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海口市美安生态科技新城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B0101、B0235地块规划修改方案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海口市美安生态科技新城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B0101、B0235地块规划修改方案的公示

为满足完善美安科技新城园区教育体系,优化片区基础教育资源布局,现拟对上海世外附属海口学校进行扩建,同时考虑园区职住平衡,保障园区的居住量,与周边教育科研用地进行功能置换,但现行控规用地性质与规划指标均不能满足项目实施建设需要。 (略) 政府同意,启动了《 (略) 美安生态科技新城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B0101、B0235地块规划修改方案的编制工作。为广泛征求公众和相关权益人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规划修改方案按程序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30天(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9月6日)。

2、公示地点:高新区门户(http://**)。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ttp://**;

(2)书面意见请 (略) 海榆中线8.8公里狮子岭工业园区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国土规划局,邮编:*;

(3)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联系人:陈工。

《 (略) 美安生态科技新城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B0101、B0235地块规划修改方案说明

为满足完善美安科技新城园区教育体系,优化片区基础教育资源布局,现拟对上海世外附属海口学校进行扩建,同时考虑园区职住平衡,保障园区的居住量,与周边教育科研用地进行功能置换。但现行控规用地性质与规划指标均不能满足项目实施建设需要。现拟对《 (略) 美安生态科技新城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B0101、B0235地块进行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第四十六条与第四十八条、《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8年修订)第五十九与第六十条、海南省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与第九条、《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琼府办[2021]12号)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启动了《 (略) 美安生态科技新城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B0101、B0235地块规划修改方案的编制工作。

修改前B0101地块用地面积为8.74公顷,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1),容积率≤2.0,建筑密度≤20%,建筑限高≤40米,绿地率≥40%;B0235地块用地面积为8.04公顷,用地性质为教育科研用地(A3),容积率≤1.2,建筑密度≤25%,建筑限高≤40米,绿地率≥40%。

修改后将B0101地块用地性质由二类居住用地 (R21)调整为中小学用地(*),用地性质修改后,为匹配建设需求,规划指标修改为:容积率≤1.2,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36米,绿地率≥35%;B0235地块用地性质由教育科研用地 (A3)调整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调整后参考现行控规居住用地指标将其定为:容积率≤2.1,建筑密度≤20%,建筑限高≤45米,绿地率≥40%;。

为广泛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和建议,现就规划调整进行公示,公示主要图纸如下:

为满足完善美安科技新城园区教育体系,优化片区基础教育资源布局,现拟对上海世外附属海口学校进行扩建,同时考虑园区职住平衡,保障园区的居住量,与周边教育科研用地进行功能置换,但现行控规用地性质与规划指标均不能满足项目实施建设需要。 (略) 政府同意,启动了《 (略) 美安生态科技新城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B0101、B0235地块规划修改方案的编制工作。为广泛征求公众和相关权益人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规划修改方案按程序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30天(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9月6日)。

2、公示地点:高新区门户(http://**)。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ttp://**;

(2)书面意见请 (略) 海榆中线8.8公里狮子岭工业园区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国土规划局,邮编:*;

(3)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联系人:陈工。

《 (略) 美安生态科技新城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B0101、B0235地块规划修改方案说明

为满足完善美安科技新城园区教育体系,优化片区基础教育资源布局,现拟对上海世外附属海口学校进行扩建,同时考虑园区职住平衡,保障园区的居住量,与周边教育科研用地进行功能置换。但现行控规用地性质与规划指标均不能满足项目实施建设需要。现拟对《 (略) 美安生态科技新城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B0101、B0235地块进行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第四十六条与第四十八条、《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8年修订)第五十九与第六十条、海南省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与第九条、《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琼府办[2021]12号)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启动了《 (略) 美安生态科技新城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B0101、B0235地块规划修改方案的编制工作。

修改前B0101地块用地面积为8.74公顷,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1),容积率≤2.0,建筑密度≤20%,建筑限高≤40米,绿地率≥40%;B0235地块用地面积为8.04公顷,用地性质为教育科研用地(A3),容积率≤1.2,建筑密度≤25%,建筑限高≤40米,绿地率≥40%。

修改后将B0101地块用地性质由二类居住用地 (R21)调整为中小学用地(*),用地性质修改后,为匹配建设需求,规划指标修改为:容积率≤1.2,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36米,绿地率≥35%;B0235地块用地性质由教育科研用地 (A3)调整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调整后参考现行控规居住用地指标将其定为:容积率≤2.1,建筑密度≤20%,建筑限高≤45米,绿地率≥40%;。

为广泛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和建议,现就规划调整进行公示,公示主要图纸如下: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