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平利分局关于2024年8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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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平利分局关于2024年8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7日-2024年8月13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5-* 传真:0915-*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平利县城关镇南区 邮编:*

附件1:年产*吨钻井液用重晶石粉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pdf

附件2:年产*吨钻井液用重晶石粉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pdf

附件3:年处理*吨重晶石废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pdf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7日-2024年8月13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5-* 传真:0915-*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平利县城关镇南区 邮编:*

附件1:年产*吨钻井液用重晶石粉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pdf

附件2:年产*吨钻井液用重晶石粉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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