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生态环境局普陀分局关于2024年8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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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生态环境局普陀分局关于2024年8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桃花岛渔旅融合式大黄鱼围栏野化养殖项目

(略) 普陀区桃花岛东南侧海域

浙江那 (略)

总用海面积*m2,其中透水构筑物用海面积*m2、开放式养殖用海面积*m2。建设1855m围栏桩柱(其中外部主围栏桩柱889m,分割围栏桩柱926.35m)、 (略) 和20个辅助起捕桩群。

/

严格遵守环保法规、切实加强污染防治,牢固树立环境意识,坚决实现承诺的环保指标。

一、落实大气防治措施。加强管理,文明施工,使用优质汽油和柴油作为施工船舶和机械设备的动力燃料。

二、落实废水防治措施。施工期: ①施工废水经泥浆船上的泥浆罐收集后运至城管部门指定地点堆放,不得排放至施工海域。 ②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定期对施工船舶进行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恶劣气象条件下,严禁拔桩作业;采用重锤轻打的方式,最大限度的减少项目施工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避开鱼类产卵繁殖期,对项目施工造成的生态损失采取生态补偿的方式进行生态修复。 ③船舶含油废水按照《沿海海域船舶排污设备铅封管理规定》要求进行铅封处理后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不外排。 ④船舶生活污水经船上处理设施处理达到《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后在航行途中排放或者收集后排入接收设施。营运期:①严格控制养殖密度,装配鱼群自动监测阵列。 ②加强水质监测和养殖管理。安装自动水质监测设备,密切注意养殖区域及周边水域的水质变化。如发生鱼类等死亡现象,应尽快将死亡个体从养殖场清理上岸,转送到*地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直接在海上抛弃。 ③在养殖过程中,必须保持养殖海域的良好环境, (略) 衣,保持养殖区内水流畅通,营造良好的养殖环境。 ④密切关注围栏养殖行业的最新动态,积极采用先进的技术、方法,防止养殖自身污染和水体污染。 ⑤船舶含油废水收集后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收集处理,不外排。

三、落实固废防治措施。 ①钻渣经收集后运至城管部门指定地方堆放。 ②船舶生活垃圾接收上岸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网衣集中收 (略) 。

四、落实噪声防治措施。 ①选择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先进的施工工艺,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养护,更换机油,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②减少同时作业的高噪施工机械数量,最大限度地减少声源叠加的影响。 ③加强对施工队*的管理,提倡文明施工。营运期间采用低噪声的捕捞设备,起捕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

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①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恶劣气象条件下,严禁拔桩作业。 ②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定期对施工船舶进行维护和保养。 ③采用重锤轻打的方式,最大限度的减少项目施工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 ④避开鱼类产卵繁殖期,对项目施工造成的生态损失采取生态补偿的方式进行生态修复。

六、落实环境风险保护措施。 ①施工前应将施工计划和时间向港航海事部门通报,通过各种媒体上向社会发布公告,提醒过往船只注意避让,与往来船只协调通航;根据水文、气象条件,合理安排工期,尽量避免不利气象条件施工,以保证作业安全。 ②施工船舶在规定水域内航行,以最大可能地降低船舶碰撞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③根据施工区周围的水域布置及安全要求,加强施工面的规划布置,从施工方案设计上避免溢油风险事故的发生。 ④施工船舶必须经当地海事部门的检验,注意船只的日常维修保养,保证船舶运行正常,必须加强对施工船舶的监理,严禁带“病”作业。 ⑤加强施工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安全教育,树立良好的风险防范和安全生产意识,避免人为事故,或把人为因素导致的溢油事故的发生概率降至最低程度。 ⑥在风暴潮、台风、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施工作业,提前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避免发生船只碰撞、翻船等事故;施工时在作业区布设围油栏,把溢油事故污染控制在围油栏所包围水域内。 ⑦施工作业船舶在发生紧急事件时,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同时向海上交管中心报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8月9日~2024年8月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普陀区东港 (略) 1055号,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桃花岛渔旅融合式大黄鱼围栏野化养殖项目

