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8月5日受理和拟审批协合徐州沛县2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配套22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的公示
徐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8月5日受理和拟审批协合徐州沛县2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配套22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协合徐州沛县2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配套22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 示 期:2024年8月5日-2024年8月9日(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石莉;
联系电话:0516-*;
传 真:0516-*;
通讯地址:徐州新城区行政中心中区东三区456房间(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受理并拟批准的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协合徐州沛县2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配套220kV升压站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沛县龙固镇 |
建设单位 | 徐州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
受理日期 | 2024年8月5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 见附件 |
项目概况 | 本期新建协合220kV升压站,户外布置,主变容量1×200MVA(1#主变,最终规模),配电装置采用户外GIS设备,配置2×25Mvar动态无功补偿装置(SVG)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施工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以及施工活动对周围生态产生的影响等。 (2)运行期:运行期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其生态环保意识; (2)严格控制施工临时用地范围,利 (略) 运输设备、材料等; (3)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减少水土流失; (4)选择合理区域堆放土石方,对临时堆放区域加盖苫布; (5)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噪声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确保施工噪声排放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11); (2)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中的施工机械设备,设置围挡; (3)施工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不集中施工; (4)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并提前与周围公众解释说明;严格限定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 (5)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施工时段,尽量缩短施工工期; (6)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应控制车速、禁止鸣笛, (略) 线应选择站址西侧沿线居民较 (略) ,减少交通噪声及交通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3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应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治施工扬尘,严格落实《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略) 区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等法规、办法中相关要求: ①施工工 (略) 和操作场地应用混凝土进行硬化,硬化地面无明显积尘; ②工地出口应设置车辆冲洗台,设置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池并配备高压冲洗设备; ③车辆出工地前,必须冲洗干净以保证车 (略) ,无扬尘产生; ④进场施工前建设安装智慧工地系统和围挡喷淋系统,配备洒水车、雾炮等降尘设备,并按要求开启喷淋、洒水、雾炮等降尘设备; ⑤全区域使用6针 (略) 进行覆盖。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应及时清运,未及时清运的在施工工地内临时堆放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⑥挖掘机加装喷淋装置,配备小型雾炮等洒水设备,挖掘和拆除过程中进行全程跟随洒水或者喷淋; ⑦使用商品混凝土及成品砂浆,严禁露天搅拌砂浆、混凝土。砂浆罐应当用硬质材料密封,并在顶部加装喷淋设备; ⑧设置钢筋加工焊接作业棚,禁止露天焊接作业,配备焊烟回收处理装置,禁止焊烟直排; ⑨施工 (略) 移动机械应张贴环保标识,尾气排放应符合达标排放要求。应使用国VI标准车用汽(柴)油,按规定建立用油台账并留存油料采购进货凭证备查,确保使用的油料可溯源。 通过采取上述环保措施,施工过程中做到大气污染防治“十达标”,即“施工围挡达标、路面硬化达标、防尘覆盖达标、车辆冲洗达标、清扫保洁达标、湿法作业达标、烟气排放达标、 (略) 移动机械达标、在线监控达标、扬尘管理制度达标”,施工扬尘可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中“表1”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本项目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水 施工废水排入临时沉淀池,去除悬浮物后的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沉渣定期清理。 (2)生活污水 本项目施工人员较少,生活污水排入临时化粪池并定期清运。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为避免施工垃圾及生活垃圾对环境造成影响,在工程施工前应做好施工机构及施工人员的环保培训。加强对施工期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管理,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建筑垃圾委托相关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 (2)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土石方,尽量平衡,对于不能平衡的土石方则应外运存放至相关部门指定的位置,使项目建设产生的垃圾得到安全处置。 (3)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场地。 二、运行期 6生态环境 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7电磁环境 (1)主变及电气设备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 (2)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降低静电感应的影响。 8声环境 (1)升压站选用低噪声主变及SVG,主变压器本体外壳噪声1m处最大声压级不超过60dB(A),SVG本体外壳噪声1m处最大声压级不超过55dB(A)。 (2)加强对电气设备的管理维护,减少设备运行时振动等产生的噪声; (3)在现场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尽可能采取围墙、植树等措施,以阻碍噪声的传播,确保升压站四周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要求。 9水污染防治措施 协合220kV升压站值班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排入站内化粪池并定期清运。 10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一般固体废物 协合220kV升压站值班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危险废物 建设单位应将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不能立即回收处 (略) 危废暂存间内,不随意丢弃。危废暂存间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规定中的要求建设,按照“考虑重点,辐射全面”的防腐防渗原则,重点防护区采取重点防腐防渗措施。按规定分别设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信息公开标识牌、平面固定式贮存设施警示标志牌、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标识牌、包装识别标签、设置监控探头;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有应急防护设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内清理出来的泄露物,一律按危险废物处理。建设单位还应依据《江苏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江苏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号)等管理规定申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信息,制定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并在“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中备案,同时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含危险废物种类、数量、性质、产生环节、流向、贮存、利用处置信息),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收集的危险废物及时贮存至危废间,同时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设置储存台账,如实记录危险废物储存及处理情况,贮存场所在出入口设置在线视频监控。废变压器油、废铅蓄电池均采用密闭储存。 |
