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甲乡2024年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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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甲乡2024年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略) 新*乡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审定新*乡2024年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建议书的函》(新政函〔2024〕12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全面提升群众生活水平,建设美丽乡村,加快乡村振兴建设,同意新*乡2024年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立项。

二、项目代码:2407-*-04-01-*。

三、项目建设单位: (略) 新*乡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点: (略) 新*乡多*村大塘屯、作领屯、荷门村大帮屯、麻利村大料中屯。

五、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1.新*乡多*村大塘屯人居环境提升工程:新 (略) 1公里,新建污水处理池1处。

2.新*乡多*村作领屯人居环境提升工程:新建生活污 (略) 1.5公里,修建污水处理池1处。

3.新*乡荷门村大帮屯供水工程:新建一座150立方米蓄 (略) 铺设2公里等。

4.新*乡麻利村大料中屯公共基础照明工程:采购及安装公共基础照明设备80盏。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

七、项目建设工期:项目建设工期为6个月,建设期限为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

八、请据此批文尽快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九、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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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新*乡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审定新*乡2024年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建议书的函》(新政函〔2024〕12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全面提升群众生活水平,建设美丽乡村,加快乡村振兴建设,同意新*乡2024年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立项。

二、项目代码:2407-*-04-01-*。

三、项目建设单位: (略) 新*乡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点: (略) 新*乡多*村大塘屯、作领屯、荷门村大帮屯、麻利村大料中屯。

五、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1.新*乡多*村大塘屯人居环境提升工程:新 (略) 1公里,新建污水处理池1处。

2.新*乡多*村作领屯人居环境提升工程:新建生活污 (略) 1.5公里,修建污水处理池1处。

3.新*乡荷门村大帮屯供水工程:新建一座150立方米蓄 (略) 铺设2公里等。

4.新*乡麻利村大料中屯公共基础照明工程:采购及安装公共基础照明设备80盏。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

七、项目建设工期:项目建设工期为6个月,建设期限为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

八、请据此批文尽快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九、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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