(略) 普陀区桃花岛东南侧海域

浙江那 (略)

总用海面积*m2,其中透水构筑物用海面积*m2、开放式养殖用海面积*m2。建设1855m围栏桩柱(其中外部主围栏桩柱889m,分割围栏桩柱926.35m)、 (略) 和20个辅助起捕桩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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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遵守环保法规、切实加强污染防治,牢固树立环境意识,坚决实现承诺的环保指标。

一、落实大气防治措施。加强管理,文明施工,使用优质汽油和柴油作为施工船舶和机械设备的动力燃料。

二、落实废水防治措施。施工期: ①施工废水经泥浆船上的泥浆罐收集后运至城管部门指定地点堆放,不得排放至施工海域。 ②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定期对施工船舶进行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恶劣气象条件下,严禁拔桩作业;采用重锤轻打的方式,最大限度的减少项目施工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避开鱼类产卵繁殖期,对项目施工造成的生态损失采取生态补偿的方式进行生态修复。 ③船舶含油废水按照《沿海海域船舶排污设备铅封管理规定》要求进行铅封处理后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不外排。 ④船舶生活污水经船上处理设施处理达到《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后在航行途中排放或者收集后排入接收设施。营运期:①严格控制养殖密度,装配鱼群自动监测阵列。 ②加强水质监测和养殖管理。安装自动水质监测设备,密切注意养殖区域及周边水域的水质变化。如发生鱼类等死亡现象,应尽快将死亡个体从养殖场清理上岸,转送到*地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直接在海上抛弃。 ③在养殖过程中,必须保持养殖海域的良好环境, (略) 衣,保持养殖区内水流畅通,营造良好的养殖环境。 ④密切关注围栏养殖行业的最新动态,积极采用先进的技术、方法,防止养殖自身污染和水体污染。 ⑤船舶含油废水收集后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收集处理,不外排。

三、落实固废防治措施。 ①钻渣经收集后运至城管部门指定地方堆放。 ②船舶生活垃圾接收上岸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网衣集中收 (略) 。

四、落实噪声防治措施。 ①选择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先进的施工工艺,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养护,更换机油,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②减少同时作业的高噪施工机械数量,最大限度地减少声源叠加的影响。 ③加强对施工队*的管理,提倡文明施工。营运期间采用低噪声的捕捞设备,起捕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

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①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恶劣气象条件下,严禁拔桩作业。 ②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定期对施工船舶进行维护和保养。 ③采用重锤轻打的方式,最大限度的减少项目施工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 ④避开鱼类产卵繁殖期,对项目施工造成的生态损失采取生态补偿的方式进行生态修复。

六、落实环境风险保护措施。 ①施工前应将施工计划和时间向港航海事部门通报,通过各种媒体上向社会发布公告,提醒过往船只注意避让,与往来船只协调通航;根据水文、气象条件,合理安排工期,尽量避免不利气象条件施工,以保证作业安全。 ②施工船舶在规定水域内航行,以最大可能地降低船舶碰撞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③根据施工区周围的水域布置及安全要求,加强施工面的规划布置,从施工方案设计上避免溢油风险事故的发生。 ④施工船舶必须经当地海事部门的检验,注意船只的日常维修保养,保证船舶运行正常,必须加强对施工船舶的监理,严禁带“病”作业。 ⑤加强施工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安全教育,树立良好的风险防范和安全生产意识,避免人为事故,或把人为因素导致的溢油事故的发生概率降至最低程度。 ⑥在风暴潮、台风、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施工作业,提前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避免发生船只碰撞、翻船等事故;施工时在作业区布设围油栏,把溢油事故污染控制在围油栏所包围水域内。 ⑦施工作业船舶在发生紧急事件时,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同时向海上交管中心报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8月9日~2024年8月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普陀区东港 (略) 1055号,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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