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硕诚包装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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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硕诚包装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公示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388号修订), (略) (略) 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告日2024年8月8日起,截止2024年8月21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略) 迁扩建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略) (略) 迁扩建项目选址于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家具产业园区S2-4地块,租赁浙 (略) 现有空置2#厂房东车间第3层作为生产用房,总租赁建筑面积为2800m2。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5000吨印刷包装袋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1 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保护对象

与厂界关系

保护对象

与厂界关系

保护对象

与厂界关系

方位

距离

方位

距离

方位

距离

大气环境(D=2.5km)、声环境(200m范围)

1

三禾村民宅

东南侧

约150m

2

苍南县应急管理局

东南侧

约163m

/

/

/

/

大气环境(D=2.5km)

3

大浃头村临时周转房

东南侧

约274m

34

山北底村

西北侧

约2467m

65

规划二类居住用地7#

东南侧

约1262m

4

苍南县树人学校

东南侧

约450m

35

山南村

西北侧

约1423m

66

规划二类居住用地8#

东南侧

约1460m

5

苍南县星海学校(老校区)

东南侧

约633m

36

新浦村

西北侧

约2473m

67

规划二类居住用地9#

西南侧

约2105m

6

华山村

东南侧

约1308m

37

新桥村

西侧

约2041m

68

规划二类居住用地10#

东南侧

约2219m

7

(略)

西南侧

约1675m

38

站前小学

西南侧

约2064m

69

规划二类居住用地11#

东南侧

约1788m

8

百丈村

西南侧

约1475m

39

苍南县外国语学校

西南侧

约1157m

70

规划二类居住用地12#

东南侧

约2380m

9

苍南县消防救援大队

西南侧

约1301m

40

大浃头村

东南侧

约983m

71

规划二类居住用地13#

东南侧

约2529m

10

苍南中学

西南侧

约2749m

41

灵溪镇渎浦中学

西南侧

约2007m

72

规划二类居住用地14#

东南侧

约2396m

11

苍南县人民政府

西南侧

约2431m

42

渎浦小学

西南侧

约1850m

73

规划二类居住用地15#

东南侧

约1928m

12

苍 (略)

东南侧

约2226m

43

灵溪八中

西北侧

约2338m

74

规划二类居住用地16#

东南侧

约2098m

13

苍南县星海学校(新校区)

