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洋中学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白洋中学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发的《关 (略) 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土壤环境联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内容,对于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用地的地块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白洋镇白洋初级中学于2024年7月委托湖北明台 (略) 开展白洋中学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一、项目概况
白洋中学地 (略) 高新区白洋新城。该白洋中学地块(调查范围详见附件,面积为*.78m2)将用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开发(中小学用地),属于用途由农用地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故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调查目的
为避免白洋中学地块内可能存在的污染物对未来地块内及周边活动人员身体健康造成影响,本调查对白洋中学地块进行污染识别,通过资料收集分析、现场勘查、人员访谈获得地块内的历史经营与自然环境情况,明确地块是否从事过企业生产活动等可能污染地块土壤的途径及污染源,识别地块潜在污染区域和污染物,为后续地块污染状况采样分析或再开发利用决策提供依据。
三、调查结果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结合区域卫星遥感影像初步识别结果,本次调查基本确认地块以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引起土壤污染的来源,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用地满足当前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小学用地)规划要求,第一阶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经不确定分析,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满足第一阶段调查技术规范要求,不需要开展后续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二阶段工作,可结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四、调查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地块调查监督工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湖北明台 (略) 咨询该项目相关信息,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湖北明台 (略)
联系人:刁工
联系电话:0717-*
联系地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 (略) 16号安旺九龙城1008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发的《关 (略) 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土壤环境联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内容,对于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用地的地块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白洋镇白洋初级中学于2024年7月委托湖北明台 (略) 开展白洋中学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一、项目概况
白洋中学地 (略) 高新区白洋新城。该白洋中学地块(调查范围详见附件,面积为*.78m2)将用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开发(中小学用地),属于用途由农用地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故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调查目的
为避免白洋中学地块内可能存在的污染物对未来地块内及周边活动人员身体健康造成影响,本调查对白洋中学地块进行污染识别,通过资料收集分析、现场勘查、人员访谈获得地块内的历史经营与自然环境情况,明确地块是否从事过企业生产活动等可能污染地块土壤的途径及污染源,识别地块潜在污染区域和污染物,为后续地块污染状况采样分析或再开发利用决策提供依据。
三、调查结果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结合区域卫星遥感影像初步识别结果,本次调查基本确认地块以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引起土壤污染的来源,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用地满足当前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小学用地)规划要求,第一阶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经不确定分析,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满足第一阶段调查技术规范要求,不需要开展后续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二阶段工作,可结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四、调查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地块调查监督工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湖北明台 (略) 咨询该项目相关信息,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湖北明台 (略)
联系人:刁工
联系电话:0717-*
联系地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 (略) 16号安旺九龙城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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