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龙圩镇忠义街大园塘商住楼内1A2房分摊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批复梧自然资函〔2024〕2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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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龙圩镇忠义街大园塘商住楼内1A2房分摊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批复梧自然资函〔2024〕236号

肖雄波、钟丽华、肖雄伟:

经我局审核你提交的申请材料,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龙圩镇忠义街大园塘商住楼内1A2房分摊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并协议出让给肖雄波、钟丽华、肖雄伟,按《龙圩镇忠义街大园塘商住楼内1A2房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方案》实施。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必须在批复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否则本批复自动失效。

附件:龙圩镇忠义街大园塘商住楼内1A2房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方案

2024年8月2日

附件

龙圩镇忠义街大园塘商住楼内1A2房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方案

(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并经审核相关申请材料,现将龙圩镇忠义街大园塘商住楼内1A2房分摊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给肖雄波、钟丽华、肖雄伟,特制定本方案。

一、转让人:欧婉丽。

二、受让人:肖雄波、钟丽华、肖雄伟。

三、出让方式:协议出让。

四、土地面积:14.29平方米。

五、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六、出让年限:至2075年5月31日止。

七、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元。

八、在出让期限内,需要改变本方案约定的土地用途的,由市人民政府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九、土地使用 (略) 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缴清土地出让金,依法缴纳税费后方可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等手续。同时严格按照出让合同约定使用土地,否则依法处置。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肖雄波、钟丽华、肖雄伟:

经我局审核你提交的申请材料,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龙圩镇忠义街大园塘商住楼内1A2房分摊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并协议出让给肖雄波、钟丽华、肖雄伟,按《龙圩镇忠义街大园塘商住楼内1A2房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方案》实施。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必须在批复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否则本批复自动失效。

附件:龙圩镇忠义街大园塘商住楼内1A2房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方案

2024年8月2日

附件

龙圩镇忠义街大园塘商住楼内1A2房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方案

(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并经审核相关申请材料,现将龙圩镇忠义街大园塘商住楼内1A2房分摊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给肖雄波、钟丽华、肖雄伟,特制定本方案。

一、转让人:欧婉丽。

二、受让人:肖雄波、钟丽华、肖雄伟。

三、出让方式:协议出让。

四、土地面积:14.29平方米。

五、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六、出让年限:至2075年5月31日止。

七、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元。

八、在出让期限内,需要改变本方案约定的土地用途的,由市人民政府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九、土地使用 (略) 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缴清土地出让金,依法缴纳税费后方可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等手续。同时严格按照出让合同约定使用土地,否则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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