东南侧

约1836m

44

沪山小学

西北侧

约2120m

75

规划二类居住用地17#

东南侧

约2431m

14

新建社区

西南侧

约3212m

45

书香童话国际幼儿园

东南侧

约1465m

76

规划二类居住用地18#

东南侧

约1477m

15

站前社区

西南侧

约2563m

46

苍南县世纪阳光幼儿园

西南侧

约1981m

77

规划二类居住用地19#

东侧

约2040m

16

中新社区

西南侧

约2341m

47

苍南县车管所

西北侧

约967m

78

规划二类居住用地20#

东北侧

约2756m

17

东仓社区

西南侧

约2567m

48

苍南县气象局

西南侧

约1928m

79

规划二类居住用地21#

东北侧

约2749m

18

官堂社区

西南侧

约3113m

49

苍南县教育局

西南侧

约1828m

80

规划二类居住用地22#

东北侧

约2286m

19

塘河社区

西南侧

约2427m

50

(略) 监局

西南侧

约2522m

81

规划幼儿园用地1#

东南侧

约1585m

20

余桥社区

东南侧

约2083m

51

夏姑桥村

西北侧

约2717m

82

规划幼儿园用地2#

东南侧

约1974m

21

城北社区

西侧

约1097m

52

裕丰村

东北侧

约3291m

83

规划幼儿园用地3#

东北侧

约2745m

22

横阳社区

西南侧

约2394m

53

河头村

西北侧

约2432m

84

规划中小学用地1#

东南侧

约1813m

23

横江社区

西南侧

约1526m

54

高黎村

西北侧

约1491m

85

规划中小学用地2#

东南侧

约1803m

24

金龙社区

东南侧

约2216m

55

叶段村

西北侧

约2646m

86

规划中小学用地3#

东南侧

约2238m

25

畔垟村

西北侧

约3063m

56

萧江镇第四小学

东北侧

约2602m

87

规划中小学用地4#

东南侧

约2585m

26

沪山村

西北侧

约1775m

57

滨河村

东北侧

约1455m

88

规划中小学用地5#

东北侧

约2825m

27

和美村

东南侧

约2891m

58

后林村

东北侧

约2227m

89

规划中等职业教育用地1#

东南侧

约2043m

28

三禾村

东北侧

约381m

59

规划二类居住用地1#

东北侧

约541m

90

规划中等职业教育用地2#

东南侧

约2232m

29

浙江苍南工业园区管委会

东北侧

约478m

60

规划二类居住用地2#

西北侧

约1651m

91

规划中等职业教育用地3#

东南侧

约2258m

30

上刘村

西南侧

约1218m

61

规划二类居住用地3#

西南侧

约1190m

92

规划中等职业教育用地4#

东南侧

约2415m

31

红星村

东南侧

约1809m

62

规划二类居住用地4#

西南侧

约2693m

93

规划行政办公用地1#

西南侧

约2384m

32

塘下村

西南侧

约1037m

63

规划二类居住用地5#

西南侧

约3108m

94

规划商业服务业兼容城镇住宅用地1#

东南侧

约1535m

33

汤家垟村

东南侧

约2451m

64

规划二类居住用地6#

西南侧

约1630m

95

规划医疗卫生用地1#

东北侧

约3088m

水环境

96

附近内河

南侧

约51m

/

/

/

/

/

/

/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影响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后纳管至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污水处理厂设计标准(COD≤30mg/L、NH3-N≤1.5(3)mg/L、总氮≤12(15)mg/L)。

根据《 (略) 排污单位执法监测评价报告》(2023年,1~6月)的数据,集中式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中出现超标的2家废水排污单位,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未在其列,故能够达标排放。根据监测数据现状已实际投入运行处理能力*吨/日,实际日处理量为7.*吨/日,污水处理厂工况负荷为82.4%,污水处理负荷尚有余量,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约2m3/d(600m3/a),污水经处理后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纳管标准,废水量对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占比约为0.002%,项目生活污水排放水量较小基本不会对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和处理能力造成冲击,项目废水经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进入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可行。项目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进入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对水环境影响不大。

2、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在处理设施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排放能够符合相应排放标准。根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可知,本项目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良好,*苯、非*烷总烃等污染因子均有一定的环境容量。根据AERMOD预测模式预测结果,本项目各项污染物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100%,最大落地浓度符合相关标准,敏感点各项污染物均未出现超标情况。因此,在正常营运情况下,本项目所排放的废气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3、声环境影响

在正常工况下,本项目设备运行噪声经距离衰减及墙体阻隔后,到达各侧厂界的噪声贡献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夜间55dB);到达附近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噪声贡献值叠加背景值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夜间50dB)。因此,在落实本环评的各项降噪措施后,本项目营运噪声对周边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影响

固体废物经采取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固废均可以做到无害化处理,不外排环境,则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后纳管至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

2、废气:本项目彩印、普印、覆膜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企业设置相对独立密闭的彩印、普印车间,并保持微负压,收集的有机废气一同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引至15m排气筒(DA001、DA002)高空排放;覆膜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引至15m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3、噪声:①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噪声;②对主要噪声源设备做好进一步的隔声、吸收处理;③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④合理布局。项目的总体布局上,将生产车间和噪声源强较高的设备布置在车间中心,加大噪声的距离衰减,同时生产设备基本安置在室内。

4、固废:①边角料和残次品、废包装袋、擦拭干净的废印刷辊和废印刷版收集后外售处置;②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③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矿物油桶、废抹布、废催化剂、废墨渣、废矿物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结论

(略) (略) 迁扩建项目位于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家具产业园区S2-4地块,经环评分析,项目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浙江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符合《 (略) 包装印刷企业污染整治提升技术指南》、《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等相关要求,符合公众参与有关要求。经环评分析,项目须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切实做到“三同时”,并在使用期内持之以恒加强管理;通过采用科学管理与恰当的环保治理措施后,可做到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来看,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附近的居民、单位和团体。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对当地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对建设项目的支持态度以及对项目建设的具体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八、环评单位、审批部门、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浙江 (略) 地址: (略) 苍南县灵溪镇新欧小微园7幢302室 联系人:叶工 联系方式:0577-*

审批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 联系方式:0577-*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郑总 联系方式:*

九、明确在报送审批或重新审核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项目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前,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将在浙江 (略) 网站上进行全本公示,公众可进入http://**查阅报告书全本。