公众参与情况 | 于2024年6月 (略) 上(http://**_id=257)进行了环评报告的全本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协合徐州沛县2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配套22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 示 期:2024年8月5日-2024年8月9日(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石莉;
联系电话:0516-*;
传 真:0516-*;
通讯地址:徐州新城区行政中心中区东三区456房间(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受理并拟批准的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协合徐州沛县2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配套220kV升压站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沛县龙固镇 |
建设单位 | 徐州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
受理日期 | 2024年8月5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 见附件 |
项目概况 | 本期新建协合220kV升压站,户外布置,主变容量1×200MVA(1#主变,最终规模),配电装置采用户外GIS设备,配置2×25Mvar动态无功补偿装置(SVG)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施工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以及施工活动对周围生态产生的影响等。 (2)运行期:运行期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其生态环保意识; (2)严格控制施工临时用地范围,利 (略) 运输设备、材料等; (3)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减少水土流失; (4)选择合理区域堆放土石方,对临时堆放区域加盖苫布; (5)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噪声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确保施工噪声排放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11); (2)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中的施工机械设备,设置围挡; (3)施工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不集中施工; (4)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并提前与周围公众解释说明;严格限定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 (5)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施工时段,尽量缩短施工工期; (6)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应控制车速、禁止鸣笛, (略) 线应选择站址西侧沿线居民较 (略) ,减少交通噪声及交通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3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应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治施工扬尘,严格落实《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略) 区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等法规、办法中相关要求: ①施工工 (略) 和操作场地应用混凝土进行硬化,硬化地面无明显积尘; ②工地出口应设置车辆冲洗台,设置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池并配备高压冲洗设备; ③车辆出工地前,必须冲洗干净以保证车 (略) ,无扬尘产生; ④进场施工前建设安装智慧工地系统和围挡喷淋系统,配备洒水车、雾炮等降尘设备,并按要求开启喷淋、洒水、雾炮等降尘设备; ⑤全区域使用6针 (略) 进行覆盖。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应及时清运,未及时清运的在施工工地内临时堆放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⑥挖掘机加装喷淋装置,配备小型雾炮等洒水设备,挖掘和拆除过程中进行全程跟随洒水或者喷淋; ⑦使用商品混凝土及成品砂浆,严禁露天搅拌砂浆、混凝土。砂浆罐应当用硬质材料密封,并在顶部加装喷淋设备; ⑧设置钢筋加工焊接作业棚,禁止露天焊接作业,配备焊烟回收处理装置,禁止焊烟直排; ⑨施工 (略) 移动机械应张贴环保标识,尾气排放应符合达标排放要求。应使用国VI标准车用汽(柴)油,按规定建立用油台账并留存油料采购进货凭证备查,确保使用的油料可溯源。 通过采取上述环保措施,施工过程中做到大气污染防治“十达标”,即“施工围挡达标、路面硬化达标、防尘覆盖达标、车辆冲洗达标、清扫保洁达标、湿法作业达标、烟气排放达标、 (略) 移动机械达标、在线监控达标、扬尘管理制度达标”,施工扬尘可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中“表1”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本项目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水 施工废水排入临时沉淀池,去除悬浮物后的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沉渣定期清理。 (2)生活污水 本项目施工人员较少,生活污水排入临时化粪池并定期清运。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为避免施工垃圾及生活垃圾对环境造成影响,在工程施工前应做好施工机构及施工人员的环保培训。加强对施工期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管理,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建筑垃圾委托相关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 (2)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土石方,尽量平衡,对于不能平衡的土石方则应外运存放至相关部门指定的位置,使项目建设产生的垃圾得到安全处置。 (3)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场地。 二、运行期 6生态环境 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7电磁环境 (1)主变及电气设备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 (2)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降低静电感应的影响。 8声环境 (1)升压站选用低噪声主变及SVG,主变压器本体外壳噪声1m处最大声压级不超过60dB(A),SVG本体外壳噪声1m处最大声压级不超过55dB(A)。 (2)加强对电气设备的管理维护,减少设备运行时振动等产生的噪声; (3)在现场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尽可能采取围墙、植树等措施,以阻碍噪声的传播,确保升压站四周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要求。 9水污染防治措施 协合220kV升压站值班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排入站内化粪池并定期清运。 10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一般固体废物 协合220kV升压站值班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危险废物 建设单位应将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不能立即回收处 (略) 危废暂存间内,不随意丢弃。危废暂存间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规定中的要求建设,按照“考虑重点,辐射全面”的防腐防渗原则,重点防护区采取重点防腐防渗措施。按规定分别设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信息公开标识牌、平面固定式贮存设施警示标志牌、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标识牌、包装识别标签、设置监控探头;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有应急防护设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内清理出来的泄露物,一律按危险废物处理。建设单位还应依据《江苏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江苏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号)等管理规定申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信息,制定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并在“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中备案,同时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含危险废物种类、数量、性质、产生环节、流向、贮存、利用处置信息),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收集的危险废物及时贮存至危废间,同时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设置储存台账,如实记录危险废物储存及处理情况,贮存场所在出入口设置在线视频监控。废变压器油、废铅蓄电池均采用密闭储存。 |
公众参与情况 | 于2024年6月 (略) 上(http://**_id=257)进行了环评报告的全本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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