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鼎逸石油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新都区鼎逸石油灯箱、广告标识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
四川鼎逸石油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新都区鼎逸石油灯箱、广告标识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四川鼎逸石油 (略) 新都区鼎逸石油灯箱、广告标识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四川鼎逸石油 (略)
项目名称:新都区鼎逸石油灯箱、广告标识生产项目
地点: (略) 新都区工业东区龙虎大道266号
建设内容:2020年4月10日, (略) 新都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同意该项目备案(备案编号:川投资备【2020-*-41-03-*】JXQB-0204号)并于2020年4月11日、2021年11月4日变更登记信息;2020年5月20日申领排污登记回执并于2024年7月23日变更登记信息(登记编号:*MA61X2311N001X);2022年2月,四川 (略) 编制完成了《四川鼎逸石油 (略) 新都区鼎逸石油灯箱、广告标识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3月18日, (略) 新都生态环境局以新环评审[2022]9号下达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批复;本项目于2020年2月开工建设,2020年5月竣工。本项目为扩建(补评)项目,租赁 (略) 1号厂房南侧区域(面积约3000m2)安装设备,设计进行灯箱、标识标牌、防撞柱生产,年产品牌柱100个、油品灯箱4000个、出入口灯箱500个、标识标牌1000个、防撞柱500个,实际建设过程中,将木工、吸塑、胶合等工序委外,产品及其产能不发生变化,减少污染物排放。
公示时间: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9月3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姐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四川鼎逸石油 (略) 新都区鼎逸石油灯箱、广告标识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四川鼎逸石油 (略)
项目名称:新都区鼎逸石油灯箱、广告标识生产项目
地点: (略) 新都区工业东区龙虎大道266号
建设内容:2020年4月10日, (略) 新都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同意该项目备案(备案编号:川投资备【2020-*-41-03-*】JXQB-0204号)并于2020年4月11日、2021年11月4日变更登记信息;2020年5月20日申领排污登记回执并于2024年7月23日变更登记信息(登记编号:*MA61X2311N001X);2022年2月,四川 (略) 编制完成了《四川鼎逸石油 (略) 新都区鼎逸石油灯箱、广告标识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3月18日, (略) 新都生态环境局以新环评审[2022]9号下达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批复;本项目于2020年2月开工建设,2020年5月竣工。本项目为扩建(补评)项目,租赁 (略) 1号厂房南侧区域(面积约3000m2)安装设备,设计进行灯箱、标识标牌、防撞柱生产,年产品牌柱100个、油品灯箱4000个、出入口灯箱500个、标识标牌1000个、防撞柱500个,实际建设过程中,将木工、吸塑、胶合等工序委外,产品及其产能不发生变化,减少污染物排放。
公示时间: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9月3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姐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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