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于洪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8月6日拟作出沈阳北美木业有限公司饰面板生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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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于洪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8月6日拟作出沈阳北美木业有限公司饰面板生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8月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6日-2024年8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邮编:*

联系地址: (略) 于 (略) 16*,于洪政务服务中心九楼2号综合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 意见(审 批或核准 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饰面板生产项目

(略) 于洪区沙岭街道东北家具集散 (略) B区4号

(略)

辽宁绿创 (略)

(略) 位于 (略) 于洪区沙岭街道东北家具集散 (略) B区4号,项目东侧为沈阳喜柏 (略) 、南 (略) 为 (略) ,西侧隔紫沙街为沈 (略) ,北侧为 (略) 。

既有项目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1栋2号综合楼。既有项目主营业务为地板销售,无产品生产。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项目总投资0.6%。新增建筑面积*.3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座生产厂房、2座原料库房、1座成品库房、1座综合楼。项目以刨花板、三聚氰胺浸渍纸、纸板等为主要原辅材料,通过扫尘、热压、修边等主要生产工序,年产三聚氰胺饰面板*张。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年产三聚氰胺饰面板*张。

同意

/

一、项目建设主要环境影响

1.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板材扫尘、热压工序产生的废气。

2.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 (略) (略) 排入沈阳沙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模温机、热压机、压缩机、扫灰机、风机等设备。

4.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品、废边角料、废包装袋、废布袋、布袋收集尘、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及生活垃圾等。

二、减缓项目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板材扫尘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设备自带集气管道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根据“报告表”,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项目热压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包围型集气罩收集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根据“报告表”,*醛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非*烷总烃、总挥发有机物均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表1、表2标准要求。热压工序采用配备低氮燃烧装置的模温机,产生的废气经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根据“报告表”,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燃气锅炉特别排放标准要求。

项目各工序均在密闭厂房内进行,根据“报告表”,厂界处颗粒物、*醛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车间外及厂界处非*烷总烃均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表3限值要求。

项目选用碘值不低于800毫克/克的活性炭,活性炭每三个月更换1次,单次更换量1.5吨。本项目新增挥发性有机物总量为0.675吨/年。

2、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 (略) (略) 排入沈阳沙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根据“报告表”,废水中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等均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要求,pH值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标准要求。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等措施,再经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项目夜间不生产,厂界东侧、西侧、北侧昼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南侧昼间噪声值满足4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均属于危险废物,经相应容器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建设的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不合格品、废边角料、废包装袋、废布袋、布袋收集尘等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相应容器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内。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8月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6日-2024年8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邮编:*

联系地址: (略) 于 (略) 16*,于洪政务服务中心九楼2号综合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 意见(审 批或核准 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饰面板生产项目

(略) 于洪区沙岭街道东北家具集散 (略) B区4号

(略)

辽宁绿创 (略)

(略) 位于 (略) 于洪区沙岭街道东北家具集散 (略) B区4号,项目东侧为沈阳喜柏 (略) 、南 (略) 为 (略) ,西侧隔紫沙街为沈 (略) ,北侧为 (略) 。

既有项目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1栋2号综合楼。既有项目主营业务为地板销售,无产品生产。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项目总投资0.6%。新增建筑面积*.3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座生产厂房、2座原料库房、1座成品库房、1座综合楼。项目以刨花板、三聚氰胺浸渍纸、纸板等为主要原辅材料,通过扫尘、热压、修边等主要生产工序,年产三聚氰胺饰面板*张。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年产三聚氰胺饰面板*张。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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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建设主要环境影响

1.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板材扫尘、热压工序产生的废气。

2.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 (略) (略) 排入沈阳沙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模温机、热压机、压缩机、扫灰机、风机等设备。

4.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品、废边角料、废包装袋、废布袋、布袋收集尘、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及生活垃圾等。

二、减缓项目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板材扫尘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设备自带集气管道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根据“报告表”,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项目热压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包围型集气罩收集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根据“报告表”,*醛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非*烷总烃、总挥发有机物均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表1、表2标准要求。热压工序采用配备低氮燃烧装置的模温机,产生的废气经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根据“报告表”,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燃气锅炉特别排放标准要求。

项目各工序均在密闭厂房内进行,根据“报告表”,厂界处颗粒物、*醛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车间外及厂界处非*烷总烃均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表3限值要求。

项目选用碘值不低于800毫克/克的活性炭,活性炭每三个月更换1次,单次更换量1.5吨。本项目新增挥发性有机物总量为0.675吨/年。

2、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 (略) (略) 排入沈阳沙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根据“报告表”,废水中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等均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要求,pH值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标准要求。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等措施,再经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项目夜间不生产,厂界东侧、西侧、北侧昼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南侧昼间噪声值满足4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均属于危险废物,经相应容器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建设的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不合格品、废边角料、废包装袋、废布袋、布袋收集尘等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相应容器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内。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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