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闽益矿业有限公司闽益矿业工艺及设备改造提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公示
大田县闽益矿业有限公司闽益矿业工艺及设备改造提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公示
一、项目概况
大 (略) 年处理*吨低品位磁铁原矿选矿厂项目位于 (略) 大田县太华镇高星村27号,2023年12月至今处于停产状态。建设单位拟投资*元,在现有用地范围内,对现有工艺及设备进行改造提升技改,新增浮选、重选工序及一套尾矿脱干系统,项目技改后,处理对象及规模不变,仍保持年处理*吨原矿磁铁原矿。新增产品高、低品位硫精矿及赤铁精矿,年产42%品位的硫精矿1.*吨,25%品位的硫精矿2.*吨,62.5%品位的铁精矿11.*吨,50%品位的赤铁精矿2.*吨。尾矿经脱干后外售综合利用,当综合利用受阻时,尾矿浆直接排入现有尾矿库,项目于2024年4月在大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完成备案(编号闽工信备[2023]G*)。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大 (略)
联系地址: (略) 大田县太华镇高星村27号
联系人:张总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名称:福建省华厦能 (略)
联系地址: (略) 鼓 (略) 29号方圆大厦8楼
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及传真:*
四、公众索取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 (略) 站、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索取或查问纸质报告书。
报告书(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周边2.5km范围内居民及相关组织、单位。
六、公众 (略) 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公示期间,公众 (略) 络、信件、电话、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八、公示期限
本次公示自2024年8月8日起十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大 (略)
2024年8月8日
一、项目概况
大 (略) 年处理*吨低品位磁铁原矿选矿厂项目位于 (略) 大田县太华镇高星村27号,2023年12月至今处于停产状态。建设单位拟投资*元,在现有用地范围内,对现有工艺及设备进行改造提升技改,新增浮选、重选工序及一套尾矿脱干系统,项目技改后,处理对象及规模不变,仍保持年处理*吨原矿磁铁原矿。新增产品高、低品位硫精矿及赤铁精矿,年产42%品位的硫精矿1.*吨,25%品位的硫精矿2.*吨,62.5%品位的铁精矿11.*吨,50%品位的赤铁精矿2.*吨。尾矿经脱干后外售综合利用,当综合利用受阻时,尾矿浆直接排入现有尾矿库,项目于2024年4月在大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完成备案(编号闽工信备[2023]G*)。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大 (略)
联系地址: (略) 大田县太华镇高星村27号
联系人:张总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名称:福建省华厦能 (略)
联系地址: (略) 鼓 (略) 29号方圆大厦8楼
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及传真:*
四、公众索取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 (略) 站、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索取或查问纸质报告书。
报告书(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周边2.5km范围内居民及相关组织、单位。
六、公众 (略) 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公示期间,公众 (略) 络、信件、电话、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八、公示期限
本次公示自2024年8月8日起十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大 (略)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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