公示单位: (略) (略)

二〇二四年八月八日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388号修订), (略) (略) 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告日2024年8月8日起,截止2024年8月21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略) 迁扩建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略) (略) 迁扩建项目选址于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家具产业园区S2-4地块,租赁浙 (略) 现有空置2#厂房东车间第3层作为生产用房,总租赁建筑面积为2800m2。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5000吨印刷包装袋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1 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保护对象

与厂界关系

保护对象

与厂界关系

保护对象

与厂界关系

方位

距离

方位

距离

方位

距离

大气环境(D=2.5km)、声环境(200m范围)

1

三禾村民宅

东南侧

约150m

2

苍南县应急管理局

东南侧

约16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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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环境(D=2.5km)

3

大浃头村临时周转房

东南侧

约274m

34

山北底村

西北侧

约2467m

65

规划二类居住用地7#

东南侧

约1262m

4

苍南县树人学校

东南侧

约450m

35

山南村

西北侧

约1423m

66

规划二类居住用地8#

东南侧

约1460m

5

苍南县星海学校(老校区)

东南侧

约633m

36

新浦村

西北侧

约2473m

67

规划二类居住用地9#

西南侧

约2105m

6

华山村

东南侧

约1308m

37

新桥村

西侧

约2041m

68

规划二类居住用地10#

东南侧

约2219m

7

(略)

西南侧

约1675m

38

站前小学

西南侧

约2064m

69

规划二类居住用地11#

东南侧

约1788m

8

百丈村

西南侧

约1475m

39

苍南县外国语学校

西南侧

约1157m

70

规划二类居住用地12#

东南侧

约2380m

9

苍南县消防救援大队

西南侧

约1301m

40

大浃头村

东南侧

约983m

71

规划二类居住用地13#

东南侧

约2529m

10

苍南中学

西南侧

约2749m

41

灵溪镇渎浦中学

西南侧

约2007m

72

规划二类居住用地14#

东南侧

约2396m

11

苍南县人民政府

西南侧

约2431m

42

渎浦小学

西南侧

约1850m

73

规划二类居住用地15#

东南侧

约1928m

12

苍 (略)

东南侧

约2226m

43

灵溪八中

西北侧

约2338m

74

规划二类居住用地16#

东南侧

约2098m

13

苍南县星海学校(新校区)

