37°34′

46.339″;终点:E 117°45′22.095″,N 37°36′53.437″。

220kV 成惠三、四线联络线起点:

E 117°46′11.503″,N 37°21′10.336″;终点:E 117°46′56.899″,N 37°21′46.084″。

220kV 成滨三、四线联络线起点:E 117°46′11.692″,N 37°21′7.725″;终点:E 117°53′59.647″,N 37°20′56.392″。220kV 成滨三、四线联络线在张友谅村北侧“一档跨越”黄河三角洲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红线编码:*),跨越 1 次,跨越长度为 93m。在生态保护红线内不设塔基,不涉及永久占地;在生态保护红线内采用牵引绳和无人机架线,不涉及临时占地。

本工程主要环境影响是: (略) 运营期主要产生电磁污染、噪声、生态红线保护等。

主要对此和措施:

1、电磁污染防治措施:本工程 220kV (略) 在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不低于13m。 (略) 、 (略) 等时将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距离进行建设,确 (略) 与被跨越物之间的垂直距离高于最小垂直距离要求。本工 (略) 周围及环境保护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规定的“频率为 0.05kHz 时,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电场强度 4000V/m、磁感应强度 100μT;架 (略) 线下的耕地、园地、道路等场所,其频率 50Hz 的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 10kV/m”要求储能电站场界四周及附近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工频电场强度范围为 1.9V/m~6.1V/m,工频磁感应强度范围为 0.016μT~0.018μT,均小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规定的工频电场强度 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 100μT 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架 (略) 下的监测点工频电场强度范围为 1.0V/m~27.0V/m,小于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 10kV/m。

2、噪声防治措施:本工程降低导线噪声的方法是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本工 (略) 与类比 (略) 相似,类比结果可代表本工 (略) 运行后的噪声影响程度。因此,本工 (略) 运行后,其周围的噪声也能够满足《工 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合理进行总平面规划布置,将主变压器等主要噪声源布置在站区中心位置。在设备选型上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如主变压器等均采用低噪声设备,风机采取减振措施,主变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采用墙壁阻隔、距离衰减等措施后,预计厂界外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 类标准要求。

3、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略) 塔基处的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的植被抚育和管护。 (略) 维护和检修中仅对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削枝,不进行砍伐。制定和实施各项环境管理计划,检查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保证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不定期 (略) ,保护生态环境不被破坏,保证生态与工程运行相协调。

4、生态红线保护措施。施工前明确施工范围,将生态保护红线附近塔位的临近施工区域、施工便道区域使用临时界桩圈定,树立警示牌和宣传牌,减少施工人员对生态保护红线资源的破坏。施工时严格控制占地范围,避免超挖破坏植被,减少对生态的破坏。合理规划施工场地, (略) 线,将生态保护红线附近塔位的临时设施和施工场地与自然环境设置隔离设施,限制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尽量少扰动地表、少破坏植被。生态保护红线附近塔位的施工工区等临时建筑采用成品或简易拼装方式,尽量减轻对植被的破坏。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保护区内堆放施工废料,在生态保护红线外的地方堆放,并及时清运,防止长时间堆放及雨水冲刷而导致环境污染。施工时采取分段施工,把施工地段的植被及时移植到已先期施工完毕的区域,把植被的损失量减少到最小程度。并精选优良草种,辅以喷播、复膜等技术,使其迅速恢复地表植被。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管理,防止跑冒漏油事件的发生,进入水域对水生植被造成影响。施工结束后,在生态保护红线跨越区域实施植被带的恢复。

运营期根据不同地段破坏程度的差异,分别进行自然恢复和人工辅助自然恢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5日我局拟对1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5日-2024年8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43-*

通讯地址: (略) (略) 669号, (略) 生态环境局1209室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1

(略) (略) 安全改造工程

(略) : (略) 滨城区、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沾化区、北海经济开发区、

惠民县、阳信县境内。

(略)

山东海 (略)

本工程 220kV (略) (略) 滨城区、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沾化区、北海经济开发区、惠民县、阳信县境内。包含 220kV 滨沾一、二线联络线、220kV北沾三、四线联络线、220kV 阳中一电三、四线联络线、220kV 成惠三、四线联络线和 220kV 成滨三、四线联络线。本工程新建 220kV (略) 150.5km,均为同塔双 (略) 。

