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金庭水质净化厂扩建工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对金庭水质净化厂扩建工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
通讯地址:江苏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 (略) 6号
邮编:*
联系单位:度假区行政审批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本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1 | 金庭水质净化厂扩建工程 | (略) 吴中区金 (略) 西侧、 (略) 南侧 | 苏州吴中 (略) | (略) 宏宇 (略) | 本次扩建工程用地*平方米,拟新建总建筑面积4991.81平方米,建成后可处理*吨/天的城镇生活污水 | 施工期: (1)设置完善的工地排水设施和沉淀池,将施工废水和清洗废水收集处理后回用;设置工地配套卫生设施,将施工和管理人员的生 (略) (略) ,或直接依托周边公共卫生设施。 (2)在施工场地边界设置高度2.5米以上的围挡;土方工程作业时辅以洒水抑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作业处 (略) ; (略) ,完善排水设施,防治泥土粘带;进出工地的物料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 (3)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工期,尽量避免夜间施工。 (4)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将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施工和管理人员的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及时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废弃的涂料桶、柴油桶等危险废物应当妥善贮存,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及时清运和处置,不得混入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5)避免破坏周边的地表植被,无法避免的应在施工期结束后及时恢复;严格遵守《风景名胜区条例》的规定,不得对太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西山景区造成破坏。 运营期: (1)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过程产生的恶臭采用“密闭收集+生物除臭塔+碱洗塔+土壤滤池”工艺净化后达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进厂废水和厂内废水(冲洗废水、喷淋废水、员工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初沉池+A2O+MBR池+高效气浮池+消毒”工艺处理,尾水水质达到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 4440—2022)中的A标准后排入战备江,并利用河道打造的人工湿地进一步净化,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对泵、空压机、风机等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的2类标准,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4)污泥经稳定化和脱水处理后交热电厂焚烧处置,栅渣、沉砂交环卫部门清运,废配件外售综合利用,废填料由厂家回收;药剂废包装和水质监测废液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员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固体废物“零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 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23日在本项目 (略) 站进行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接到对本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
通讯地址:江苏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 (略) 6号
邮编:*
联系单位:度假区行政审批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本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1 | 金庭水质净化厂扩建工程 | (略) 吴中区金 (略) 西侧、 (略) 南侧 | 苏州吴中 (略) | (略) 宏宇 (略) | 本次扩建工程用地*平方米,拟新建总建筑面积4991.81平方米,建成后可处理*吨/天的城镇生活污水 | 施工期: (1)设置完善的工地排水设施和沉淀池,将施工废水和清洗废水收集处理后回用;设置工地配套卫生设施,将施工和管理人员的生 (略) (略) ,或直接依托周边公共卫生设施。 (2)在施工场地边界设置高度2.5米以上的围挡;土方工程作业时辅以洒水抑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作业处 (略) ; (略) ,完善排水设施,防治泥土粘带;进出工地的物料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 (3)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工期,尽量避免夜间施工。 (4)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将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施工和管理人员的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及时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废弃的涂料桶、柴油桶等危险废物应当妥善贮存,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及时清运和处置,不得混入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5)避免破坏周边的地表植被,无法避免的应在施工期结束后及时恢复;严格遵守《风景名胜区条例》的规定,不得对太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西山景区造成破坏。 运营期: (1)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过程产生的恶臭采用“密闭收集+生物除臭塔+碱洗塔+土壤滤池”工艺净化后达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进厂废水和厂内废水(冲洗废水、喷淋废水、员工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初沉池+A2O+MBR池+高效气浮池+消毒”工艺处理,尾水水质达到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 4440—2022)中的A标准后排入战备江,并利用河道打造的人工湿地进一步净化,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对泵、空压机、风机等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的2类标准,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4)污泥经稳定化和脱水处理后交热电厂焚烧处置,栅渣、沉砂交环卫部门清运,废配件外售综合利用,废填料由厂家回收;药剂废包装和水质监测废液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员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固体废物“零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 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23日在本项目 (略) 站进行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接到对本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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