东南侧

约1836m

44

沪山小学

西北侧

约2120m

75

规划二类居住用地17#

东南侧

约2431m

14

新建社区

西南侧

约3212m

45

书香童话国际幼儿园

东南侧

约1465m

76

规划二类居住用地18#

东南侧

约1477m

15

站前社区

西南侧

约2563m

46

苍南县世纪阳光幼儿园

西南侧

约1981m

77

规划二类居住用地19#

东侧

约2040m

16

中新社区

西南侧

约2341m

47

苍南县车管所

西北侧

约967m

78

规划二类居住用地20#

东北侧

约2756m

17

东仓社区

西南侧

约2567m

48

苍南县气象局

西南侧

约1928m

79

规划二类居住用地21#

东北侧

约2749m

18

官堂社区

西南侧

约3113m

49

苍南县教育局

西南侧

约1828m

80

规划二类居住用地22#

东北侧

约2286m

19

塘河社区

西南侧

约2427m

50

(略) 监局

西南侧

约2522m

81

规划幼儿园用地1#

东南侧

约1585m

20

余桥社区

东南侧

约2083m

51

夏姑桥村

西北侧

约2717m

82

规划幼儿园用地2#

东南侧

约1974m

21

城北社区

西侧

约1097m

52

裕丰村

东北侧

约3291m

83

规划幼儿园用地3#

东北侧

约2745m

22

横阳社区

西南侧

约2394m

53

河头村

西北侧

约2432m

84

规划中小学用地1#

东南侧

约1813m

23

横江社区

西南侧

约1526m

54

高黎村

西北侧

约1491m

85

规划中小学用地2#

东南侧

约1803m

24

金龙社区

东南侧

约2216m

55

叶段村

西北侧

约2646m

86

规划中小学用地3#

东南侧

约2238m

25

畔垟村

西北侧

约3063m

56

萧江镇第四小学

东北侧

约2602m

87

规划中小学用地4#

东南侧

约2585m

26

沪山村

西北侧

约1775m

57

滨河村

东北侧

约1455m

88

规划中小学用地5#

东北侧

约2825m

27

和美村

东南侧

约2891m

58

后林村

东北侧

约2227m

89

规划中等职业教育用地1#

东南侧

约2043m

28

三禾村

东北侧

约381m

59

规划二类居住用地1#

东北侧

约541m

90

规划中等职业教育用地2#

东南侧

约2232m

29

浙江苍南工业园区管委会

东北侧

约478m

60

规划二类居住用地2#

西北侧

约1651m

91

规划中等职业教育用地3#

东南侧

约2258m

30

上刘村

西南侧

约1218m

61

规划二类居住用地3#

西南侧

约1190m

92

规划中等职业教育用地4#

东南侧

约2415m

31

红星村

东南侧

约1809m

62

规划二类居住用地4#

西南侧

约2693m

93

规划行政办公用地1#

西南侧

约2384m

32

塘下村

西南侧

约1037m

63

规划二类居住用地5#

西南侧

约3108m

94

规划商业服务业兼容城镇住宅用地1#

东南侧

约1535m

33

汤家垟村

东南侧

约2451m

64

规划二类居住用地6#

西南侧

约1630m

95

规划医疗卫生用地1#

东北侧

约3088m

水环境

96

附近内河

南侧

约5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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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影响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后纳管至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污水处理厂设计标准(COD≤30mg/L、NH3-N≤1.5(3)mg/L、总氮≤12(15)mg/L)。

根据《 (略) 排污单位执法监测评价报告》(2023年,1~6月)的数据,集中式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中出现超标的2家废水排污单位,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未在其列,故能够达标排放。根据监测数据现状已实际投入运行处理能力*吨/日,实际日处理量为7.*吨/日,污水处理厂工况负荷为82.4%,污水处理负荷尚有余量,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约2m3/d(600m3/a),污水经处理后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纳管标准,废水量对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占比约为0.002%,项目生活污水排放水量较小基本不会对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和处理能力造成冲击,项目废水经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进入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可行。项目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进入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对水环境影响不大。

2、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在处理设施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排放能够符合相应排放标准。根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可知,本项目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良好,*苯、非*烷总烃等污染因子均有一定的环境容量。根据AERMOD预测模式预测结果,本项目各项污染物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100%,最大落地浓度符合相关标准,敏感点各项污染物均未出现超标情况。因此,在正常营运情况下,本项目所排放的废气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3、声环境影响

在正常工况下,本项目设备运行噪声经距离衰减及墙体阻隔后,到达各侧厂界的噪声贡献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夜间55dB);到达附近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噪声贡献值叠加背景值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夜间50dB)。因此,在落实本环评的各项降噪措施后,本项目营运噪声对周边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影响

固体废物经采取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固废均可以做到无害化处理,不外排环境,则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后纳管至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

2、废气:本项目彩印、普印、覆膜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企业设置相对独立密闭的彩印、普印车间,并保持微负压,收集的有机废气一同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引至15m排气筒(DA001、DA002)高空排放;覆膜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引至15m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3、噪声:①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噪声;②对主要噪声源设备做好进一步的隔声、吸收处理;③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④合理布局。项目的总体布局上,将生产车间和噪声源强较高的设备布置在车间中心,加大噪声的距离衰减,同时生产设备基本安置在室内。

4、固废:①边角料和残次品、废包装袋、擦拭干净的废印刷辊和废印刷版收集后外售处置;②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③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矿物油桶、废抹布、废催化剂、废墨渣、废矿物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结论

(略) (略) 迁扩建项目位于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家具产业园区S2-4地块,经环评分析,项目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浙江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符合《 (略) 包装印刷企业污染整治提升技术指南》、《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等相关要求,符合公众参与有关要求。经环评分析,项目须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切实做到“三同时”,并在使用期内持之以恒加强管理;通过采用科学管理与恰当的环保治理措施后,可做到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来看,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附近的居民、单位和团体。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对当地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对建设项目的支持态度以及对项目建设的具体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八、环评单位、审批部门、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浙江 (略) 地址: (略) 苍南县灵溪镇新欧小微园7幢302室 联系人:叶工 联系方式:0577-*

审批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 联系方式:0577-*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郑总 联系方式:*

九、明确在报送审批或重新审核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项目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前,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将在浙江 (略) 网站上进行全本公示,公众可进入http://**查阅报告书全本。

公示单位: (略) (略)

二〇二四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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