220kV 滨沾一、二线联络线起点:E 118°1′51.762″,N 37°27′58.514″; 终点:E 118°4′33.827″,N 38°4′46.593″。 220kV 滨沾一、二线联络线生态评价范围内存在两处生态保护红线,分别为线

路东侧 220m 滨州沾化清风湖地方级湿地 (略) 南侧 240m 山东黄河岛国家湿地公园。

220kV 北沾三、四线联络线起点:E 117°58′21.616″,N 38°1′14.601″; 终点:E 118°5′12.758″,N 38°4′48.463″。

220kV 阳中一电三、四线联络线起点:E 117°36′21.926″,N 37°34′

46.339″;终点:E 117°45′22.095″,N 37°36′53.437″。

220kV 成惠三、四线联络线起点:

E 117°46′11.503″,N 37°21′10.336″;终点:E 117°46′56.899″,N 37°21′46.084″。

220kV 成滨三、四线联络线起点:E 117°46′11.692″,N 37°21′7.725″;终点:E 117°53′59.647″,N 37°20′56.392″。220kV 成滨三、四线联络线在张友谅村北侧“一档跨越”黄河三角洲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红线编码:*),跨越 1 次,跨越长度为 93m。在生态保护红线内不设塔基,不涉及永久占地;在生态保护红线内采用牵引绳和无人机架线,不涉及临时占地。

本工程主要环境影响是: (略) 运营期主要产生电磁污染、噪声、生态红线保护等。

主要对此和措施:

1、电磁污染防治措施:本工程 220kV (略) 在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不低于13m。 (略) 、 (略) 等时将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距离进行建设,确 (略) 与被跨越物之间的垂直距离高于最小垂直距离要求。本工 (略) 周围及环境保护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规定的“频率为 0.05kHz 时,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电场强度 4000V/m、磁感应强度 100μT;架 (略) 线下的耕地、园地、道路等场所,其频率 50Hz 的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 10kV/m”要求储能电站场界四周及附近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工频电场强度范围为 1.9V/m~6.1V/m,工频磁感应强度范围为 0.016μT~0.018μT,均小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规定的工频电场强度 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 100μT 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架 (略) 下的监测点工频电场强度范围为 1.0V/m~27.0V/m,小于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 10kV/m。

2、噪声防治措施:本工程降低导线噪声的方法是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本工 (略) 与类比 (略) 相似,类比结果可代表本工 (略) 运行后的噪声影响程度。因此,本工 (略) 运行后,其周围的噪声也能够满足《工 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合理进行总平面规划布置,将主变压器等主要噪声源布置在站区中心位置。在设备选型上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如主变压器等均采用低噪声设备,风机采取减振措施,主变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采用墙壁阻隔、距离衰减等措施后,预计厂界外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 类标准要求。

3、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略) 塔基处的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的植被抚育和管护。 (略) 维护和检修中仅对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削枝,不进行砍伐。制定和实施各项环境管理计划,检查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保证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不定期 (略) ,保护生态环境不被破坏,保证生态与工程运行相协调。

4、生态红线保护措施。施工前明确施工范围,将生态保护红线附近塔位的临近施工区域、施工便道区域使用临时界桩圈定,树立警示牌和宣传牌,减少施工人员对生态保护红线资源的破坏。施工时严格控制占地范围,避免超挖破坏植被,减少对生态的破坏。合理规划施工场地, (略) 线,将生态保护红线附近塔位的临时设施和施工场地与自然环境设置隔离设施,限制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尽量少扰动地表、少破坏植被。生态保护红线附近塔位的施工工区等临时建筑采用成品或简易拼装方式,尽量减轻对植被的破坏。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保护区内堆放施工废料,在生态保护红线外的地方堆放,并及时清运,防止长时间堆放及雨水冲刷而导致环境污染。施工时采取分段施工,把施工地段的植被及时移植到已先期施工完毕的区域,把植被的损失量减少到最小程度。并精选优良草种,辅以喷播、复膜等技术,使其迅速恢复地表植被。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管理,防止跑冒漏油事件的发生,进入水域对水生植被造成影响。施工结束后,在生态保护红线跨越区域实施植被带的恢复。

运营期根据不同地段破坏程度的差异,分别进行自然恢复和人工辅助自然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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