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神火煤电有限公司800Kt/a铝合金电解烟气脱硫工程改造项目400KA一段排口在线监测系统比对验收项目
新疆神火煤电有限公司800Kt/a铝合金电解烟气脱硫工程改造项目400KA一段排口在线监测系统比对验收项目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 (略) 800Kt/a铝合金电解烟气脱硫工程改造项目400KA一段排口在线监测系统比对项目因一次验收部分需整改,现将整改后的新疆神火煤电有限公司800Kt/a铝合金电解烟气脱硫工程改造项目400KA一段排口在线监测系统比对验收项目再次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疆神火煤电有限公司800Kt/a铝合金电解烟气脱硫工程改造项目400KA一段排口在线监测系统比对验收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址: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湾工业园火烧山产业 (略) 449号
公示内容: (略) 于2023年9月完成安装由南京埃森 (略) 生产的GMP-2000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南京波 (略) 生产粉尘仪,型号为MD6000;北京 (略) 生产的氟化氢监测仪,型号为DLGA-6000-氟化氢烟气连续排放监测设备,监测因子为烟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氟化氢、氧气、流速、温度、湿度等7项因子,并通过数据采集仪将监测数据实时报 (略) 。
按照《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监测)系统现场端建设技术规范》(T/*)、《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等技术规范等要求,运维单位提供了2024年04月24日至2024年4月30日对400KA一段烟气排放口进行了168小时无故障调试运行,并出具前168小时无故障运行记录。
新疆蓝 (略) 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0日对400KA一段烟气排放口进行了72小时调试检测,并提供了72小时调试检测报告。
运维单位提供了2024年6月9日至2024年6月15日对400KA一段烟气排放口进行了168小时无故障调试运行,并出具后168小时无故障运行记录。
公示时间: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9月5日
公示期间: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9月5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写信、电话等方式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陈伟
联系电话:*
邮箱:*@*63.com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 (略) 800Kt/a铝合金电解烟气脱硫工程改造项目400KA一段排口在线监测系统比对项目因一次验收部分需整改,现将整改后的新疆神火煤电有限公司800Kt/a铝合金电解烟气脱硫工程改造项目400KA一段排口在线监测系统比对验收项目再次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疆神火煤电有限公司800Kt/a铝合金电解烟气脱硫工程改造项目400KA一段排口在线监测系统比对验收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址: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湾工业园火烧山产业 (略) 449号
公示内容: (略) 于2023年9月完成安装由南京埃森 (略) 生产的GMP-2000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南京波 (略) 生产粉尘仪,型号为MD6000;北京 (略) 生产的氟化氢监测仪,型号为DLGA-6000-氟化氢烟气连续排放监测设备,监测因子为烟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氟化氢、氧气、流速、温度、湿度等7项因子,并通过数据采集仪将监测数据实时报 (略) 。
按照《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监测)系统现场端建设技术规范》(T/*)、《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等技术规范等要求,运维单位提供了2024年04月24日至2024年4月30日对400KA一段烟气排放口进行了168小时无故障调试运行,并出具前168小时无故障运行记录。
新疆蓝 (略) 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0日对400KA一段烟气排放口进行了72小时调试检测,并提供了72小时调试检测报告。
运维单位提供了2024年6月9日至2024年6月15日对400KA一段烟气排放口进行了168小时无故障调试运行,并出具后168小时无故障运行记录。
公示时间: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9月5日
公示期间: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9月5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写信、电话等方式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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