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福建省沙县盛鸿食品有限公司豆制品生产加工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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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福建省沙县盛鸿食品有限公司豆制品生产加工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24年8月8日-2024年8月14日(5个工作日,国家法定假期除外)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8-*、*、*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沙县区金鼎城15幢4楼政务中心办事大厅工程建设综合窗口6

  邮政编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1

豆制品生产加工项目

(略) 沙县区 (略) 364号

福建省 (略)

福建省 (略)

租用 (略) 第二车间厂房,租用面积为1443.902m2,建设生产车间、急冻库、原料库、成品库等,购置水温衡温机、油炸机、蒸汽发生器、污水处理设备、空压机等设备,建设年产豆制品1100吨生产线1条。

一、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 (略) 排入沙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园 (略) 排入沙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本项目设有4台0.16t/h天然气蒸汽发生器,天然气蒸汽发生器烟气经收集后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4台油炸机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1根排气筒达标排放;油炸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车间屋顶排放;本项目防护距离为50m,防护距离区域内不得有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三、噪声: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固废:本项目产生的豆渣、不合格品、边角料收集后合理处置,日产日清;废包装物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污泥统一收集后提供给周边农户用作农肥;废油统一收集后合理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24年8月8日-2024年8月14日(5个工作日,国家法定假期除外)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8-*、*、*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沙县区金鼎城15幢4楼政务中心办事大厅工程建设综合窗口6

  邮政编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1

豆制品生产加工项目

(略) 沙县区 (略) 364号

福建省 (略)

福建省 (略)

租用 (略) 第二车间厂房,租用面积为1443.902m2,建设生产车间、急冻库、原料库、成品库等,购置水温衡温机、油炸机、蒸汽发生器、污水处理设备、空压机等设备,建设年产豆制品1100吨生产线1条。

一、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 (略) 排入沙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园 (略) 排入沙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本项目设有4台0.16t/h天然气蒸汽发生器,天然气蒸汽发生器烟气经收集后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4台油炸机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1根排气筒达标排放;油炸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车间屋顶排放;本项目防护距离为50m,防护距离区域内不得有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三、噪声: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固废:本项目产生的豆渣、不合格品、边角料收集后合理处置,日产日清;废包装物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污泥统一收集后提供给周边农户用作农肥;废油统一收集后合理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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