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城县推行乡镇党群服务中心“家门口办照”便民服务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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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城县推行乡镇党群服务中心“家门口办照”便民服务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连城县推行乡(镇)党群服务中心“家门口办照”便民服务实施方案(修订)》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连城县推行乡(镇)党群服务中心

“家门口办照”便民服务实施方案(修订)

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优化提升全 (略) ,创新推进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有关事项进驻乡(镇)党群服务中心工作,深入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更好满足企业和方便群众办事需求,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和省、市工作部署要求,以“135” (略) 深化拓展“三争”行动,以“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为核心,推行乡(镇)党群服务中心“家门口办照”便民服务工作,实现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17个乡(镇)通办,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提升基层便民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为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振兴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内容

(一)办理事项。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注册、变更登记注册、注销登记注册、备案和证照遗失补领、换发,申请增加、减少证照。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工作流程。由各乡(镇)党群服务中心安排专人,负责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等事项 (略) 上办事大厅受理服务,并及时将相关材料 (略) 场监督管理所注册官, (略) 场监督管理局“ (略) ”专网录入信息,各乡(镇)党群服务中心受理人员通过协同系统同步收件, (略) 场监督管理所注册官对申请办件进行核准登记,审核通过后, (略) 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在2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证照邮寄给申请人。各乡(镇)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移交档案归档。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档案归档。各乡(镇)党群服务中心要 (略) 场监督管理局标准进行档案归档,并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0日前将上一季度的纸质档 (略) 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时间安排

2024年8月底前,由各乡(镇)党群服务中心负责,更新“家门口办照”事项办事指南,规范事项申报表材料格式和系统申报受理页面表单;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对已完成改造后的事项,进行系统操作、收件流程等业务培训,同时组织办事群众对“数据最多采一次”事项进行体验,收集整理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反馈给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24年12月底前,各乡(镇)党群服务中心“家门口办照”事项实现“数据最多采一次”,优化重构申请流程,完善智能预填、智能预审等服务功能,实现数据自动回填表单、数据共享、简化申报材料目标,切实提升“智能办”服务水平,推进公共数据赋能政务服务高效办事,减少企业、群众办事过程中数据采集填报负担。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要指定专人负责,加强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扎实推进“家门口办照”便民服务工作, (略) 场主体活力。

(二)落实经费保障。档案交接及证照邮寄等费用,按现行财政预算管理体制的相关规定,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自行统筹解决。

(三)突出宣传引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媒介,进一步加强“家门口办照”便民服务宣传工作,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

(四)深化监督保障。县大督办、效能办、营商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将对各乡(镇)党群服务中心“家门口办照”便民服务工作开展日常检查和效能督查,对工作不重视、要求落实不到位的乡(镇)、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连城县推行乡(镇)党群服务中心“家门口办照”便民服务工作流程图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连城县推行乡(镇)党群服务中心“家门口办照”便民服务实施方案(修订)》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连城县推行乡(镇)党群服务中心

“家门口办照”便民服务实施方案(修订)

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优化提升全 (略) ,创新推进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有关事项进驻乡(镇)党群服务中心工作,深入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更好满足企业和方便群众办事需求,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和省、市工作部署要求,以“135” (略) 深化拓展“三争”行动,以“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为核心,推行乡(镇)党群服务中心“家门口办照”便民服务工作,实现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17个乡(镇)通办,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提升基层便民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为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振兴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内容

(一)办理事项。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注册、变更登记注册、注销登记注册、备案和证照遗失补领、换发,申请增加、减少证照。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工作流程。由各乡(镇)党群服务中心安排专人,负责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等事项 (略) 上办事大厅受理服务,并及时将相关材料 (略) 场监督管理所注册官, (略) 场监督管理局“ (略) ”专网录入信息,各乡(镇)党群服务中心受理人员通过协同系统同步收件, (略) 场监督管理所注册官对申请办件进行核准登记,审核通过后, (略) 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在2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证照邮寄给申请人。各乡(镇)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移交档案归档。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档案归档。各乡(镇)党群服务中心要 (略) 场监督管理局标准进行档案归档,并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0日前将上一季度的纸质档 (略) 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时间安排

2024年8月底前,由各乡(镇)党群服务中心负责,更新“家门口办照”事项办事指南,规范事项申报表材料格式和系统申报受理页面表单;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对已完成改造后的事项,进行系统操作、收件流程等业务培训,同时组织办事群众对“数据最多采一次”事项进行体验,收集整理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反馈给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24年12月底前,各乡(镇)党群服务中心“家门口办照”事项实现“数据最多采一次”,优化重构申请流程,完善智能预填、智能预审等服务功能,实现数据自动回填表单、数据共享、简化申报材料目标,切实提升“智能办”服务水平,推进公共数据赋能政务服务高效办事,减少企业、群众办事过程中数据采集填报负担。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要指定专人负责,加强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扎实推进“家门口办照”便民服务工作, (略) 场主体活力。

(二)落实经费保障。档案交接及证照邮寄等费用,按现行财政预算管理体制的相关规定,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自行统筹解决。

(三)突出宣传引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媒介,进一步加强“家门口办照”便民服务宣传工作,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

(四)深化监督保障。县大督办、效能办、营商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将对各乡(镇)党群服务中心“家门口办照”便民服务工作开展日常检查和效能督查,对工作不重视、要求落实不到位的乡(镇)、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连城县推行乡(镇)党群服务中心“家门口办照”便民服务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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