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生态环境局凉州分局关于武威市凉州区永河锅炉厂报废车辆拆解及废旧零部件分类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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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生态环境局凉州分局关于武威市凉州区永河锅炉厂报废车辆拆解及废旧零部件分类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凉州区永河锅炉厂:

你公司报送的由甘肃扬凡 (略) 编制的《 (略) 凉州区永河锅炉厂报废车辆拆解及废旧零部件分类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 (略) 生态环境工程技术服务中心对该《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估,出具了技术评估报告(武环评估〔2024〕98号),认为《报告表》提出的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措施可行,评价结论可信。经局审批领导小组会议审查,现对该《报告表》(报批版)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 (略) 凉州区金沙镇中沟村二组86号,场地北侧 (略) ,南侧为永河锅炉厂,西侧 (略) ,东侧为金沙宏丰蔬菜配送中心及王立宏养殖场。工 (略) 凉州区永河锅炉厂厂址进行建设,新建拆解车间一座,依托其已建成办公房、拆解件贮存库及现有场地作为报废机动车暂存区,建设机动车拆解生产线1条,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拆解车间、待拆解报废机动车存储区)、储运工程(拆解件贮存库、动力蓄电池贮存间)、辅助工程(办公生活区、消防系统)、公用工程(供水、供电及供热设施)、环保工程(废气、噪声、废水、固废处理设施)。项目只进行废旧汽车拆解,不涉及后续深加工,建成运营后将达到年拆解汽车6000辆的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m2,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50.*元,占总投资的10%。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我局同意批复该《报告表》。《报告表》可以作为工程环境保护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保证环保治理资金足额到位,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将环境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建设期现场管理各项要求。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室内装饰及设备安装,建设期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尘防尘措施,严格落实物料堆放覆盖、施工现场洒水等抑尘措施,有效防止扬尘污染。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拉运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建设期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建筑施工设备应选用低噪设施,合理布局施工机械,确保建设期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11)标准。建设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定点堆存,定期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理,对不可回收的生活垃圾定点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切割及打包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1#)排放,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限值。项目预拆解过程中汽车内残留的汽油、制冷剂挥发产生的非*烷总烃等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由风机引入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最终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2#)排放,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

(三)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场区排水系统应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厂区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拉运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做好噪声防治工作。你公司须按《报告书》要求,项目运营期间机械设备噪声和安全气囊引爆噪声采取厂房隔音、基础减振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废管理。严格落实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拆解过程中产生废安全气囊、废旧轮胎、轻质物料、内饰材料、海绵及座椅材料、安全带及相关纺织品、废弃车用电子零部件、报废机动车破碎残余物暂存于厂内拆解件贮存库,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能力和经营范围的单位利用和处置;废旧玻璃、塑料、其他橡胶制品收集后外售,废动力蓄电池暂存在动力蓄电池贮存间,交售给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建立的动力蓄电池 (略) 点或符合国家对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有关要求的梯次利用企业。布袋除尘器收集灰及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 (略) 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蓄电池、废电容器、废尾气净化催化剂、废油液、废制冷剂、废电子电器部件、废活性炭、含汞废物及石棉废物、废油抹布等危险废物经专门容器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按照《工业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要求,做好各类台账记录。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应认真执行交付、接收和保管等相关要求,转移运输须按照原国家环保总局《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第5号令)规定的五联单制度执行。

四、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应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项目区须全面硬化,库房、危废暂存间及相关场地防腐防渗措施必须按有关规范要求进行,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项目投入运营前应编制事故应急预案,适时开展应急演练,并报我局备案,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同时,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做好企业自测工作。

五、严格按照国家排污许可管理相关规定,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办理排污许可,按照排污许可的规定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不得排放污染物。

六、在正式投运前,建设单位应自行组织本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七、在项目建设及运营期,你公司应主动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接受环境执法部门监管。

(略) 生态环境局凉州分局

2024年7月30日


(略) 凉州区永河锅炉厂:

你公司报送的由甘肃扬凡 (略) 编制的《 (略) 凉州区永河锅炉厂报废车辆拆解及废旧零部件分类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 (略) 生态环境工程技术服务中心对该《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估,出具了技术评估报告(武环评估〔2024〕98号),认为《报告表》提出的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措施可行,评价结论可信。经局审批领导小组会议审查,现对该《报告表》(报批版)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 (略) 凉州区金沙镇中沟村二组86号,场地北侧 (略) ,南侧为永河锅炉厂,西侧 (略) ,东侧为金沙宏丰蔬菜配送中心及王立宏养殖场。工 (略) 凉州区永河锅炉厂厂址进行建设,新建拆解车间一座,依托其已建成办公房、拆解件贮存库及现有场地作为报废机动车暂存区,建设机动车拆解生产线1条,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拆解车间、待拆解报废机动车存储区)、储运工程(拆解件贮存库、动力蓄电池贮存间)、辅助工程(办公生活区、消防系统)、公用工程(供水、供电及供热设施)、环保工程(废气、噪声、废水、固废处理设施)。项目只进行废旧汽车拆解,不涉及后续深加工,建成运营后将达到年拆解汽车6000辆的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m2,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50.*元,占总投资的10%。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我局同意批复该《报告表》。《报告表》可以作为工程环境保护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保证环保治理资金足额到位,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将环境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建设期现场管理各项要求。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室内装饰及设备安装,建设期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尘防尘措施,严格落实物料堆放覆盖、施工现场洒水等抑尘措施,有效防止扬尘污染。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拉运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建设期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建筑施工设备应选用低噪设施,合理布局施工机械,确保建设期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11)标准。建设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定点堆存,定期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理,对不可回收的生活垃圾定点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切割及打包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1#)排放,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限值。项目预拆解过程中汽车内残留的汽油、制冷剂挥发产生的非*烷总烃等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由风机引入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最终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2#)排放,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

(三)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场区排水系统应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厂区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拉运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做好噪声防治工作。你公司须按《报告书》要求,项目运营期间机械设备噪声和安全气囊引爆噪声采取厂房隔音、基础减振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废管理。严格落实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拆解过程中产生废安全气囊、废旧轮胎、轻质物料、内饰材料、海绵及座椅材料、安全带及相关纺织品、废弃车用电子零部件、报废机动车破碎残余物暂存于厂内拆解件贮存库,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能力和经营范围的单位利用和处置;废旧玻璃、塑料、其他橡胶制品收集后外售,废动力蓄电池暂存在动力蓄电池贮存间,交售给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建立的动力蓄电池 (略) 点或符合国家对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有关要求的梯次利用企业。布袋除尘器收集灰及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 (略) 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蓄电池、废电容器、废尾气净化催化剂、废油液、废制冷剂、废电子电器部件、废活性炭、含汞废物及石棉废物、废油抹布等危险废物经专门容器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按照《工业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要求,做好各类台账记录。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应认真执行交付、接收和保管等相关要求,转移运输须按照原国家环保总局《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第5号令)规定的五联单制度执行。

四、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应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项目区须全面硬化,库房、危废暂存间及相关场地防腐防渗措施必须按有关规范要求进行,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项目投入运营前应编制事故应急预案,适时开展应急演练,并报我局备案,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同时,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做好企业自测工作。

五、严格按照国家排污许可管理相关规定,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办理排污许可,按照排污许可的规定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不得排放污染物。

六、在正式投运前,建设单位应自行组织本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七、在项目建设及运营期,你公司应主动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接受环境执法部门监管。

(略) 生态环境局凉州分局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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